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野有枯荣(ID:Tsingyeh_Story),作者:青野Tsingyeh,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野有枯荣(ID:Tsingyeh_Story),作者:青野Tsingyeh,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在飞机上
2019年,我把《伦敦漫游指南》的故事写到南岸,就此搁笔。那一年我二十六岁,上海生活正累积着与日俱增的焦躁感,而重新发掘青春里关于另一座城市的见闻,是为数不多能让我潜心的乐趣。我原以为凭借自己怀旧的天性,许多回忆还保存得相当完好,但去开三年,它们已化作镜花水月,甫一触碰便支离破碎。
这便是故事被抽去了“临场感”之后的模样,再要下笔,有如在流沙中筑起城堡。于是,我暂且放下了一个成为旅行作家的梦,想道:等到再次拜访伦敦,我会给它一个完美的结尾。然而世道艰难总是超乎想象,这一等又是四年。
这些年里,我旅行过不少城市,发现自己其实并不热衷于探索未知之地,反倒更喜欢一种“时间旅行”:在不同的年纪和心境中,与一个地方不断地重逢。其中乐趣正在于,代入未来的目光,零碎的事件将电光石火地勾连,一切经历都能被再次发现。
我未曾以一种背负生活重量的状态体验过伦敦,向人生前方走得越远,这段时光便越显得异质,像只以一面示人的月球,高悬在我的背后。见过人间种种后,我发现自己愈加迫不及待地想要折过头去,与它来一场刻意的重逢。只为见见它究竟是怎样一座城市,而我年少时的眼睛,又究竟误解了它多少。
(伦敦究竟是几座城市?@St Paul)
城市总有千百万种模样,人能看见什么,往往不取决于城市,而取决于观察者自己。你尽可以听旅行者描绘它们的绮美,就像忽必烈那般沉溺于马可波罗的见闻;但要将城市还原回真实的面目,仍要听听那些正在无穷的循环中经历它的人、甚至是准备逃离它的人。
克莱格·泰勒在他的口述史《伦敦人》(Londoners)中记录下一段有趣的采访(《说说“伦丁”》):一个被困在朝九晚五里的伦敦人,希望有一天能辞去工作,把领带剪碎抛进泰晤士河,然后像游客一样坐上伦敦眼。当别人问他“你是第一次到伦敦吗”,他笃定要回答说:
是啊。你知道吗?伦敦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
城市那最容易被少年误解的真相是:它只是帮人逃离了传统的桎梏,而它所许诺的自由和多元主义,尽管未必明码标价,但终究价值不菲。
当我挤在经济舱窄小的座位上敲下这句话时,后背的酸痛时刻提醒着我:摆脱地球的引力不难,但逃离现实的引力不易。从5月开始,我看着自己按部就班地接近旅行的起点,期待逐日膨胀,却在临出发前的两天突然陷入无端的沮丧:
我害怕一切看起来不过平淡无奇,也担心旅途中的劳累和不易。我心知,这是与生活搏斗过久的后遗症:一场完美的旅行从不会成真,正如老道的交易员谈论“利多兑现”那样,现实永远是梦想的终点。而当你知道期待只是一种虚幻的甜蜜时,期待本身也要黯然失色,生活就在这来回搏杀的心绪里,无可挽回地落入平庸的涡旋。
如此弯弯绕绕的心绪,是我第一次降落在伦敦时不曾拥有的。那一年,两耳里胸中的风声呼啸,再无其他。前些日子,我与M小姐翻看起学生时代的照片,发觉彼时眉眼间粗砺的神气,已与今日相去甚远。M小姐感慨道:那时候的我们望着“清澈而愚蠢”,倒还是三十而立的模样更顺眼些。
