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大神抄袭外国作品三十年?艺术圈为何沉默?
2019-02-28 19:00

中国艺术大神抄袭外国作品三十年?艺术圈为何沉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大家(ID:ipress),作者:张海律


据公众号《抄袭的艺术》爆料,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Chiristian Silvain)近日通过比利时多家媒体发声,指中国著名艺术家叶永青抄袭其艺术创作并从中获利,“他甚至胆敢在布鲁塞尔展出我的作品”。据指控,三十年来,中国艺术家叶永青一直在制作几乎完全是希尔文作品的画作。


叶永青与Chiristian Silvain部分作品对比图一


一、沉默的艺术圈


当那篇《中国艺术圈著名老炮被比利时艺术家指责抄袭30年!》的文章,在2月27日早上刷屏后,我留意到,我的微信朋友圈里,那几位艺术家和策展人没有一个转载并表达看法。这莫非是一种源自圈子自身的天然自我保护能力?传说中的文人相轻,难道在艺术圈行不通?


带着吃瓜群众的好奇心,我把文章转给两位策展人朋友。她们均吃惊地表达毫不知情,其中一人只提了句“不喜欢文中藏掖着不提人名的阴阳怪气”,“非得让我百度叶某是谁,吓了一跳”;另一位理智表示这事最后可能很难定性。


“不是说在中国就几乎不可能维权,并进一步说山寨之国或版权约束不明晰这些问题。而是得回到波普艺术上面,模仿和再创作本身就是这个艺术领域最典型的手段,究竟该怎么去定性呢?”


后面这位朋友非常熟悉叶永青的艺术创作,认为这个被控诉抄袭的系列,符合他的创作脉络。


当然,外媒的焦点上升到在中国艺术家没法维权,就有些上纲上线了,一跟国情和政治挂钩,总是能博得更多的眼球。比如这篇转述外媒报道的公号,轻松就达到10万+的阅读量,并在底部出现大量抨击叶永青和山寨国度的留言。


艺术和策展圈的朋友们不转发不表态,或许是因为事情还不明朗的时候,只能持理智观望态度。但作为一个曾经认真看展的当代艺术恐惧者,就让我来扯扯自己的浅见吧。


叶永青与Chiristian Silvain部分作品对比图二

二、指控的意义


首先,像绝大多数“客观评论”那样,我得先澄清一下自己和艺术家的关系。


第一,虽然都是昆明人,但我与著名艺术家叶永青老师毫无关系,他不可能认识我。


第二,我实在欣赏不来他的艺术,所以我不能评价他的艺术价值。就我的浅识而言,我最多只能私下抱怨一下“那只草草几笔随便涂抹出来的丑鸟,竟然能25万人民币定拍”,实在让人觉得这就是一场艺术资本市场自娱自乐的游戏。而命名为“独行”和“父与女”的另外两只丑鸟,在这次的新闻中,一样被指抄袭比利时人Christian Silvain。


左:叶永青作品“父与女”和“独行”;右:Christian Silvain作品


第三,我甚至不喜欢他在最近采访中的矫情念旧,似乎大多数艺术家、作家、文学家一到老年,就不可遏制地痛恨当下,躲进被记忆美化的青春里,成为什么都看不惯的怨妇。


以上的个人澄清,对这一次的“疑似抄袭事件”无关。就这次事件,我个人并不打算就一些对比图得出叶永青是否抄袭的结论。但是,我却觉得,从这个事件开头,应该形成一种认真审视波普艺术创作手法,乃至整个艺术领域“借鉴”边界的讨论。这种讨论在艺术圈中一直都有,但极少扩展到公共领域。


说中国是“一味模仿西方的山寨之国”,不过是意气之言,看看西方当代艺术的现状如何。能被拖出来与叶永青相比的最典型例子,是杰夫·昆斯(Jeff Koons)。随便一搜他的名字,会发现这家伙有着清一色的抄袭新闻,并多次被控侵权,却依然是艺术圈炙手可热的名字,其《气球狗(橙色)》在2013年卖出5840万美元,成为在世艺术家在拍卖行价格最高的作品。


杰夫·昆斯《气球狗》


杰夫·昆斯过往的抄袭劣迹包括:雕塑作品《裸体》抄袭让·弗朗索瓦·博雷的摄影作品;未经许可使用《加菲猫》玩伴小狗欧迪的形象;《我可以喝点哥顿金酒》近乎完整拷贝1986年的平面广告;《凝视球绘画》(Gazing Ball Paintings)系列,只是把包括《蒙娜丽莎》在内的历史大师作品画作中央加上一个蓝色圆球。



《凝视球绘画》(Gazing Ball Paintings)系列部分作品


杰夫的拥趸当然可以说,这是大师对其他作品的戏仿,马塞尔·杜尚不也给蒙娜丽莎涂抹过胡子。但寄给杰夫·昆斯的诉讼状中写道,“他应该知道在合法地复制另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前要征得原作者的同意。”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曾在2015年举办过一场名为“Copyleft:中国挪用艺术”的展览,认为中国挪用艺术至少包含三种现象:和中国艺术传统相关的临摹;和西方现当代艺术相关的挪用;与当下社会现象相关的山寨。


而今,叶永青被指抄袭的作品,显然可以归入第二类“挪用”去讨论。


那么对原作近乎100%的拷贝,是否能轻描淡写地解释为“挪用”?


如果算“挪用”,那么他30年来盯着Chiristian Silvain的作品“挪用”,还能不能算是艺术上的戏仿?


其或赞许或讽刺的点又在哪里?


……


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叶永青本人知道。


现在看来,无论定论如何,他必须要向那位比他穷得多的比利时同行做出解释。在叶永青对媒体最新的回复中,他并没有撇清与比利时人的关联,“这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我们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取得联系。”


叶永青的《鸟》


Chiristian Silvain也非常喜欢鸟的意象


康定斯基在《关于形式问题》一文中,对“模仿”给出了一个明确定义:


“缺乏天赋的艺术家——也就是说缺乏对艺术的内在追求的艺术家——将别人所创造的形式挪为己用,迷惑大众。”


但也接着给后来者一个可下的台阶:


“如果艺术家是为了表达内心的冲动和体验,才使用别人创造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这种借用是符合了他内心的真实,那么他就完全有权力这么去做。”


时代日新月异,艺术更迭换代,康定斯基的言论不见得就是真理。而我也不敢再多挪用其他艺术评论里的句子,否则恐怕该被追责为“洗稿“了,我也只是”借鉴“而已!


只能说,作为艺术爱好者,我们不希望这件事在喧嚣一天之后,就不了了之。


2019年2月16日的比利时报纸丨来源公号:抄袭的艺术


延伸信息: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Christian Silvain)作品合集:http://www.silvain.org/poetic-ar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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