2011 年 10 月 6 日,苹果公司宣布史蒂夫・乔布斯 (Steve Jobs) 去世,享年 56 岁。《连线》杂志在当天发布的悼念文章中这样写到:“他是这个星球上最受人仰慕的企业家,或许也是有史以来最受仰慕的企业家。”有关乔布斯和苹果的消息和文章一直以来始终占据着各大科技商业媒体的版面,这一切在乔布斯去世之后——或多或少——仍旧在继续。
过去三年里,反思乔布斯遗产和苹果公司商业案例的各种内容不胜枚举,乔布斯人生旅程中各个阶段遇到或相识的人,从好友到同事,总有一两个出现在了媒体面前。世人仍旧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消费”着“乔布斯”这个话题。三年后的今天,仍旧不例外。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MIT Technology Review) 日前报道,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乔布斯又陆续获得了 141 项专利技术——这要比大部分发明家一生所获得的专利数都要多。美国专利商标局迄今为止一共授予乔布斯 458 项专利技术,在他去世后授予的这 141 项占到近三分之一。德国专利权咨询师弗洛莱恩·米勒 (Florian Mueller) 认为,乔布斯所拥有的许多专利技术更关注 iPhone 的外观和感觉方面,并未对 iPhone 产品质量和技术产生太多的实质性影响。
不过那不重要,美国专利商标局仍旧授予了他这些专利。这是因为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规定,如果某项专利的审批过程已经启动,或代理律师寻求继续申请专利,那么已故的发明家同样可以获得专利。而乔布斯参与了大部分苹果产品的细节设计,他去世之后——甚至到最近——仍旧有不少他的发明专利还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处于审核阶段。
也就是说,未来我们可能继续听到乔布斯被授予专利的消息。
专利的事情说完了,下面是闹的纷纷攘攘的苹果垄断案官司。
去年,美国司法部指控苹果跟电子书发行商联合起来,控制电子书市场定价,违反了反垄断法。若要与美国司法部和解,苹果要为此支付 4.5 亿美元。对此,苹果已正式提出反诉,将于近日在美国上诉法庭审理。
不仅仅是电子书,还有音乐。苹果公司 iPod 音乐播放器反垄断案日前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开庭。这宗诉讼案件涉及到 2006 年到 2009 年购买 iPod 音乐播放器的企业和个人用户,原告认为苹果公司的第一代 iPod 上市时最初只能播放从 iTunes 购买或从 CD 中提取的音乐,用户们从竞争对手的音乐下载网店购买的歌曲则无法在 iPod 上播放,此举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并要求苹果支付约 3.5 亿美元的赔偿金。而乔布斯在 2003 年发出的一封电子邮件成为本案的关键证据。
想想看,一封 11 年前的电子邮件。
乔布斯已经撒手人寰,但这个世界仍旧在继续被他改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