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其实是严歌苓的自传
2017-12-20 19:15

《芳华》其实是严歌苓的自传

虎嗅注:电影《芳华》在场上热映,观众在场下热评。严歌苓,《芳华》的原著作者只在一旁淡淡地冷眼观瞧。仔细看,《芳华》里有她的影子,那是她的时代。


本文原刊于2016年7月的《中国企业家》(公众号“中国企业家杂志”,ID:iceo-com-cn),作者:赵大伟,编辑:萧三匝,原标题为《严歌苓:一曲悲歌谁人听》。


“写作源于我创伤性的记忆。”严歌苓说,这样创伤性的记忆根植于个人的敏感,就像她笔下的人物多多少少都会有她自己的影子。


电影《芳华》正在引起热议,有人大赞,有人猛批,都正常。


从某种意义上讲,《芳华》是严歌苓的自传,如同她的其他作品一样。这不是记者的臆测,而是严歌苓自己说的。


我想起去年采访她的情景了,如今仍然历历在目。


那天,严歌苓有些累,坐在椅子上已经两个多小时,她把左手轻轻的抵在腰上。小时候练舞留下的伤,现在演成腰肌劳损,越来越明显的折磨着她。既然无法治愈,只能积极锻炼改善,“我们正常人都要带一点病痛生活”。


窗外雾霾蔽日,房间的门口摆着一双跑步鞋。严歌苓选择在酒店的健身房里跑步。三十岁之前她喜欢散步,现在她选择更激烈的跑步。最多只跑四公里,耗时近二十五分钟,跑步时什么都不想,唯一目的就是“让自己空掉”。


回国的这几天,因为倒时差,她本来就不好的睡眠更加衰弱。一旁的酒吧台上,放着一瓶已喝掉三分之一的波尔多红葡萄酒,这是严歌苓夜晚的“催眠剂”,虽然此前外界也曾传说她要喝烈酒和安眠药才能入睡,她跟我说现在不是这样。


初学写作的时候,严歌苓喜欢拿蘸水钢笔写作,蘸一下写一段,为的是自己的写作在一种控制之中,而不是胡乱往下写。后来用圆珠笔,她也得先写草稿,然后誊写在格子纸上;再后来,她就干脆直接拿铅笔写,写错了就用橡皮轻轻擦掉,坚持至今。


严歌苓已经把写作看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做菜、锻炼、吃饭一样成为日常的必然。每天都要写,“不愿意看日历,不知今昔是何年。”在自己所构建的世界里实现一种逃脱,现实世界不完美,她所构建的世界也不理想,但起码,“是按照我的审美观点重新安排了”。每一个创作者都是疯子,诸如莫扎特、维吉尼亚伍尔芙,他们多少是有点精神不正常,而对于严歌苓来说,“不写我就要死,就要疯”。


“写作源于我创伤性的记忆。”严歌苓说,这样创伤性的记忆根植于个人的敏感,就像她笔下的人物多多少少都会有她自己的影子,“对于一个敏感的人,别人的创伤也可以变成自己的创伤,就看你的敏感度,所以我永远都会有创伤性的记忆。”



每一个写作者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敏感而又幽暗的童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这一点上,严歌苓在20岁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祖父和父亲都与文字结缘,家中自然藏书甚多。三岁,父亲就教她写字。在她的回忆中常常闪现的场景是,炎热的夏天,知了和别的孩子叫个不停,而她坐在高高的板凳上,拿着毛笔默写唐诗。她把那个时候的自己说成是一个“小怪物”,因为总比别的孩子多了一份敏感。


严歌苓继承了祖父身上的某种气质,极度敏感因而多思,清高又易受伤害。祖父也是作家,在美国留学读到博士,回国之后,对当时时事和文人圈子充满失望,三十九岁就自杀了。严歌苓与祖父未曾谋面,但后来翻阅过祖父的论文和笔记,“他性格本身阴郁,不太好相处。后来大学里不聘用他了,需要找人去说和,他不愿意干这个事。”某种程度上被解聘伤害了他的尊严。


“他不能忍受一个蝇营狗苟的生活吧。”严歌苓说。


有人曾问严歌苓的父亲肖马,你这辈子最好的作品是什么?肖马答:我的一生最好的作品是我女儿。严歌苓的父亲曾评价自己的女儿:她爱唱爱笑,“性格内向沉稳,心上背负着十字架。”当我把这个评价转给严歌苓的时候,她并不认为是这样,“我有很沉重的责任,就是通过我的笔和故事,把汉语写好,如果这算是十字架的话。”


在北京的酒店里,严歌苓会拿出一沓A4纸,上面详细的写着每天早中晚各个时段的安排。确定了一项,她就认真的拿着笔,在空格处注明。她12岁就进了军队文工团,跳了8年舞,而后又做了战地记者。这是一个少女走向青年重要的人生阶段。