我同意这个说法,三十岁左右的这些年还算是人生的蜜月,智性还能够快于皱纹生长,我们比那时候更懂得打扮和表情管理,也更擅长识别套路和荒诞。也是2015年,在我初到伦敦的那几天,我在浏览博客时看见一句话叫“当你不再想要一个靠窗的座位时,你便知道自己真正长大”。我猜那一刻的自己大概是醍醐灌顶,甚至把这句话拍下来存在相册中,以期未来回味。
但8年以后,当飞机又一次在伦敦上空掠过时,我发现三十岁的自己仍然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身体前倾,兴致勃勃地俯瞰着这座灰色的城市、以及街巷所构造的复杂纹路。我意识到,现实并非总是梦想的克星,它只是反教条和反经验。何必预设一趟旅行的见闻?阔别重逢将要遇见的未知与惊喜,不会亚于初见。
(The moments that made me love flying By Larry Bleiberg,2015/10/20)
于是,在希斯罗机场的入关口,当入境官例行公事地问我:这是你第一次到伦敦吗?我答道:
不是,但它应该和我想象的很不一样。
他递回护照,微微一笑:旅途愉快。
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懂了这个回答,但我知道,我的“时间旅行”已经正式开始。
伦敦,一座浮空岛
夜色深沉的时候,我再次踏入了青春的河流。在记忆猛然苏醒的几个瞬间里,意识如真似幻,唯有感官开足马力工作,构造着新的现实。我发现自己站在帕丁顿车站的广场上,无限的细节向我涌来:鸽子拍着翅膀从廊柱下飞过,夜风裹着香水和三明治的味道,人们用抑扬顿挫的语言谈论着什么,洪亮的广播响彻了大堂……我唯感到皮肤发麻、发尖竖起,重逢的百感甚至来不及被知觉抓住,就磅礴地挥发到夜色里,不见影踪。
一如初见,伦敦正在酝酿着又一个秋季。
翌日,当城市的轮廓从晨雾中浮现时,我踏出旅舍的门,陷入了城市的迷宫。始料未及的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难题竟然是定义“自己”:我不是一个游客,我熟知错落楼宇间藏匿的捷径,也能在地铁站的古老迷宫里瞬间选对站台,我的大脑里仍然保存着几条隐秘的回路,刻录着在这座城市里生活所必需的怪异直觉;但我也不是一个定居者,7年的阔别已能制造出足够的疏离感,使我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
当我木讷地站在商店柜台前,费劲地从零钱袋里倒出多年前花剩下的零钱时,年轻的店员前来提醒我,那些依稀印着年轻女王的侧颜、旧得发黑的一镑硬币已经不再流通。我惊讶地抬起头来,看见身侧的通道上,一位男士拿着手机刷过收款面板,拿走了一瓶饮料。
(走通错杂的路确实需要直觉@市政厅)
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却成为了7年后的伦敦向我的宣战。它迫使我从旧日的迷梦中苏醒,将目光聚焦到当下:原来四处的商店里都已骄傲地贴上了“不收现金”(Gone Cashless)的标签。拜大流行所赐,伦敦终于摆脱了它对现金的偏爱,转向了另一个极端。而同样地,街角再也见不到拿着纸质地图和翻盖手机的人了,男女老少都熟练地享受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基础便利。那些曾被留学生们拿来讽刺英国人“冥顽不化”的生活经验,如今倒是可以反过来讽刺留学生的傲慢了。
