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同人手机壳背后:谁在欺负画师不懂法?
2024-05-15 14:50

一只同人手机壳背后:谁在欺负画师不懂法?

同人画师就要一边为黑心的商家打工,一边成为版权法追责的对象吗?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情报姬 (ID:paperji),作者:春辞,审核:菜包,原文标题:《一只小小的同人手机壳,引爆了新一轮“反抗资本”的二次元绘圈世界大战。》,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文章讨论了同人画师在与商家合作时面临的版权问题,以及商家欺负画师不懂法的情况。

• 💡 同人画师在微博上抨击商家不尊重画师,引发了新一轮讨论

• 🤔 文中揭示了一些商家将同人作品标榜为原创的实例

• ⚖️ 论述了商家对画师的不公平报酬和画师风险不匹配的问题

今天要聊的事件,这两天在微博有一定热度,如果关注绘圈的朋友估计都刷到了。目前相关店家已经发文道歉并宣布年内关停,咱们就不亮出双方名字了,大伙当看个乐就好。


大体来说,是一位【同人画师】接受了【某家知名手机壳商家】的委托,制作了一些【动画作品】的【同人画作】用于印刷生产手机壳,但由于画师不满其愈发不尊重画师的低劣排版设计和较低的分成,在微博上避雷该【手机壳商家】的事情。


但遗憾的是,若要较真起来,这件事情的性质过于灰色领域,加之微博以及涉事双方处理的速度太快。


成稿时,那条由画师发出的挂人避雷微博已经彻底不可见……


但幸运的是,在互联网上,还有一些这条微博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发布时间5月11日0时,成稿日期5月12日上午)


对圈内人来说,可能“同人圈谷子”这样的战争每天都在发生。然而这件事情闹得小有出圈,导致不少圈外人也参与到了这事的讨论中,把一些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争议拉到了台面上来。


譬如,在这条微博中,提到了一个在圈外人看来非常离谱的概念。


同人画师,居然能把自己的“同人画”【授权】给商家。


也许囿于长期活在圈内的惯性,许多朋友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个事情有多离谱。当时我看到那篇挂人微博的时候,立刻就联想到了一个场景。


法官:“原告,请问被告使用的,是经过你授权的什么画?”

画师:“我画的XXX同人。”

法官:“什么是【同人】?”

画师:“可以理解为,以某些已经存在的IP为基础进行二次创作的作品。”

法官:“你能将该作品【授权】给被告,是否说明你拥有原作品的版权?”

画师:“没有。”

法官:“¿”


于是我们顺着微博上各个画师的宣传,在某电商平台上顺藤摸瓜找到了那家被授权的厂商。发现这篇微博中透露的情况……确实还就属实。


《最终幻想7》的主角克劳德,被原创了。



《孤独摇滚》的波奇酱,被原创了。



《境界BLEACH》的浦原喜助、朽木露琪亚还有黑崎一护也被原创了。



他们家“被”原创的日系、欧美系作品的角色实在有点多,就暂时不截了。


但是这还没完。而如果画作是来自国内的作品……您猜怎么着?


这是明日方舟的W,她就是【同人】插画喔~



而这款鼠标垫就厉害了。她的分类在【同人】里,但是图上用英语写着原创画师。



点开往大了一看,诶这角色好熟悉啊。但是怎么下面的售卖介绍里又写着原创插画鼠标垫呢?



那就很有意思了。实在是不知道这位商家……究竟卖的是【同人】呢?还是【原创】呢?


其实圈内人都清楚,这里的“同人”和“原创”只是一种灰色地带的抠字眼。原创,指的是这幅图虽然角色来自原作,但除此之外都确实是画师“原创”的。而只有我们厂能够独家使用的这幅图,是和我们独家合作的画师从零开始绘制的——这确实可以称之为一种原创——和IP层面的二创含义并不对立的、绘画意义上的原创。这里的“原创”和“二创”并不是同一平面上的对立含义,而是不同标尺和维度上的错位文字解释。


然而,但凡被找麻烦了,那我管你什么原创二创含义,根据签约,责任全由画师承担。



但这些细节只有圈内人才懂。对圈外人来说,这次争吵,确实就把原创和二创的版权问题拉到了台面上——这是一个相当不好细聊的内容。


讲到这里,我估摸着应该也有人要红温了。


“官方谷子丑得要死还贵,甚至还喜欢搞扭蛋坑钱,国人画的谷子当手机壳怎么了?”


