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笔者初次接触网约车,当时感觉国内的情况跟之前听到的共享经济不太一样。
按照公众的定义,共享经济是个人将自己的闲置资源暂时转移给他人来获取报酬的模式。但是笔者在乘坐网约车的时候发现,国内有很多专职网约车司机,使用的车也是通过租车公司租用的。
这样一来,这些网约车既非“闲置资源”,也非“个人拥有”,实际上是还是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模式。
当时笔者还认为这个现象是中国特色,不过后来世界各地的网约车司机罢工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2015年6月,加州劳工委员判定,Uber司机为Uber全职员工,Uber必须为其提供社保、养老和失业保险。
对于这个判决,Uber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Uber本身之所以能保持低价的竞争力,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省去了员工福利保障的成本。另一方面,Uber对旗下司机的控制力并不强,是用奖励而不是企业制度来保证员工出勤率,这就保证了有大量不愿意全职开出租的人来开Uber。如果任何网约车司机都能享受同等的福利,员工成本会急剧升高,Uber的轻公司优势也将荡然无存。
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笔者暂时先按下不表。
谈谈另一共享经济排头兵Airbnb
Airbnb的原意是非常寒碜的气垫床和早餐,允许房东将自家的闲置床位出租,后来才逐渐有独立房间和整套房子的选择。类似的服务其实早已出现在分类信息网站Craigslist上,但真正火遍全球还是靠Airbnb。
在Airbnb的发展中,出现了和Uber类似的现象:有不少房东是租房装修后作为民宿专门出租给房客,自己是不住的。这种模式类似于民宿,由于可以避免税费和监管限制,即使低价也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
但问题来了,Airbnb不受监管,政府会同意吗?笔者从日本民宿相关条例来做个分析。
在日本,民宿由于经营面积小、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因素一直处于灰色领域,直到今年5月, Airbnb登记的日本房产超过3万之时,日本政府才正式宣布对民宿解禁,只要申请许可证即可运营。
但申请许可证说起来简单,实际上许多日本Airbnb上的房屋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像公寓中的一间房想申请民宿基本上不可能,只能靠一户建;一户建的走廊宽度和消防设施不符合指标也不能做民宿;附近是居民区不符合土地用途也不行;旅馆的火灾保险费率和民宅不同;此外,排水和换气等设施都有硬性指标,不符合条件也申请不到。
更关键的是,一旦成为民宿就要交税了。
不止是Uber和Airbnb,几乎所有的出让闲置资源的共享经济平台都会出现这样一个群体:原本共享的是一些业余时间,但这个群体把它当做全职工作;原本共享资源的提供者应该是一些个人,但现在也有一些公司加入进来。
专业群体的出现一方面增加了共享服务的数量和频率,一方面也保证了服务的标准化。这些专业群体依托于共享平台,但做的事更像是传统的服务业,只不过没有条条框框的法律限制和税费支出,这也是他们为什么选择共享平台的原因。
对于专业群体涌现这个现象,笔者还是比较支持的,毕竟“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是一个趋势,社会分工细化有助于提升效率。如果把专业公司提供的共享资源也算作共享经济的话,其实符合条件的商业模式有很多,比如创业孵化器,多家初创公司共享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甚至还有工商登记和法务,还有传统的出租车公司,都可以算作共享经济。
那么,出租车公司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当做共享经济呢?
笔者认为这个锅要给国内的出租车体制,服务态度差,绕路现象多,车内又臭又脏,价格高,数量少,拒载现象严重……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发票能报销。
笔者在之前介绍日本出租车行业的文章中就指出,如果这些缺点能改善,增加手机预约功能,不见得比Uber要差。
回到最开始的Uber员工福利问题,如果有公司能够为Uber司机提供租车服务和员工福利,把这些全职工作的Uber司机纳入公司旗下,一定程度上就能解决Uber的司机身份问题,当然服务和价格上可能也要有相应提高来覆盖掉福利和税费成本。
为什么共享平台出现服务专业化的现象?
其实这也解答了为什么我们外出是去酒店住宿、饭店吃饭,而不是去某个人家里住宿吃饭。原因有安全、隐私、质量、卫生等等,这些因素都比费用要重要。各地的黑车司机杀人事件就是证据之一,但我们并不能说原来的出租车体制就是好的。郊区人民晚上有打车需求,但出租车公司却不满足人民的需求,这本身就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也有共享平台一开始就是由专业公司提供服务,比如现在大火的共享单车。摩拜和ofo一开始都是提供公司自己定制的专用自行车,今年11月ofo启动“城市大共享”计划,同时接入并共享市民闲置的自行车,其实就是Uber模式的自行车变体。
但问题在于,Uber可以很轻松地实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统一,自行车却不能,如何避免损坏是一个难题。
如果不拘泥于“闲置资源”和“个人”这两个条件,共享经济的外延还可以再扩大。比如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出于对风控的考虑,并没有销售P2P这种共享经济色彩浓厚的理财产品,而是销售公募基金。这时基金公司就是资源提供者,共享平台就是互联网金融的APP。它可能不符合严格的共享经济定义,但是它的安全性要更高一些。
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共享经济的天生缺陷就是缺乏监管,这个监管不止是法律层面的监管,更多的是通过科技对共享物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监管。
比如Uber,没有成熟的手机端GPS和信用记录,是不可能发展到如今的地步的。Airbnb缺乏面向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监管,怎么避免房客破坏房屋和遇到奇葩房东,目前还没有良好的解决方案。Uber之所以成功,是科技手段可以实现低成本监管,而在其他共享经济领域,目前的科技手段可能还无法实现。
而现在的摩拜单车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他们的解决方法是:服务提供者统一为摩拜单车公司,保证了服务的标准化和质量。至于使用者监管方面,采用轴传动和单摆臂还有早期的实心胎等技术防止破坏。相比ofo,摩拜对共享经济监管的认识更到位一些。
现在市面上的共享经济平台层出不穷,看靠不靠谱就要看其如何监管。比如一款餐饮类共享平台,监管方法只有公司员工抽查,这明显不够啊,餐饮是个需要严监管的领域,笔者对其完全不看好。
而之前所说的P2P融资也是存在监管上的问题,我们不知道这笔钱投给谁,用来做什么,而是仅仅知道一个模糊的地区、行业和预期的回报收益,这在监管上也有很多漏洞。
我们国内的P2P在抄国外同行的时候往往没有把精髓抄过来,SoFi火了很多人也搞助学贷款,但根本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监管的。
缺乏监管的共享经济平台注定是要失败的,而专业化的共享平台,起码可以保证服务提供者的标准化,这可能是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