我忽而知道我是谁了:一个从长久的冬眠里苏醒的古人。举手投足间满是旧日的习俗,甚至怀揣着不知何处来的古怪钱币,浑浑噩噩地走上了街头。环顾四周,满街汹涌的是陌生面庞,尽管我从未刻意记下路人的长相,却有一种直觉断言道:人潮中的每一粒分子都不曾与我相遇。在瞬间的恐慌后,我很快说服了自己接受“我才是那个陌生的入侵者”这个事实。我于是时刻提醒着自己,行走在记忆与现实的边境线上,当如履薄冰,绝不可依赖经验、信马由缰。
很多人相信城市是一种巨大的活物,所以如此说,或许是它们和我们的生命一样,本质上都是一场对衰败的抵抗。当我徜徉在自己熟悉的街区时,总要不禁感叹几句“伦敦老了”。城市的衰败有如从地底爬上来的恶兆,盘踞在街面,是疯长的水渍、紧闭的大门、蒙尘的玻璃、杂乱的涂鸦。愈是古旧、繁复的建筑,便愈带有落魄贵族的气质,平日里只能勉力维持颜面,稍不加以呵护,百年风霜和衰颓感便会报复性地倾泻出来。
脚步匆匆,我无法在每处记忆里的地点驻足、缅怀不再的繁华,因为“衰败”不过是城市中最司空见惯的事态,一如“存续”和“更新”。人所以要哀叹几声,不过是那对一己而言无可替代的记忆,不幸成为了城市演进过程中微不足道的代价而已。
没有人能否认,伦敦是一座大工地。它的天际线上总少不了嶙峋的吊机,穿插在砖石尖塔和玻璃钢大厦之间;而施工围挡和打桩打钻的声音,也几乎是每条街、每个工作日的常客。这座城市因而总是处于一种修修补补、乱糟糟的状态。每日生活其中的人或许不堪其扰,也失去了对渐变的察觉,而久别重逢的人则更容易发现时间的礼物。
我路过不少眼熟的地名,一眼却只能见到陌生的街区。带着违和感伫立良久,才发现原来是那时候毫不起眼的空地,如今已经落成了大厦,不由分说地霸占了大半的视野。我唏嘘着“原来如此”,胸中也升腾起一股窥知未来的窃喜。
(一座永远都在打补丁的城市 @伦敦桥)
几年前曾经玩过一款叫做《看门狗:军团》的游戏,场景坐落在近未来赛博朋克风的伦敦。但彼时的我似乎没有细想:所谓“近未来”,并非向后无限延展的虚无承诺,7年时间足以将其中相当一部分变为现实。而伦敦对近未来的偏好,正如游戏设计师们设想的那样——玻璃幕墙和巨屏。
伦敦最为人熟知的巨屏,莫过于皮卡迪利圆环(Piccadilly Circus)入口的那块。它不曾有一个确切的名字,但自1970年代以来,它始终扮演着消费主义世界的奇幻入口,以及这个国家从电气化到电子化的奢侈象征。而至今,LED的流光溢彩已经一路蔓延到东边的托定咸宫路(Tottenham Court Road),在伊丽莎白线地铁的出口,汇合为一个巨大的、360度的数字空间。
光怪陆离的色彩和图案刺激着路人的神经,街景变得与真实毫不相干,人们脑内的神经回路里开始生长出别样的空间感。既然人的存在已从三维跌落至黑色的剪影,人的行为也自然不必再循规蹈矩,正如半个多世纪前的《2001太空漫游》中所展示的:这是一种致幻的体验。有人酷爱这种电子艺术,也有人避之不及,但没有人能否认:伦敦就是那争议缠身的先锋本身。它是一场无尽的试验,一个关于人类之梦的温箱。
(赛博朋克风的致幻空间@托定咸宫路)
我落脚在巴比肯(Barbican),这附近的街区林立着60~70年代工党政府的公租房,如今看来与南边光鲜亮丽的利物浦街相形见绌。但这些公租房却是另一场先锋实验的遗迹:它大胆地打断了城市发展中天然“隔离”的倾向,将社区变成小区、将所有权变成租赁权,将让各样职业和阶层的人混居在一起。类似的概念如今已不新鲜,但对于站在战后废墟中、思索着昨日之失和明日何往的人们,它们却是闪电般的新思潮:唯有社会福利和阶级流通,才能根除仇恨和战争。
