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农民收入质量?
2023-10-19 17:03

如何衡量农民收入质量?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ID:ruraleconomy),作者:杨少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苏岚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孔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慧玲(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原文标题:《<中国农村经济>精华版 | 杨少雄、苏岚岚等:农民收入质量:逻辑建构、测度评价与动态演进》,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如何衡量农民收入质量,提出了从收入充足性、收入结构性、收入成长性和收入知识性四个维度来评估农民收入质量,并进行了实证测度和等级评价。研究发现,农民收入质量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但省际差异明显,且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 本文从多个维度综合评估农民收入质量,包括收入充足性、收入结构性、收入成长性和收入知识性。

• 研究发现农民收入质量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但不同省份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且东部地区和粮食主销区的农民收入质量较高。

• 文章还分析了农民收入质量的区域差异和空间相关性,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包括关注全面评价、补齐短板、推进共同富裕和促进协调发展。

一、引言


实现农民高质量增收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应有之义。随着对农民收入问题研究的深化,收入数量这一单一视角已不足以解析新发展格局下农民增收乏力的现象。


农民高质量增收的关键在于实现由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增长,如何优化农民收入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支持政策体系成为理论界亟待探讨的重要课题。既有关于农民收入的研究过多强调对“量”的追求而忽视了对“质”的关注,导致对新发展阶段农民增收内在逻辑的解析存在局限性。


收入质量概念从多个维度综合反映农民收入状况,既反映量的规定性,又体现质的适用性。因此,系统建构农民收入质量的逻辑框架并开展实证测度契合新形势下促进农民高质量增收的内生需求。


本文尝试在重新界定农民收入质量内涵的基础上,从收入充足性、收入结构性、收入成长性和收入知识性4个维度健全宏观视角下农民收入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水平测度;运用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对农民收入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等级评价,明晰农民收入质量的优劣,增强评价体系的通用性和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从时间和空间双重维度系统刻画农民收入质量基本特征,解构农民收入质量区域差异及其来源,进一步厘清农民收入质量时空演变规律,揭示农民收入质量空间关联逻辑;在传统地理区域划分基础上,着眼于粮食功能区以及反映国家不同发展战略需求的经济带,对农民收入质量的区域演进特征展开全面探索。


二、农民收入质量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构建


(一)农民收入质量理论内涵


参考孔荣和王欣(2013)提出的收入质量概念内涵,立足宏观视角,结合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与共同富裕目标推进背景下农民收入获取的过程、渠道、要素和特征,本文认为数量充足、结构多元、增长可持续以及知识与技能发挥,均从不同层面反映了农民在参与经济活动和获取收入过程中的可行能力,并可被归结为农民收入质量体系中的各种特性,即收入充足性、收入结构性、收入成长性和收入知识性。


收入充足性是指农民收入总量能否满足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即收入的数量水平。收入充足性反映农民从各种经济活动中获得的货币收入数量,直接关系着农民经济活动的参与和生产生活水平的改善。农民个体的福利水平既取决于绝对收入数量,也取决于消费支出后的相对收入数量,即收入充足性可以分为收入的绝对充足和相对充足。


绝对收入充足代表了收入绝对数量的增长,相对收入充足是指收入应足以支付生活和其他必要的日常开支,同时还有余钱用于储蓄、投资和应对紧急情况。农民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数量越充足,即收入充足性越好,农民收入质量越高。


收入结构性是指收入来源是否多元、各来源比例以及相互关系是否合理。从农民自身内部结构看,农民收入结构的多元化直接影响到农民生计稳定性。农民收入来源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各个收入来源均衡发展,有助于农民分散风险,减轻某项收入来源波动对整体收入的影响,避免过度依赖某一项收入来源而导致生计存在脆弱性。


从农民的外部结构看,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对农民收入结构性的深入讨论必然要引入城乡收入结构。根据相对剥夺理论,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尤其农民收入过低的相对剥夺感会降低农民的福利和满足感,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收入来源越多元、比例越合理以及城乡收入越平衡,收入结构性越好,农民收入质量越高。


收入成长性是指农民不同来源的收入是否保持增长状态。农民不同来源的收入增长具有差异化逻辑,其中,经营净收入增长是农民在从事农业和非农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得收入的增长,反映了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农民通过雇佣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力换取的工资或报酬型收入的增长,反映了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和供需状况变化;


财产净收入增长是农民通过配置和管理家庭财产所获得投资收入的增长,反映了农民家庭财产健康和投资有效性;转移净收入增长是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救济和补贴等转移支付为农民所带来的收入增长,反映了农村社会福利与公平的发展。农民各类收入增长越具有可持续性,收入成长性越好,农民收入质量越高。


收入知识性是指农民收入获取是否依靠知识含量与技能经验。以农民知识含量和技能经验为代表的人力资本是农民收入获取的内在决定因素。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不仅需要具备农业生产知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通信技术等技能的掌握程度也决定了农民的经营能力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农民收入获取。


人力资本理论表明,知识和技能经验多的农民,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同时还可以及时把握市场形势的变化,运用电商等创新销售技能,增强风险预防和化解能力,不断提升收入质量。农民所具备的知识含量和技能经验越多,收入知识性越好,农民收入质量越高。


(二)农民收入质量指标体系构建


1. 指标选取。根据农民收入质量理论内涵,结合近三十年来农民收入的变化趋势与特征,本文从农民收入充足性、收入结构性、收入成长性和收入知识性4个维度构建农民收入质量指标体系,共计11个具体指标。


2. 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3~2021年的面板数据为考察样本,最终样本观测值为895。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价格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3. 测度方法。首先,为克服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各自的缺陷,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共同确定指标权重。其次,应用最小相对信息量原理,计算组合权重。最后,使用线性加权综合法对农民收入质量各个指标进行加权求和,得到农民收入质量综合水平。