十几岁就进藏演出,带着两层口罩坐在火车上,严歌苓冻的留出眼泪,把口罩浸透了风一吹,脸上像贴了一层冰冷的铁板。十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严歌苓养成了许多习惯,“特别能吃苦,爱整洁,守纪律”,即便是没有要求,她也会给自己严格的要求。“很小的时候,我从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每一分钟都安排好事情做。”末尾,她也不忘表达一下对年轻孩子的不满,严歌苓也看不惯他们的自由散漫。


严歌苓并不是一个冒险的人,但她1980年代末就远走美国了。当时她已经加入中国作协,在部队做创作员,每个月有一两百块的固定收入。她希望有一个更好的写作条件,而美国等待她的一切都是未知,“能不能挣钱养活自己都不知道”。


初到美国,没钱,还要自学英语。虽然有奖学金,但生活费还是得自己挣。她也要去给人端盘子,当保姆。她在一户有钱的台湾人家当保姆的时候,那家的小孩子很调皮。一次拖地板,小孩子捣乱,她误以为是自己把人家家里的天花板弄裂了。“我一个月挣的钱都不够赔的”,她想告诉房主,但又忐忑的不敢说。


日子这么一天天也过下去了,有一天来了客人,严歌苓做道“松鼠鲑鱼”,结果鱼沾了锅,她手一晃,把油溅出来了,严歌苓的手和脸都烫伤了。女主人赶紧拿来冰块帮忙敷,幸好问题不大。她后来走的时候说出了天花板的事情,也表示不要工钱了,“别骂我就行了”。哪知道女主人告诉她,这天花板搬进来的时候就是破的。


很快,严歌苓就飞速的成长起来。1992年,她的作品第一次投稿到台湾文学杂志就获奖了,很快她接到了导演李安的电话,《少女小渔》剧本改编权卖了1.4万美金,“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严歌苓说,这也是她第一次与影视结缘。这一年也开启了严歌苓与影视圈的缘分,紧着来的是香港导演李翰祥,而后是台湾导演朱延平,严歌苓三个小说的剧本版权就都卖出去了。


算起来,在美国哥伦比亚艺术学院念书才是严歌苓正式接受教育的一段经历。哥伦比亚艺术学院对学生有着严格的写作训练,历史小说、讽刺喜剧小说等等,在前四个学期里,严歌苓要变换不同的人称,穷尽一切办法去模仿西式写作,“作家写作会面临一些困境,比如会教你写第三人称写到瓶颈了,你就换第二人称或是第一人称,把这个瓶颈绕过去。”直到第五个学期,她才开始真正写自己的作品。


巨大的阅读量是必须的,严歌苓最受益的还是——“脑子里有一双眼”,她跟我比划起来,就仿佛你脑子里有一双眼睛,“你要看着你写的东西,一定要活灵活现”。这也似乎成为严歌苓后来作品的一个特质,画面感极强,因而有人就把严歌苓形容为“技术一流的摄影师”:用文字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推拉摇移。



高晓松在自己的节目《晓松奇谈》中两次提到严歌苓作品《扶桑》,第一次提到时是说美国历史里的淘金时代,这正是《扶桑》故事的历史大背景。第二次再提,是他在预测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布鲁克林》时,他觉得《扶桑》拍出来会比这部电影更加震撼人心。高晓松更是自己掏钱买下了严歌苓作品《扶桑》的音乐剧改编权,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对这部作品的感情。


时隔二十年之后,严歌苓的长篇小说《扶桑》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再度出版。3月初的发布会上,高晓松与严歌苓对谈时说,  “我这辈子都是挣别人钱,人家投资拍电影我去拍,人家投资做唱片,我去当制作人、写歌。我就是一个卖艺的,从来没有买过艺。”高晓松已经当了阿里音乐的董事长,因而他掏自己的钱买《扶桑》,是“这辈子第一次,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1993年,严歌苓在等丈夫吃饭的时候,误打误撞进了旧金山的“中国移民历史陈列厅“。她看到一幅巨大的照片,照片中的女人非常雍容华贵,“透着某种神秘”。严歌苓被这张照片吸引住了,她根据画上的字来了解这位淘金时代旧金山的名妓。


写扶桑之前,严歌苓读了三四十本书来了解整个美国华人生活的社会背景,文学的虚构凌驾于大量的历史与现实细节之上。写扶桑的时候,严歌苓憋着一股气:华人怎么能这样被对待?她有愤怒,一天曾写下7000字,“如果没有这股气顶着,我写不了这么快”。


扶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手里抓这一把纽扣,这些扣子来自一个个曾经扑向她施暴的男人。小说中的少年克里斯想拯救扶桑,但扶桑只愿意接受爱与情感,不希望被拯救。严歌苓把这二者置于西方基督教文化与东方文化的矛盾冲突之中,注定了“这是一个双方内心的所有呼喊和所有需要都对接不上的悲剧”。


“扶桑整个内心的潜台词就是:爱我吧,不要救我!”严歌苓说,“什么是枷锁?枷锁是你让我做的那样一个人,你认为我应该这样做人,这样的行为那就是枷锁。就是你的生活方式、你的道德标准,你觉得用那样一套东西来解放我,实际上你把我放进了枷锁,是另外一种枷锁。”


