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污名化公知
2013-02-22 11:41

所谓污名化公知

05年在香港浸会读书时,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学派叫“法兰克福学派”,才知道世界上曾经有那么一小撮知识分子(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本雅明),才知道该学派至今硕果尚存的一位大拿哈贝马斯。我一度受这个学派影响非常深,以至于我在想,我至今骨子里那种“反商业主义”可能和法兰克福学派有关。我也曾对哈贝马斯推崇备至,并力图去实践他那个被很多学者认为纯属空想的公共领域理论。载体就是:博客。

07年,当我在做博客大巴的首席运营官时,来了一位女士。谈不上应聘面试,更多的只是一次引入高级管理人员之前的交流。这位女士后来和我私交不错,若干年后聊起这次交流,她说我言谈中提及好几次哈贝马斯和公共知识分子,以至于让她对互联网从业人士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因为在她加入博客大巴之前从来没有网络从业经历,她以为互联网从业者都是所谓“草根人士”,没想到对面这家伙还高谈阔论引经据典,仿佛做的不是一个生意,而是在探讨一个学术问题(我必须承认,07年那个时候,其实我早就是一名大学的在编教师了,我的正式劳动身份是教职人员)。

是,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公共知识分子”这六个字抱有深深的敬意,老实讲,当得起这六个字的人,即便放眼全球,都非常少。不过,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一向争议很多。但是有一点要明确的是,人类其实并不靠“定义”活着。小孩子很小就认识苹果,但ta未必知道到底什么叫苹果。既然是公共知识分子,就字面而言,讨论公共问题——或者说,对公共问题发表看法的——的知识分子,就应该是公共知识分子了。

这个说法有点像古希腊的“智者”,但智者好像也很难有什么准确的定义。通常来说,今天我们还叫得上名字的哲学家大概就是智者(苏格拉底这类神级人物还是高于智者的存在,智者有诡辩家的含义在里头),但如果我们叫不上名字呢?——比如,由于某种原因,这个名字在历史书上出现不多?我有时候会想,在古希腊那个时代,人们估计也为“智者”这个头衔需要讨论半天,他娘的什么叫智者?

说有一群人成天讨论公共问题,讨论得很拙劣,很欠智商,那就是茶馆店里的讨论。北京出租车司机也喜欢和你交流一些公共问题的看法,有时候阴谋论得让你只好打个哈哈。什么?他们只是在车厢里讨论没有公共场合?好吧,让他们开个微博如何?这总算在公共场合里讨论公共问题了吧?唔,没接受过大学教育算不上知识分子,别瞧不起人,人说不定自学了不少。唔,开出租为生的哪怕是博士,都不算知识分子?这个很扯淡,谁规定的?

好了,现在放一下定义问题。我们还是来看看结果吧。说不清苹果的定义并不妨碍我们知道这个是好苹果,那个是烂苹果。同样的,搞不清出租车司机算不算公知,不妨碍我们评判这个是好公知,那个是臭公知。

公知现在面对的最大挑战在于:知识分类越来越细。比如说在古希腊时代,数学就是数学,哪里来那么多花样。知识分类如此之细,在今天其实有很多诟病,但问题在于你根本挡不住。一个合格的博士就是在一个已知的圈里发现一个未知的点,然后向下挖掘,deep but narrow。一个不小心,就会挖掘出一个细分学科来。

孔子那个年代,人类掌握的东西不多,一本论语就把事儿给说完了。但后来老是嚼论语显不出进步,就必须再进行扬弃。人类最近这一百年特别是最近五十年,信息爆炸固然有乱七八糟的垃圾,但也有新的真正意义上的见解和学问。一个人想要成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诸子百家无一不通无一不晓,完全没有这个可能性。就连想跨几个领域知晓这几个领域里的一切,都可能性不大了。

A领域学者聊聊B领域里的问题,有没有可能?有可能的。但能不能再聊细点?这就很难了。说点大而化之的话容易,要说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公共知识分子本来就要求ta跨界,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你一个跨界,有可能那个领域里的大学三年级学生都能抓到你的漏洞和无知。早些年精英们统治媒体,三年级生就算抓了你漏洞也没地方说去。今天,太不一样了。

波斯纳在他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衰落》中抓了好多公知们的漏洞,在我看来,与其说他在价值命题上批判公知,不如说他在事实判断上批判公知。在今天这个时代,一个跨界,就很容易讨不了好去。换而言之,这个时代,公知即将成为历史名词。

那么,今天这帮公知们算好公知还是坏公知?不好意思,最多算个时评家,即便自承就要做个臭公知,你还是个时评——唔,时评博客。写写时评就能成公知,好吧,我爷爷就是公知了——果然全家都要成公知了,娘的。

公知的污名化在于:人们降低了对公知的要求。门槛一低,自然鱼龙混杂。人们甚至以为,拿着几百万不知道是谁的粉,就算是公知,连姚晨都要被奉为公知,说两句迎合公众的所谓良心话就是公知,那公知被臭骂一顿太正常不过了。原来我们以为,色泽鲜艳个头饱满的才叫好苹果,后来降低标准为没有蛀虫洞就是好苹果,再后来如果只有一个虫洞也能接受,那活该苹果作为一种水果就要被污名化了。

人们能不能跨界讨论问题,当然可以。丁香园是个医疗健康诸如此类的网站,它的CTO冯大辉写文章痛骂中医,也没啥不可以——以CTO身份,虽然是医疗性质网站的CTO,总有些跨界。但人总是可以说话的,这是权利。纯属个人意见表达,某种意义上讲,和出租车司机痛骂中医没什么两样。但我看冯自己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公知,非要把这篇文章推到“公知言论”的地步,那自然活活捧杀“公知”。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交往行为理论》不是心灵鸡汤、商业鸡汤、政治鸡汤或任何一种鸡汤,大多数人是看不懂的——嗯,我真心没小瞧大多数人的阅读能力。天天在那里煲鸡汤的写俏皮话的,转发自己都不太清楚是真是假的“被迫害”微博的,一幅大义凛然大声疾呼的样子,就算公知了?

哈,全家都做公知果然太容易了。

这个知识日新月异日益庞杂的时代,公知已死,如果我们不想污名化它的话。哈贝马斯都没法做公知了,到底老了,估计脑筋没那么灵活了。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
赞赏
关闭赞赏 开启赞赏

支持一下   修改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