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娱乐宝”
2014-04-10 06:31

解密“娱乐宝”

最近,阿里推出的娱乐宝,宣称人人都可以当电影出品人,只要出100块钱就可以投资电影,“有机会享受跟主演明星见面、获得电影首映门票等娱乐权益,可参与同演员、制片人沟通,对电影故事有所影响”等等。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个营销事件,没有太在意,但随着时间推移,媒体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多,令我对阿里这款金融产品有了更深入了解的愿望。然而,我开始搜集与之相关的公开信息后,发现它仍有许不解之谜。

“娱乐宝”是什么?

根据公开资料,“娱乐宝”对接的实际上是一款名为“国华华瑞1号终身寿险A款”的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7%,不保本不保底;在产品生效日后有10天的犹豫期;1年内领取或退保收取3%的手续费,1年后自动全部领取;为防客户资金风险,此次采取“单一客户保费金额限额”的销售策略,每人最大购买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如果仅仅保险产品的角度看,我认为这款产品毫无吸引力,因为它既不保本,也不保底,提前终止还要收3%的手续费,仅仅给了投资人一个虚无飘渺的预期年化7%的收益。这也难怪阿里对此产品的宣传则丝毫不提它是一款保险产品,只是一再强化“100块钱就可以投资电影”这个概念。至于“有机会享受跟主演明星见面、获得电影首映门票等娱乐权益,可参与同演员、制片人沟通,对电影故事有所影响”等等,我估计跟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差不多。

截止到4月3日下午17时,阿里宣布娱乐宝首期四个投资项目全部售罄,共计78.5万份,总金额7300万元,共有22.38万网友通过娱乐宝平台参与投资。看来网友们对阿里这款产品热情确实蛮高的。不过,我想这些所谓的“电影投资人”大概不大清楚自己究竟买了一个什么样的保险,更不清楚自己如何参与投资电影和游戏,以及自己在所投资的项目中获得什么样的一个投资地位:是股权还是债权?如果是债权是有实物担保?或者股权质押?还是贷款方完全是凭信用的?

保险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保障为核心,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机制,通过保险可以将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将个体对应风险转化为共同对应风险,从而提高了对风险造成损失的承受能力。这也就是大众通常理解的保险或者保险产品。另一类产品上述的保险功能弱化了,而更加像一种理财产品。后一类保险产品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而投连险是众多投资理财保险产品中风险最大的,保险公司仅对身故提供保障金,投保人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用保费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既不能保证收益,也不能保证本金,因此,需要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

购买了“娱乐宝”的“投资人”或许认为自己根本不在乎风险,反正钱也不多,而且确实看好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所投资的项目。然而,能力圈(微信号:AbilityCircle)认为:问题在于,其实你究竟是投资了这个项目还是借钱给这个项目,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我们都并不清楚!

《第一财经日报》曾引述知情人士的说法,“这支投连险投向的是一个信托项目,娱乐宝仅募集7300万资金,只占该信托项目资金的一小部分。”知情人士更是向记者表示,该信托计划是通过债权的形式投资电影。

我个人对这种安排持怀疑态度,原因如下:只有保险产品才能向大众聚合小额资金进行投资,信托计划则不允许聚合小额资金,如果保险只是信托计划的一个通道,那么这个信托计划本身也不合规;而如果保险不是信托计划的通道,那保险资金似乎没有必须通过信托计划进行投资,这不是额外增加交易成本么?无论是债权还是股权,保险资金都可直接投资。

知情人士还透露:为了保障资金安全,还通过商业银行出具保本保息的保证函,如果项目出现违约,商业银行将代替电影企业履行还款义务。这么说来,这笔投资似乎是保本保息的,至少是保本的,那么为什么产品实际销售时说是不保本不保息呢?我想一种可能是投连险本身要求不承诺保本保息,另一种可能就是根本不存在银行保证函这档子事。当然,我也相信阿里绝对不会允许“娱乐宝”的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的情况,而且应该会努力达到7%的年化收益,唯有如此,这个游戏才能继续玩下去。