于是在设计上,这些建筑贯彻了“野蛮主义”:大规模运用单一色调和简单锐利的几何图形,一反从古典到装饰主义的繁复,形成了一种注重功能性和空间感的“左翼”气氛,站立其中,仍然能让半个世纪后的人感受到“现代性”的震撼。尽管这一试验不久便随着左翼的经济主张陷入挫折,最终被撒切尔夫人的自由化改革所抛弃。伦敦又回到了历史的老路上,野蛮主义也因之悄然退潮,但70年代的痕迹被永久地保存了下来——建筑是艺术,更是政治,而由它们组成的城市,便是任谁都无法否认的、真实发生过的历史。
(巴比肯,野蛮主义的杰作)
只要拉开一些距离远观,不难发现先锋的伦敦是异质的。它并不属于英格兰的土地,而是一座恰巧悬浮在不列颠上空一两厘米的空岛。当我一路向西,前往以乡村景观闻名的科茨沃尔德(Cotswold)时,那里的人们讲述了一个相反的故事:在过去的六十年里,他们致力于让他们的镇子保持14世纪的模样,甚至勒令新建的房子必须采用本地出产的石灰石、由本地的石匠按数百年前的风格搭建。乡村顽固地保留着英格兰的魂魄,尽管这里人们的生活总是被现代的“利器”缓慢渗透,但他们在精神上则秉承着自由与保守的矛盾统一。
正是在这里,我想起了多年前读到《重建大陆》一书形容的“海洋文明”:人在土地上像船在大海里,天然拉开了距离,也因而,强权并非无可逃避,人际之间也少了许多摩擦与紧张。若在小路上与当地居民们打个照面,会发现他们习惯于接上陌生人的视线,善意地点个头,在擦肩而过时道一声“lovely day”。
而透过村舍沿街的窗,往往可以看到窗台上面向外边摆着一些精致的小摆件,再后面便是整齐的书架和铺着大块地毯的客厅。不必担心这是窥探他人的隐私,他们将窗帘敞开,正是乐于向路人展示生活的松弛。在人们的生活里,时间也保持着14世纪的流速,一天的含义不过是劳作、喝茶与谈天,有什么特别需要赶时间的事情吗?或许去商店和搭公车会让人低头看下手表,而除此之外,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消磨从醒来到入睡之间的大段时间。
(海边生活的松弛感 @圣安德鲁斯)
伦敦的生活则大不一样,街上的人们个个行头精致、行色匆匆。尤其是男士们,往往顶着一头油亮讲究的发型,仿佛他们从不躺下入睡。在其他任何地方,这身行头都会让人侧目不已,而在伦敦,这只是基础礼仪。然而,他们的梳妆穿搭与其说是悦人,不如说是悦己,人情在对精致的追求中走向了冷漠。
伦敦人走路时总是双目平视、步履矫健,许多人戴着巨大的降噪耳机,将世界拒之门外。没有人关心你是谁、来自哪里,每个人都不过是其他人的街景。但正是这种默契的“忽视与被忽视”,赋予了伦敦人从心所欲的自由,哪怕好奇的游客将目光直直地投到他们脸上、夸张的服饰和奇怪的发色上,他们也可以视若无睹,毕竟几分钟之后,谁又能记得在人海里见到了谁呢?
人来人往,伦敦是永不停歇的喧嚣。我曾经以为见证过夜半时分的大堵车,已经足够作为谈资,但如今,拥挤似乎有增无减。在一个普通的周四傍晚,西区把自己变成了一部沉浸式戏剧:人们左边一堆、右边一群地聚集起来,漫溢到街上,他们只是在等待着喂饱自己。我从来没有见过伦敦有那么多人,为了一顿简单的晚饭,需要排队、排队、还是排队。而伦敦的店家,显然也缺乏给成千上万人提供餐食的经验,它们没有安装任何取号叫号的装置,只是任凭队伍在门外自由生长。
当我第三次悻悻地从店里走出来时,却发觉店外的人群竟毫无愠色,每个人都在兴致勃勃地与身边人交谈着、夸张地笑着。黄昏的空气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气氛,让人毫无防备地陷入狂欢状态,甚至像过完今日便不再有明日似的。我不禁好奇,过去这些年里,伦敦究竟经历了什么?
