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联社 (ID:cailianpress),作者:闫军,原文标题:《7天后必须提交!量化私募都在忙着填表》,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联社 (ID:cailianpress),作者:闫军,原文标题:《7天后必须提交!量化私募都在忙着填表》,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股票程序化交易的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类型……都要上报。根据监管此前下发通知要求,10月9日前,已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施行后六十个交易日内,即12月29日前完成向交易所的报告工作,目前距离报告提交时限仅剩7天。
有头部私募表示,此次要求上报主体是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和提供服务的券商,由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填写内容,券商上报给三家相关交易所。
“存量账户有60个交易日的填报过渡期,各家券商都会在过渡期内联系客户填报,大部分券商已经在今年10月、11月联系过,此次交易所发通知是在敦促还没有完全填报的券商,督促程序化交易客户尽快完成。”上述人士指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填报要求并非仅针对量化私募,而是所有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比如券商日内回转交易同样适用。
从量化私募的进展来看,各家并不相同。“今天早上关注到新闻了,目前公司运营的同事正在忙着填表,争取早点给到券商。”某百亿量化私募基金公司表示。不过亦有头部私募还未启动上报,“正在向券商打听需要上报内容。”
另有中小私募表示,在此前程序化交易监管出台后,券商就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上报,目前没有变更,也无需再上报。
监管方面表示,如果12月29日后仍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职责的,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另有接近人士指出,这是赶在今年最后阶段摸底国内量化交易的真实情况,为后续改革做好铺垫。
在程序化交易忙着填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之余,量化私募“小作文”又在市场流传,有截图称“听说量化要改革,50亿流通市值以下上市公司,量化以后不可加入股票池,也就是不能买。”多位受访量化私募人士表示,大概率是谣言,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监管对量化投资个股有新要求。
关注点一: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此次要求存量程序化交易上报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的背景要追溯到今年9月1日,证监会指导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开启了我国股票市场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相应的监管安排。
上述监管强调,对程序化交易实施报告管理制度。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三大交易所均表示,未经报告的投资者不得进行程序化交易。对存量程序化交易则要在12月29日之前完成。
交易所通知中,再次强调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概念,即下单自动化程度高,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指令的核心要素以及指令的下达时间均由计算机自动决定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均需按照要求完成报告。
目前三大交易所均在各自网站发布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信息报告表的模版,具体上报内容包含了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大类。
大类之下还有详细的要求,其中账户资金信息和交易信息两栏要求最为详细。
账户资金信息方面,要求填写账户资金规模、资金来源、来源占比,加了杠杆的资金还需要填写杠杆资金来源和杠杆率;
交易信息涉及的小类最多,既包括了交易品种、是否属于量化交易,也包括主策略类型及概述、辅策略及概述、期货市场账户名称代码,还包括交易指令执行方式及概述、账户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
此前监管测算数据显示,全市场需要报告的存量账户数量占比很低,且其中大部分为机构投资者,各方有比较充分的准备时间,不会对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
有受访人士指出,对于监管填报的要求“肯定积极执行”,模版中要求提供基本信息,配套发布的填报说明对报告要求、填报字段等都做了详细解释,可操作性较强,并不影响交易。
关注点二:策略上报是否有可能造成策略泄露?
不少量化私募的策略、交易数据都是核心机密,详细的内容上报也引发过对优质策略外泄的担忧。但是,事实上,交易所要求的策略上报并不涉及核心交易数据。
“策略类型上报相当于问你祖籍地,你是来自哪里?量化收益靠的是程序,交易所没有要求透露具体的程序代码。”某头部量化私募人士表示,这种策略类型包括股票策略、债券策略、量化指数增强策略、量化选股策略、量化股票阿尔法策略或量化市场中性策略、量化择时对冲策略、量化CTA、主观CTA等,都是公开的策略类型。
关注点三:报告有“首次”“变更”“停止使用”三种情形
尽管距离最后申报时间仅7个工作日,仍有不少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不清楚上报频率。有量化私募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按照监管要求,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有三种情形:
一是“首次”报备,在交易所股票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通知规定向交易所报告。券商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会员报告,在券商对其提交的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券商收到客户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告后应当及时确认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接收后予以确认。
二是已报备的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在次月上报“变更”报备。有私募人士表示,这类变更上报一般是触发了监控,比如策略变化、申报速率变化属于强制报备的变更情形,需要报备。
“举例来看,比如一个账户本来是CTA策略,申报速率是每秒500笔,每日26000笔。然后策略优化或者监管要求等各种原因,现在需要变成每秒499笔,每日24999笔,这种变动是需要向券商申报。”上述私募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如果公司产品规模、市值发生变动这属于监管建议报备的类型,目前在操作上本着不强制就不报备的原则执行。
三是如果账户销户则需要申报“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申报则相对简单,仅需填写账户基本信息即可。
关注点四:未及时申报、虚假申报均会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在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要保证及时性和真实性。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即开展程序化交易,或报告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的情形,可能会被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监管还表示,对于频繁出现报告信息与交易行为不一致的情形,将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业内人士指出,程序化交易在提升交易效率、增强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在特定市场环境下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有必要因势利导促进其规范发展。这也是监管近年来不断加强对程序化交易规范的原因。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联社 (ID:cailianpress),作者: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