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私有化回A股?除非万不得已!
2015-09-17 11:40

百度私有化回A股?除非万不得已!

昨晚(9月16日),“老外不懂中国O2O,百度或退市回A股”的消息在科技圈不胫而走。消息的源头是Bloomberg对李彦宏专访后发表的《百度的未来是O2O而非搜索》。但当时在采访现场的另一位人士称,Bloomberg文中表述有不准确之处,翻成中文可能更加“变味”。无论如何,李彦宏对百度在美国的估值不满是显然的,在A股交易是百度一贯的追求。是否“delist from the U.S. entirely”则没有定论。比如说,华尔街采用混合法,用对待Uber的方式给百度O2O业务估值呢?


百度的估值难题


Bloomberg记者发现李彦宏对百度目前的估值很不满意,于是用引语的方式表述:“李彦宏称,将来百度O2O业务营收将超越搜索营收,但美国投资者意识不到这一点。因此,百度股票很可能因为投资者看不到这样的机会而受到惩罚”,“对于一般的美国公开市场投资者,他们很难真正理解为什么百度要在那些未经验证的业务上投入巨资。而我们更了解这个市场,相信这些投资将获得回报。因此,这需要对投资者进行一些相关教育。”


虎嗅7月30日《百度值多少钱?华尔街这次可能错了》对百度估值提出三点看法:


一、百度目前估值完全是基于对搜索业务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DCF、FCFE、FCFF等模型)得出的(统称为绝对估值法)。在美国只有50%左右的成熟公司以类似的方式估值,在中国不到15%。


二、百度O2O业务原来被漠视,当李彦宏宣布向糯米投入200亿时,这项业务被给予负估值。这就是是李彦宏所说的“受到惩罚”。


三、对另一半美国公司和85%以上的中国公司,资本市场只能采用其它方法:看市场份额、总交易金额(GMV)或者干脆用张三的估值说明李四(说好听叫“相对估值法”)。比如Uber的450亿美元估值就是基于GMV而来的


在虎嗅7月30日文中,作者认为对百度应当采取混合估值法:搜索业务仍采取绝对估值,对O2O业务采取相对估值法。


美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是千差万别的,有的只投可口可乐,打死也不认可Uber。偏好不同的投资者各自寻找适合自己“口味”的标的。假如可口可乐也上线与Uber类似的业务,开始烧钱,那就要了投资者的命。混合估值谈何容易,百度面临的就是这样的难题


百度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从美国退市


保持美国上市公司地位,对百度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最重要的有两点:


首先是融资的超级便利。在高度成熟而且市场化的美国资本市场,百度这样的大盘、蓝筹公司,资金可以说随用随取。股价高时增发股票,股价低迷时发债,不需要任何行政部门审批。


其次是符合百度的国际化战略。百度不仅要将搜索业务推向海外,参股Uber表明还有将服务国际化的打算。国际化公司应在国际化资本市场上市,A股的国际化差得远呢。


其实,百度有许多选择:


第一,可以保持现状,让投资人逐步认识百度O2O业务的价值


第二,将糯米分拆,单独上市。具体做法是按比例将糯米股票授予百度现有股东,作为“特别分红”。履行相关手续后,糯米股票可以上市交易。不看好O2O业务的投资者可以出售手中的糯米股票。糯米可以在美国单独融资,包括对百度售股、发债。这样,O2O业务将不再拖累百度;


第三,寄望大陆资本市场的制度性变革。比如早日开国l际板,百度就可以保持美国上市公司地位,同时在大陆发售股票。


题图经汉华美易授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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