(伦敦之夜从不寂静)
在新闻头条的世界里,不列颠无疑正在经历动荡年代:脱欧困境、产业流失、大流行、高通胀、养老金危机、内阁倒台、王位更替……甚至于行前,我听到不少真真假假的警告:比如伦敦劫案频发、“零元购”遍地。生活经验为我排除了一些最极端的说法,但要说没有丝毫的防备,自然也不可能。不需你留心,公共交通里无处不在的“发现、举报、解决”(See it,Say it,Sorted)会主动占据你的耳蜗。这句新口号不知起源于何时,但其口耳相传的程度已与“当心缝隙”(Mind the gap)相当,足以窥见这个国家面临的潜在威胁。
而伦敦人只是习惯了与空气中的紧张感共存,当我尝试查找这句话的来历时,发现人们甚至在《卫报》上发起过一个无厘头的投票,宣判它是“一个世纪以来最恼人的标语”,而当局也就此一本正经地回复道:“虽恼人,但有用。”毕竟这可是一群半个世纪前顶着德军轰炸安然煮茶的人,如今这般乐天,自然也不让人意外。
我深知,肉眼所见的只是历史的碎片和遗迹,而远非历史本身,尝试还原后者是研究者的本能。在开始旅行前,我储备了不少可以用来解释街头“虚假繁荣”的备择理论:供给破坏、财政投放、劳动力结构的变迁……我甚至曾计划借着这次旅行,活用理论写一篇“草根调研”。但走在街头,我深深感到:生活的第一手体验竟如此傲然地凌驾在理论之上。
人群喧嚣中涌动着实实在在的力量,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坚持,即是对宏大叙事最强烈的抵抗。我不打算用那些理论粗暴地推测他们的命运,旅行使我们的生活有了交集,也有了通感:在这个即将要按国界撕裂的世界里,尽管我们拥有迥异的标签和归属,却都是暴露在宏观旷野中的个体,我们不应作为彼此的对手,而真正需要对付的是一个共同的敌人——这个沧海横流的时代。
(我们是在寻找出路吗?@伦敦地铁)
我回想起2016年,我所亲历的英国脱欧后的第一个傍晚。那一日的夕阳格外厚重,灾异般笼罩在城市上空,若大火再一次肆虐伦敦。在贯穿天际的电波里,观察家们哀叹道:这是日不落帝国的又一次日落,而它的心脏伦敦,或许就要停跳了。7年过去了,伦敦确实遭遇了不少挑战,但它的成功与否并不需要旁观者来定义,只取决于它的居民如何作出自己的选择。像过去的几百年一样,伦敦熙熙攘攘,它仍是一座膨胀着的浮空岛,或许有一天它还会盖满整个东南英格兰,无论如何,它证明了自己。
入夜,当我们乘车再一次驶过西区时,我将这番感想说与司机。这位来自中东的中年男人听罢思索了片刻,目不斜视地回答我:
我想你是对的,伦敦每年都比去年有更多的人,它变了很多,但一直很挤。
他挂上一档,银色的大众车继续在错综复杂的小巷里灵活狂奔。他没有问我们的来意,而他又是怎样来到这座城市的呢?这一定是个不错的故事。我刚想问出口,又转念一想:不轻易打听来处,或许正是伦敦人特别的默契吧。
喀里多尼亚是什么地方?
伦敦的四季相当鲜明,夏季不落的余晖几乎和冬季连绵的夜雨一般漫长。但就像所有在城市里的生活一样,若久居伦敦,你仍然会怀念地平线最原始的模样。远方的呼唤始终盘旋在城市上空,在大多数时间里,它被各种嘈杂的声音淹没,但在春意渐深的傍晚和秋色渐浓的清晨,你会听到有回声在自己身体的空腔里扩散开来,内心焦躁得仿佛正在错过一场约会。跟随它的指引,人们踏上火车,前往那些召唤他们的地方。
(仿若海鸟翔集…@朴茨茅斯)
