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时30分,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及其4名高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审。
2014年4月22日,快播总部突遭警方调查,CEO 王欣一度失联,后在逃往境外110天被抓捕归案。而在王欣被抓之前的四个月,快播事业部总经理吴铭,快播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克东,快播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牛文举已经被警方带走。
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互联网发布免费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简称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期间,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上述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和快播播放器软件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
1月8日上午10:30,快播涉黄案继续开庭,辩控双方继续交锋。下午18:20,被告在做最后陈述时突然结束,法庭宣布改日宣判,再次留下悬念。以下内容由虎嗅摘自新浪直播。
技术无辜而行为有罪?辩护人:快播的行为在深圳网监那是过关的(直播更新时间:18:00:10)
辩护人:快播公司有4万客户,与国内的百度等大的公司有合作。快播公司的产品提供流畅的视频体验服务……(此处广告,省略1000字)
辩护人:与其说是快播在放任,倒不如说全体互联企业无可奈何。关掉一个快播容易,但我们不能因此回到石器时代。
辩护人:公诉人说快播借淫秽视频牟利,辩护人说没有,现在大家都没有证据,是嘴皮上的官司。
公诉人:快播对淫秽视频的监管体现在哪里?效果在哪?
公诉人:有辩护人说我们对技术定罪,公诉人从不是对技术定罪,只是对行为定罪!
公诉人:希望不要再打着高新技术的幌子,认为自己无辜。
辩护人:公诉人提醒我们关注行为,但是公诉方没有任何理由证明快播存在放任淫秽视频传播的行为。在深圳网监那,快播是过关的。
审判长:你说的很多问题我听明白了,不要重复好吧。
辩护人:要区分哪些是快播的行为,哪些是快播产品的行为,哪些是被用户利用的行为。这跟给本案定性有重要关系。
辩护人重申快播不具传播属性:诈骗短信那么多,中国移动为什么不转型(直播更新时间:16:51:58)
辩护人:连服务器的IP地址都是可以改的,服务器中的硬盘到底是几个,到底有多少文件,一团乱麻,每个环节都有问题。本案的关键物证存在无法合理解释,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程序上本身就是错误的。涉案的视频是不是原服务器的视频,辩护人深表怀疑。一系列违法程序走到今天,还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能!
审判长:辩护人注意下,尽量去掉这些形容词,节省点时间~
辩护人: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这么想给我的当事人喊个冤。。。本案的来源甚至都是问题。
辩护人:快播1000多台服务器,怎么就直接奔着这四台来了呢?你怎么锁定的呀?只能说四个字:动机不纯!
辩护人:扣押的时候,没有对服务器拍照登记,造成现在涉案服务器是不是当初查扣的服务器?版权局当初把服务器放哪了?估计公诉方又回去拿什么说明给我了,我要说的是这个说明是补救的措施,不是原始证据,你把原始证据给我。
辩护人:快播根本不是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他就是一个技术公司。我认为公诉方没权利扩大司法解释。
辩护人:律师已经向法庭举证,足以说明服务器的原始数据可能被污染。哦这是今天辩论的焦点。
辩护人:我们手机天天都能收到诈骗信息,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
辩护人:从物证的角度,证据可能被调换,电子数据可能被增加或删减。
辩护人:百度腾讯网易都涉黄,这种逻辑会致社会大乱(直播更新时间:14:57:50)
公诉人:被告人主观上对于传播淫秽视频是明知的,但是王欣对淫秽视频的态度是快播没义务管理,通过快播的行动也可以印证这种态度……快播公司和被告人明知道淫秽视频大量存在,而借此获取用户,获得影响力,并以此牟利。
公诉人:本案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太长了)法律,本案淫秽视频个数超过500个,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对王欣判处10年以上,并处罚金。4人均不认罪悔罪,请合议庭考虑。
王欣:色情网站不是互联网的主流,不信你找两个给我看看。
王欣:约炮不可能成就互联网的今天,假货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满足小众的需求不能成为主流。