到这里,我要坦白地讲我认为“娱乐宝”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产品安排吧。

个人认为,卖“娱乐宝”这款保险产品的保费大概是作为一个优先资金参与对阿里所说的四个项目的结构性融资。但是,在这个案例中,保险资金作为优先资金的地位应该不像普通的优先资金那样获得一个固定收益率的回报,而是会根据项目的盈利情况获得上会封顶而下不兜底的变动收益。以最受网友欢迎的《小时代3》、《小时代4》为例,如果这个项目最终大获成功,投资收益比如说超过500%,我们通过“娱乐宝”给它“投资”了100块的网友一年后也不大可能拿到600块,很可能是107块或者高一点比如说110块——这要看阿里给这笔投资设定的收益上限;而如果这部电影赔本了,比如投资1个亿,结果只收回了1000万,等于说赔了90%,此时,投资“娱乐宝”100块的人一年后只能收回10块钱或者更少,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发生的成本,比如交易成本、产品管理成本、产品参与各方要赚的利润。当然,我也不排除阿里除了为“娱乐宝”设了产品收益封顶的同时,也对产品亏损设了亏损的底线,比如说最多只能亏损50%,如果阿里这么做,那主要应该是考虑产品亏损对公司声誉的影响。如果真如我所料,“娱乐宝”其实只是作为一种劣等的优先资金投资宣传中所说的四个项目。

如果保险公司都玩“娱乐宝”

自从“娱乐宝”成功发售以来,据说不少国内外知名影视文化公司都找阿里洽谈合作事宜,甚至还包括综艺节目,希望尝试这种与大众互动的新方式。读者诸君注意:这些影视公司根本没把“娱乐宝”这事当作募资,而是作为“与大众互动的新方式”,也就是说是营销工作。如果是营销工作,那这些影视公司是可以承担一定的营销费用的,因此,如果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产品能在保险行业普及,是不是能给保险购买人至少一个保本甚至保息的承诺呢?

而如果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保险产品被固执地按照投资理财产品来运作,考虑到电影投资的高风险,注定会出现血本无归的情况,届时这种保险产品就不太可能像现在的“娱乐宝”一样销售火爆,很可能的结局就是出现市场需求急剧萎缩,进而供给也会急剧减少。

也就是说,我认为如果将类似“娱乐宝”这样的保险产品作为一种文化艺术产品的创新营销策略,或许可以持续地运作下去;而如果作为一种不保本不保底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它注定会成为一种小众产品,甚至可能消亡,或者将来其投资收益安排会发生改变,从保本到保收益都有可能,即来自保险的这部分资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优先资金。

根据公开报道,“娱乐宝”这款保险产品是在保监会正式备案的,也就是说它聚合小额资金投资电影这种高风险标的得到了保监会的认可。其实,我一开始对“娱乐宝”通过保监会备案比较担心,毕竟它是将全部保费投资在高风险资产上,显然,保监会可以容忍的尺度高于我的想像。尽管单笔投资金额非常小,但我仍然不认为将小额资金通过保险产品聚合起来,然后投资于高风险产品是个好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类似“娱乐宝”的保险产品大量上市,每个人可以购买数十个甚至更多类似的产品,那么针对每个人对每个产品的投资限额在消除风险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保监会急于扩大保险业的规模的心情我是理解的,成立比银监会还要早五年的保监会是“一行三会”中最弱的一家。根据保监会官方网站的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管理的总资产约8.3万亿,而同期中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高达149万亿,是保险业的16倍。是不是银行业一定就比保险业的规模大呢?从美国的经验看,并非如此。实际上,在《财富》美国500强排行榜上,上榜的保险公司更多,行业总规模也比银行业更大。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保险渗透率还非常低,因此,保险业仍有非常广阔的成长空间。不过,具体到“娱乐宝”,保监会放行则似有急功近利之嫌,因为我认为保监会对“娱乐宝”这款产品上本来可以给保险购买人更多的保护,也可以让这个产品透明度更高一些,而不是任由设计和销售方对其进行解释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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