逃离伦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往英格兰的乡村。这里大同小异地弥漫着和煦的阳光和草地的香气,人们围着教堂布置起聚落、小路和城墙,一眼不容易看到像样的产业。若想要吃饭,便得去求诸酒馆,其中大多只能提供“周日烧烤”(Sunday Roast)、黑啤派或炸鱼薯条一类的英式料理。
英格兰的静谧不免总是如此单调,这也促使人们走得更远,进入苏格兰的地界。刚跨过哈德良长城,物候便开始起了变化:教堂尖塔的轮廓更加锐利、通体愈发青黑,空气里充斥着清澈和寒冷的味道,而天上的云气更是变幻莫测。人们便知道,原来那存在于想象中的政治边界,首先是地理的分野。
这是我第三次来到爱丁堡。比起伦敦,爱丁堡是一座变化得相当慢、甚至发展方向迥然不同的城市。可以说,“笃定而缓慢的老去”成就了它,从任何天光里观察,它的每个街角都陈旧得浑然天成,漫步其间无疑是一种享受。而这种感受将在汉诺威街(Hannover Street)上达到极致:站在路中央遥望前后,街道的一端下沉,直通大海;一端上升,蜿蜒地爬上了山城。老城的纵深沿着垂直方向层叠展开,仿若古树繁茂的树冠。
(通向大海的街道,非典型的爱丁堡照片)
但在此,我不打算把太多笔墨放在这座已被想象和照片浸润的城市,而更想写一些那些更远方的地方,或曰:那些让苏格兰成为苏格兰的地方。
年轻时看着不列颠地图,我总是会幻想自己会走得很远,比如西北角的斯托诺韦(Stornoway),或是东北角的柯克沃尔(Kirkwall),似乎只有抵达那些地图上嶙峋怪异的边界,才算在旅行上有所成就。然而,在虫洞穿梭被发明以前,人类仍然无法通过简单折叠地图就展开旅行,我只能在铁轨的尽头停下脚步。尽管瘦窄的公路还在向着更荒凉的高地延伸,但要再往前走,要突破的便不再是地理边界,而是心理边界——三十岁的我深深感到,自己已不愿意冒着未知的风险,前往荒无人烟的绝境。于是铁轨尽头的因弗内斯,就是我能去到的最北端了。
从爱丁堡向北四个小时,火车呼啸着爬上高地、穿林而出,深秋的风物浸润在晨光里,轰然在眼前展开:才是10月初,肃杀已经降临在绵延的山岭之上,大地满目苍黄,柔和地起伏着,仿若沉入安眠。到站下车,空气中已有一股接近极圈的凛冽,我整理好围巾,开始端详着眼前这座城市。
(火车窗外入秋的高地边缘,起伏和缓)
城市一如所料地不大,称之为“镇子”或许更合适些。一条尼斯河穿城而过,几座工业风的铁桥飞跨两岸,四座形制各异的教堂分列相望,加上一条勉强能走上几百米的商业街,就是这座城市能夸耀的全部了。正是中午的时间,天光通透,路上却行人稀落,这里显然没有南方水城的喧嚣人气。
在这大不列颠岛的北境,云气从尼斯湖方向飘来,向着河口大海的方向散去,天气变得愈加莫名其妙,才走过短短的一条街,我们便经历了晴、雨、晴,仿佛穿梭在水怪毫无节律的吐息中。尼斯河湍急的河水也随着天气切换着样貌,晴时清澈幽然,阴沉时便仿若一条废水沟。想来若要长久生活在这里,第一要务便是要让心情的摆脱天气的左右。
(北境的因弗内斯,晴时版本)
然而,先勿谈住下,拜访这里的人们大多不会作过多停留,他们的目的地是更远的尼斯湖,像我们这般特地来访的游客已经相当小众,因弗内斯也因而常年处于封闭的气氛中。我们在河边一家叫“芥末籽”(Mustard Seeds)的餐馆里用过午餐,或许东方面孔并不常见,我们总能得到店家一些额外的关注。当我们准备起身时,服务生又一次过来,这次是递上一张集点券,邀请我们下次来,可以喝一杯免费的咖啡。
“是啊,也许下次……”我下意识地回答道。
她显然明白了其中的未尽之言,转而问道:“你们来自很远的地方吗?”