辩护人辩护意见:今天公诉方所依据的法条和起诉书有所不符。迄今为止,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证据均无法证明快播公司主动(主动是重点)传播淫秽视频。
辩护人:并没有一条淫秽视频来源与快播公司有关。视频的搜索绝大通过的是百度搜索。快播没有主动传播。
图片来自新浪
辩护人:第一,快播不是发布工具;第二,快播没有为淫秽视频提供空间。缓存服务器的文件用快播软件是无法直接打开的。第三,包括网联光通在内的运营商在没有收费的合作关系。
辩护人:和快播播放器一样的还有暴风影音等等,还有鉴定人用的完美解码(不是广告),市场上还有各种各样的播放器。给快播播放器扣上所谓的涉黄帽子,是不合理的。
辩护人:微信工具从开发到现在,是有多少刑事案件是通过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还有百度云,网易云,这个云那个云的,对还有QQ,QQ最严重。为什么不去关停腾讯公司,百度公司。
辩护人:还有菜刀。(省略原因,你懂),如果这种逻辑来解释,必将社会大乱。
辩护人:相关监管单位对快播播放器被利用来看淫秽视频的态度是行政处罚,类似受到行政处罚的还有其他好多家。嗯,不想一一列举。
辩护人:类似快播的案件,日本有,美国有,技术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快播案在国内是第一起,很有代表意义。
辩护人:这种认定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需要慎之又慎。
文创动力有没有鉴定快播视频资质?辩护人:乐视也是其客户,乐视举报快播(直播更新时间:14:23:35)
(此前公诉人称,核实了文创动力的资质,证据转换符合程序。鉴定是在公安机关的全程监视下进行的)
辩护人:文创动力的投资人也是版权中心的负责人,这个中心承担了央视、搜狐等一系列网络监测业务,这个公司曾经表示可以凭借先进的技术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服务。这个版权联盟的秘书长就是文创动力的投资人。现在看来,这个文创动力不仅受政府委托,也可以受客户委托,也就可能受到快播竞争对手委托。
辩护人:公诉人告诉我这个案件是谁举报的。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
辩护人:乐视网也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你说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
快播有没有放任淫秽视频?公诉人:屏蔽效果“有目共睹”(直播更新时间:14:00:38)
公诉人:以“淫秽关键字+快播”百度搜索,搜索4250万的淫秽色情线索,以“淫秽关键字+暴风影音”为关键字搜索,搜出50万个结果,以“淫秽关键字+迅雷看看”搜索,搜出约1700万的线索。证明快播被关闭后,依然在淫秽色情方面存在很大的影响。
被告王欣:这样的搜索是毫无意义的的,建议试试以“淫秽关键字+QQ”进行搜索,看看有多少结果。辩护人:建议公诉人试试。
公诉人出示冻结快播公司账户的手续证据。辩护人:之间没有关联,是不相符合的。
辩护人:深圳网监与快播共同成立警务室是有媒体报道的。深圳网监是可以随时监管的。
辩护人:深圳网监在涉案服务器查获前后,还给快播发了“网络安全工作特殊贡献奖”。2013年12月,是涉案服务器被查封后的一个月。
辩护人:证明快播一直在跟网监部门进行密切合作,自纠自查,并且超额完成任务。
公诉人:从辩护人的证据来看,快播公司是尽到了自纠自查的责任的。
公诉人:快播公司汇报称,屏蔽了4000多淫秽视频网站,但是跟快播成立多年时间,具体效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
辩护人:公诉人以过多的感受来论断是不严肃的。具体意见在辩论阶段发表。
辩护人:不能因为被利用来传播不良信息,就追究技术开发者的责任。
鉴定结果有问题?辩护人:涉案视频可能不是原服务器视频,鉴定无意义(直播更新时间:10:20:06)
辩护人:你什么时候开始鉴定这四台服务器的?鉴定人: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
鉴定人:刚开始接触鉴定的人不是我。过后,具体的日期是记不清了,4月月中或月底接触的这个事。
辩护人:4台服务器的文件你们都看了吗?鉴定人:领导交给我多少我就看多少,拿来多少,我就看多少。
辩护人:硬盘的数据是怎么拷出来的?鉴定人:这是技术的事儿,我不清楚。
辩护人:你也不知道服务器里有多少文件对吧?你只管给你的硬盘里面的数据数对吧?鉴定人:对!
辩护人:你有没有原始服务器的文件清单?鉴定人:没有,我只有导出到硬盘数据的文件清单。
辩护人:导出数据的工程师进审验室能带包吗?鉴定人:人家带包你总不能拦着吧。
辩护人:从物理证据来讲,4台服务器来源不清,从电子数据来讲,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没有再去鉴定的基础了。
公诉人:辩护方没有证据证明我们证据存在问题,都是我认为我认为。
庭审仍在继续,虎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