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将文章标题里的看来删掉了,阿里IPO是真的驶离“维多利亚港”了。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在今天的一次媒体交流时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问题出在最近业内都快尽人皆知的“合伙人制度”上面,阿里方面认为这个方案是创新的治理结构,但却被坊间曲解为“双重股权制度”,多少有些委屈的意思。再来回顾下阿里集团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的几次接触和非正式沟通:
8月下旬,阿里向港交所提交“合伙人制度”建议,即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以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
9月10日,马云内部邮件阐释合伙人制度是阿里的内在动力机制,并称“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9月25日下午,香港证券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港交所网站发表文章《投资者保障杂谈》,间接回应了阿里巴巴要求合伙人制的特殊待遇在港上市一事。香港联交所(0388, HK)自己也是上市公司,失去阿里这一大单,无疑会令董事会及股东震怒。但当“公众利益”与港交所股东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永远要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9月26日夜间,阿里联合创始人、副董事长蔡崇信发表公开信强调阿里坚持合伙人制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文化传承。但同时还表达了两个意思:①回避“双重股权结构”这一涉及直接机制冲突的指责;②抓住李小加说的“香港上市政策有探讨可能性”这句话,来暗示香港资本市场如果不放行阿里IPO,则会“被急速变化的世界抛在身后”。
9月27日一早,日本软银集团总裁孙正义发布声明,“这些年来,阿里巴巴为股东们创造了巨大的价值,成绩惊人。阿里巴巴特殊的企业文化,是其成功的核心,保持这种文化对企业继续向前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非常支持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10月4日,马云前往香港,香港信报解读为“重整传讯策略,以改善公司形象”。
10月5日,马云微博表示不会因为害怕被骂而随波逐流,人生最值的投资是对未来和理想的坚持。
10月7日,《东方日报》称,马云拒绝港交所提出的“减持限制”,导致阿里在港上市陷僵局。
10月9日,香港政府昨日作出正式回应称,为了保障投资者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现阶段也无计划更改现有上市规则。这意味着,现行“合伙人制度”下的阿里将不符合在港上市要求。
10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宣布阿里决定不选择香港上市。
而在今年7月,陆兆禧点评阿里上市计划时曾提到,“上市地点尚未确定,香港和美国均是很好的选择,而香港对华人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