她年轻的眼睛里闪烁着光彩。
我忽而意识到,当我们把他们作为远方想象时,他们其实也在同样地想象着我们、以及我们背后的故土。她告诉我们,后面的一桌客人其实来自爱丁堡——“那要花好久才能到这里”,她如是说。而我们呢,实际上来自一个离爱丁堡还有五个小时火车、一个小时地铁以及十三个小时飞机的地方。
我该如何教她想象上海是一座怎样的城市呢?也许我可以这样介绍:它的城中心也有一条河穿过,天气比因弗内斯要稳定些,街头人也不少。但一个生长在桃源的人,会理解人潮汹涌和生活不易下紧绷感吗?她理解的上海会不会更像一座超大号的因弗内斯?若没有“临场感”,仅凭道听途说便去想象远方某处,不如说,这其实更多是在想象自身的另一种可能。
苏格兰人爱用“喀里多尼亚”(Caledonia)称呼自己的故土。这个名字来自罗马人,它上扬的尾音容易让人想起南方阳光充沛的海岸。但罗马人从未真正地统治过苏格兰,他们只是用长城划定了帝国的边界,并将“喀里多尼亚”之名赋予了北方的苦寒之地。考据学家发现,Cale-这个词根可能来自凯尔特语的“坚硬”,或是指代高地的山峦,也或是形容此地冥顽不化的先民。
无疑,这个名字饱含着征服者们对未知之地的刻板印象。但纵使是罗马人也始料未及的是,当他们的时代如露水般退去后,苏格兰人却捡起了这个名字,自豪地戴在了头上:它频繁地出现在诗歌和戏剧中,饱含着苏格兰人对自身历史的浪漫想象——毕竟,这个名字可是来自罗马的“文化人”啊。
(苏格兰也终以人文之美闻名 @爱丁堡)
在我能到达的最远的地方,我沉浸在不可思议的自然风光和奇闻轶事中,感慨我们这个物种是多么地现实主义,才能在如此荒凉的大地上生根繁衍;又是多么地不可理喻,凭借着故事和想象,便能构筑起横亘在帝国和文明间的宏大边界。
旅行便是如此,你无法预知会遇到什么,更无法预知会有什么想法灵光乍现,而你所见、所思的一切,最终又会回归你自身:“我”究竟如何观察自己、以及经历过的一切?既然人所观察到的事物将随着年岁和经历而变迁,那么,这双眼睛究竟是看到事实更多一些,还是想象更多一些?或许可以说,人类本身就是一种想象的动物吗……
列车缓缓开动的时候,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随着高地乍起的夜风,飘往北海的深处。
离开蜂巢
或许我该庆幸爱丁堡和上海没有直飞的班机,这使我们必须又花上四个小时的火车回到伦敦。爱丁堡用一场将要持续半个月的暴雨将我们送进了车站,剩下的时间,便属于告别。
抵达国王十字车站时已是夜里。下了火车,北伦敦杂乱的街景和惨淡的灯光将我们团团包围。在苏格兰过了几天闲云野鹤的日子再重新回到伦敦,如同从云端跌落地下。过去的这些天,我们穿过小城、越过河流,从圣安德鲁斯的海滨走到尼斯河中的汀渚,一路上断断续续地聊着“退休”的话题。纯粹的美总是带给人有关终极的直觉,其甚者,便是那句热烈直白的民谚:See Naples and die。但眼前这座偌大的伦敦城,却远非这般玲珑——它是形形色色的人们混居的地方,也是阶级、道德、审美、气味和生活方式冲突的最前线。
褪去白日的粉饰,伦敦的瑕疵在人寂时尽显无余:地铁里充斥着废气和令人发指的巨响;公交车上弥漫着一股啤酒与汗发酵的味道;纸袋和空瓶在街头随处翻滚,地砖上斑驳而黏腻的脏污像腐烂的疮疤……行至于此,我发现自己终于开始皱起鼻子、摇头叹气,这也意味着我终于找回了一些定居者的视角,不再是个自带滤镜看万物的游客了。纵然再热爱它的人也必须承认,有一些时刻,你会打心眼里厌恶这座城市、以及一些初次谋面的人。而学会与之共存,是回归都市生活的必修课。
(尼斯河中的汀渚 @因弗内斯)
我蓦地回想起了我与伦敦上一次告别的真相:那天其实没有太多感伤,倒更多是归心似箭。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回到旅舍,当我望着已经被十天积累的脏衣服撑满的旅行箱,便不由得开始想念我在上海那张睡起来还挺舒服的床,以及豆浆包子拿在手中那含蓄的温热感。只是这么一想,疲惫感便忽而传遍全身。我知道自己毕竟还是一个游客,当身体开始思乡,旅程也自然已接近终点。