扶桑最终没有跟克里斯结婚,而是选择了来自故乡的大勇,“扶桑是最强大的女人,她的不争和不反抗有甘地的精神——不合作。”她见惯了太多遇到苦难就反抗、大喊大叫,而她所欣赏的,是普通底层劳动妇女那种对苦难惊人的隐忍。


严歌苓前夫李准的母亲,就曾刷新了严歌苓的认识:如何平静的吃苦。“苦就是她每天的生活。她讲到了有一个细节是,她的大哥到外面学生意了,大哥很高兴自己给自己买了双新鞋子,他妈妈说你不是还有鞋穿吗?他妈妈就把新买的鞋放在门框上面,拿纸包好了。大哥学生意几年,得了肺结核了,抬回来的时候就吐血不行了。他死了以后,她没有形容家里面的悲痛,她说她妈妈把鞋拿过去说,这孩子新鞋还没穿呢。”


这也是严歌苓为什么会写扶桑这样的女人的原因。“中国女人这种强大的劲儿,像土地一样,你可以在她身上践踏,但是她永远不会消失,也不会被你毁掉”。


高晓松盛赞严歌苓下笔之“狠”,令他深受震撼的是,小说中扶桑被修道院救了,但后来扶桑看到了自己做妓女时穿的廉价的红裙子,又把这件红裙子穿上了。“给我感觉她像一个天使一样,穿上那身裙子才是她自己”。高晓松理解扶桑之所以不被救赎,不是因为拧巴,而是因为她的坚定的“三观”,“她内心的光芒让她觉得你们没有人可以救赎我的”。



严歌苓曾亲眼目睹演员严凤英的死。那是1967年,在文革开始之后,严凤英家所在的黄梅戏团就就住严歌苓家院子对面。小孩子们听说了严凤英自杀,都跑过去看,想看看吃一百粒安眠药后自杀是什么样子,“原来一个很高很细长的人抽筋抽成了很短”。


严凤英的丈夫王冠亚哀求旁人救救妻子,得到的却是造反派忿忿的回应:“不救她,一定要让她先坦白”。严凤英就这么死了,这是严歌苓第一次目睹死亡,在一个孩子心里留下“一个鬼魅的阴影”。


严歌苓没有看到离开后,发生更恐怖的事情——医生用手术用的小斧头从咽下砍起,向下一根肋骨一根肋骨地砍,然后把内脏拉出来,剖开,找所谓的“发报机”“照相机”等“特务工具”,而最后,一无所获。


一个作家永恒的关注主题就是人性本身,她觉得那个阶段“人性非常激烈和戏剧化”。文革远去40年,严歌苓依然不满意。“真正有关文革的文学艺术作品根本没出来。”严歌苓对我说。研究文革的资料对于学者来说有很多,严歌苓关注的是对于一般读者而言,“是否有一件重要的文学作品,能够让人看了之后知道文革是件很大的事情?”


“没有这样的作品”。这个影响几代人的运动的影响力已经慢慢消失。“很多人死了,不是像战争一样吗?死了那么多人,而死人的事情一定要搞搞清楚。”


写作多年,严歌苓的笔下没有固定的场域。她没有固定在一个地方长久的生活,用她的话说,她就是一个吉普赛,她追随自己做外交官的丈夫,去非洲、去台北生活过很长时间,所以她没办法只写一个地方,“我很满意自己边缘的角色”。她时常会去用一种比较的眼光来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差异,保持着一种“侧目”,“很多人要打入主流,有什么好处?我哪里也不融入”。


“不喜欢的东西还是尽量不写。”严歌苓直白的说。她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而广泛传播,陈凯歌的《梅兰芳》、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归来》等比比皆是,每每提到合作最愉快的导演,严歌苓的答案却总是自己的闺蜜:陈冲。因为二人的默契,拍出来的作品又忠于原著。


严歌苓的还有一个身份是美国西部编剧协会成员,她跟我说最近一部印象深刻的影视作品是《间谍之桥》。虽然自己的作品很快就会被改编成影视作品,但她说自己痛恨商业写作,因为她的笔下的故事都是孕育了很久,“我做不到哪个导演跟我约一个故事,我就你发生出一个故事专门等着他”。她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编剧,因为创作小说时的满足感远远高于剧本,“就像生病了一样”。


她也曾写过一本《幸福来敲门》,那实际是为好朋友量身定制的电视剧,2011年小说出版之后反应平平,“我根本不想出版,我要用很了不起的作品来‘洗刷’自己’”。


“我在写作上没有野心。”严歌苓说,她觉得生活给予她的回馈已经足够多,因而她知足。她也没有仇恨,历史烟云滚滚而过,她穿梭东西方之间,寻找关于不同文化之下人性里幽暗隐秘的故事。对她来说,没什么值得她去仇恨,她也不控诉,她只选择给你讲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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