三、农民收入质量测度结果与等级评价


(一)农民收入质量综合水平结果分析


整体上,农民收入质量综合水平均值从0.4087增长至0.6415,年平均增长率达1.6228%。1993-1996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民收入质量大幅跃迁,各省份农民收入质量综合水平均有较大程度提升,1996年之后稍有回落进而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分省份看,2021年,上海、浙江、天津、北京和江苏的农民收入质量综合水平处于领先行列,西藏、新疆、海南、广西的农民收入质量年均增长率较高,发展势头迅猛,处于追赶行列,省际差距仍然较明显。


(二)农民收入质量分维度结果分析


从分维度水平看,农民收入成长性水平最高,均值为0.2328,收入结构性次之,均值为0.1735,收入知识性和收入充足性的均值分别为0.0698和0.0485。从分维度增长速度看,农民收入充足性年均增长率最高,为7.5786%,收入结构性年均增长率为2.1263%,收入成长性年均增长率为0.4468%,而收入知识性年均增速最慢,数值为0.4372%。


(三)农民收入质量等级评价


本文使用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将农民收入质量划分为低、中低、中等、中高、高5个等级,对应的区间范围分别是(0.2006,0.4261](0.4261,0.4958](0.4958,0.5567](0.5567,0.6282]和(0.6282,0.7888]。总体来看,1993~2021年,农民收入质量等级不断提升,已完成从低、中低等级为主向中高、高等级为主的转变。但进一步分析发现,农民收入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不同省份农民收入质量等级呈现“东高西低”的阶梯分布。


四、农民收入质量动态演进


(一)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质量动态演进


1. 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质量时空演变。1993~2021年,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质量均实现持续增长。从均值来看,东部地区位列第一,东北地区位列第二,中部地区稍落后于东北地区,西部地区位列第四。从年均增速来看,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质量呈现递增趋势,西部地区的年均增长率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北地区第三,东部地区最慢,增速较缓。


2. 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质量差异分析。从总体差异看,农民收入质量的区域差异在时间维度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波动趋势。从结构差异分解看,1993~2021年农民收入质量地区间差异始终大于地区内差异,农民收入质量差异主要来自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从四大地区之间的差异看,东部地区内部农民收入质量不平衡程度较大,中部地区较小,东部和西部地区内部不平衡程度高于中部和东北地区。从单一地区内部差异看,各地区内部的农民收入质量逐渐呈现出差异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内部农民收入质量差异的泰尔指数维持在较低水平,而东部地区存在进一步增大趋势。


(二)三大粮食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动态演进


1. 三大粮食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时空演变。从均值看,三大粮食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均有显著提升,三大粮食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均值从高到低依次为粮食主销区、粮食主产区、产销平衡区。从增长率看,各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年平均增速与均值排序呈反向之势,产销平衡区年平均增长率位列第一,粮食主产区年平均增长率排名第二,粮食主销区年平均增长率处于末端。


2. 三大粮食功能区农民收入质量差异分析。从功能区内外差异结构看,1993~2021年,农民收入质量在功能区内和功能区间差异的泰尔指数呈现缩小趋势,但功能区内差异总是大于功能区间差异,农民收入质量差异主要源于功能区内发展不平衡。从三大粮食功能区看,粮食主销区内部农民收入质量差异的泰尔指数最大,产销平衡区次之,粮食主产区最低。随着时间推移,粮食主产区和产销平衡区内部差异的泰尔指数大幅度降低,但粮食主销区仍有较大波动。


(三)五大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动态演进


1. 五大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时空演变。从经济带均值看,五大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均呈增长趋势。2013年之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位列第一,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带位列第二,长江经济带位列第三,“一带一路”建设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经济带分别处于第四、第五位,均值水平相近。


2013年之后,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超过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上升至首位。从增长率看,“一带一路”建设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增速最快,其次是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经济带增速相近,分列第三、第四位,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增长速度处于末端。


2. 五大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差异分析。从指数大小看,2021年,五大经济带内部农民收入质量差异的泰尔指数最大的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带,其次是“一带一路”建设经济带,最小的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经济带。


(四)农民收入质量空间相关性分析


本文使用莫兰指数检验各省份间农民收入质量的相关性特征。研究发现农民收入质量空间相关性显著,且呈现集聚态势。东部沿海省份长期集聚在高-高型区域,东北部省份与西部省份长期集聚在低—低型区域。此外,1993~2021年,大部分省份的农民收入质量在区域分布类型方面并未发生跃迁,且主要集中在低-低型区域,具有较高的空间稳定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第一,全国农民收入质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但省际层面存在明显差异,各维度增速由小到大依次为收入知识性、收入成长性、收入结构性和收入充足性;第二,全国农民收入质量等级不断提升,已完成从低、中低等级为主向中高、高等级为主的转变,但发展仍不充分;第三,四大地区、三大粮食功能区、五大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增长率与水平值呈反向分布态势,且东部地区、粮食主销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农民收入质量的平均水平更高;


第四,农民收入质量的区域差异在时间维度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波动趋势,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是农民收入质量差异的主要原因;第五,农民收入质量的分布呈现空间集聚态势,东部沿海省份多集聚在高-高型区域,西部省份多集聚在低-低型区域且长期未发生跃迁。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一是关注农民收入质量的全面性评价作用,提升内生动力。二是重视农民收入质量的侧重性维度表现,补齐短板弱项。三是破解农民收入质量的区域性发展失衡,推进共同富裕。四是强化农民收入质量的正向性空间溢出,促进协调发展。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ID:ruraleconomy),原文刊发于《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8期,作者:杨少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苏岚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孔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慧玲(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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