于是在旅程的最后半天,我回到了学校——我们一切故事发生的原点。这片不大的街区显然经历了“茶杯里的风暴”:记忆中几幢阴沉的旧楼已经无迹可寻,取而代之的是熠熠发光的玻璃钢大厦。纵然也有不少教学楼幸存下来,但它们也因近年来收到不少捐助,赫然都换上了金主的名字。
正是新学年开始不久,永远年轻的人们在拓宽的葡萄牙街上张灯结彩迎接新生的到来,我们只得顶着一众目光穿过人群,在正门口快速留下几张合影。那些青涩的人们显然把我们当作了异国的观光客,在他们的眼神里,我读出了一些令人熟悉的不满——那样骄傲,那样不解风情。毕竟,我也曾在这目光的另一端啊。
(对LSE的一瞥)
我们有些沉默地往回走,只觉得喉咙发干,本能地走进学校边上的“合作社”(Co-op)超市买些饮料。或许见我们一身旅人装扮又笨拙地操作着自助结账机,柜台后的收银员,一位非裔的中年女士,颇有兴致地与我们搭话。当她得知我们的来历后,惊讶地说道:“7年前我也在这里工作,我想我们曾经见过。”
我用力眨了眨眼睛,尝试看清回忆里站在柜台后的人是什么模样,惊讶地发现:现实和过去的底片完美地重叠在一起,她所言非虚。我们惊呼起来,感谢人生何处不相逢,然后互相道“美好的一天”,挥别,走出门去。她或许不知道,这次相逢有别样的含义,仿佛冥冥注定:她代表了伦敦对我们的记忆,是我们真实生活过的证明。我们还会再次相遇吗?这个答案不需要为人知晓,奇迹般的相遇,一次就足够了。
最后一天,伦敦的天气很好。我们装作刚下课的样子,在国王道上一路向北,吃了一顿Nandos烤鸡,迎上过了晌午的阳光。眯上眼睛的一瞬间,一阵欣喜的直觉在心尖掠过:这个下午没有课程,还有大把的时间属于我们、属于青春。是啊,秋天才开了个头,冬天还在高地的深山里酝酿。我们会走过刮风的街道,望着雨滴变成雪花,然后在春季再次到来的时候搭上火车,漫游山川岛屿,转眼又醉卧于夏夜,穿过不眠的桥,把离奇的梦境投映进空灵的河水中……我们是返场的演员,心中怀揣着一切情节的答案,再一次站在了聚光灯下。
至此,时间已经首尾相接,虫洞轰然开启,我们的时间之旅终于要落幕了。来接我们的是一辆红色的双层巴士,它正在缓缓进站,我们如多年前般轻松地说道:“回家吧”。车门打开了。
当车再一次路过威敏桥的时候,我的耳机里传出来那首已被我循环过无数次的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Even though we look the way, we always did before
纵观来路 仿佛来时
I know there cannot be a new, very first time
我心知 世间无事若初见
Call me nostalgic, I never said it was better or worse
且笑我怀旧 过去无分好坏
它只是你到达今天必经的路途。
夜幕再次降临了伦敦。飞机转上了跑道,引擎轰鸣,尘土飞扬。强烈的推背感里,我和伦敦再一次分道扬镳。而下一秒,在被失重感短暂包裹片刻,我突然想起《伦敦人》也是以一位飞行员的自述结尾,他说:
你在心里正切实地感受到自己正在离一个蜂巢而去。
此刻,在窗边或许可以看见M25公路所勾勒的伦敦城郭,也或许还可以向那些著名的地标投去最后一瞥。但这次,我没有坐在窗边,而是在靠过道的椅子上酣然入睡——不回头可能是告别最体面的方式,也或许是,我还是向“长大”作出了妥协。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幻想着窗外交错的航迹云组成一张细密的网,无数未曾谋面的人远航而去,也有无数未曾谋面的人远道而来,他们胸中都揣着一本《漫游指南》,记录着他们的体验和想象。我低下头来,发现属于自己的《漫游指南》正端端正正地摊在小桌板上,细密的小字不多不少地生长到了末页。
时隔多年,它终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结尾。
(让我们在航迹云的彼端再见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野有枯荣(ID:Tsingyeh_Story),作者:青野Tsingyeh
支持一下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