“PDD上那么多偷网图无授权盗版的怎么不见你管管呢?”


“漫展上还不是那么多搞谷子的,你为什么写呢?”


理解肯定是理解这些现状的。


现在商家和画师不挨铁拳是因为跨国版权法的维护非常艰难,并且往往由于数额较小所以很难构成法理上的“严重权益侵害”,所以很多国外的品牌方对这种行为是不管不问的。


而另一方面,就算在国内,付费二创谷也助长了IP在同人圈的热度。毕竟二创是能够拯救IP的,许多官方巴不得二创再火点,但凡清醒的厂商都不会对二创圈进行过分的打压,除非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


目前为止,大多数涉及“盈利”的二创谷基本都是由画师本人或其委托的社团自主生产自主售卖的,这是一个单纯的只涉及买卖双方的纯净二创市场。而这次微博引发节奏的交易形式,则是在买卖双方间增加了一个“中间商”——也正是这次战争的矛头所在。“中间商”委托画师授权二创画作,并自己代工生产成谷子售卖给用户,获取分成。


有的事,不上称二两轻,上了称那就是千斤重了。


犯法的事情就是犯法的,这必须得强调一遍。


微博画师圈子有多大这个事情不好说,但在淘宝上以二次元动画、游戏等为基础,专门贩卖手机壳、平板套和鼠标垫的商家达到了40W粉丝……这种店,可是正儿八经的同类型龙头商店。


但龙头店搞逼迫同人画师进行授权这种行为,只是没人举究,才能行走在版权法的灰色地带。一旦做大起来,灰色就不得不分离成黑与白。


(微博爆料下的其他爆料)


所以回头文章的开头。这次【画师】在微博上避雷【黑心商家】的事情,核心冲突有两点。第一是商家给出的报酬和画师所承担的风险完全不匹配,第二则是定价权的归属问题。


但这两点其实可以简化成一个核心问题:商家欺负画师不懂法的问题。


很显然,店家吃准了上述用户想要更多样化产品的需求,加之他们清楚灰色地带的东西就是民不举官不究。所以任何一个参加过“原创同人制作和授权”的画师,大概率都不会做什么,而画师的粉丝和用户为了画师的利益也大概率不会做什么。于是到了这里就形成闭合循环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本人有一种梦回几年十几年前的感觉。


居然还有人能拿印手机壳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甚至几块钱就能来图定制的,通过国内特色的“你不做有的是人做帕鲁方法论”在灰色地带形成龙头。BUFF未免叠得也太满了。


怎么说呢,虽说灰色地带的东西有需求所以就有产出,要解决问题尽量还是在圈子里。但是这个瓜到商店40w粉才爆,甚至画师的微博立刻不可见,作品在商店里也立刻被下架……


看来,画师不懂法的问题还是要更为严峻一点。


遥记大概是快十年前,笔者曾经在一个到处参展的社团里当社员的时候,也参与过同人活动,我们的主催也会和同人画师约稿。


和现在的商家不同,我们那时候甚至不会在漫展上吆喝售卖,约稿也是一开始就定好精度和稿费,虽然也有扯皮,但是风险大体都由社团进行承担。完全靠同人作品的质量吸引参展的。


(我朋友圈背景是十年前同社团画师友人绘制的八云紫,这张照片我一辈子都不会换)


会去参加同人创作的人,一般都很年轻,而且往往对喜欢的作品抱有强烈的热情。


而同人创作的本意其实也是如此,不是过分地追求商业化,而是单纯地把一群志同道合同样喜欢某个作品的人聚集到一起,分享彼此的喜爱。


甚至在这些人中有很大一群人他们不会用言语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他们只会闷头画画。


这样的人现在肯定绝对不会少,但是遗憾的是时代变了。


现在大家不会在意是不是同人创作,更在意能收集到不同种类的谷子,现在泛二次元的受众越来越广,需求越来越广……那些只是想来赚钱,根本不在意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整个圈子招来怎样的恶果,甚至想要垄断某个需求的商人自然会出现。


(这,是一张同人创作的表情包,刚好可以给那些拿着画师对同人创作的热爱还把风险转嫁给画师的人一拳)


这就是最后的结果。闷头画画的人注定跟不上这个时代,只能被裹挟。还没有在道路上前进许久,在还对作品抱有敬意而不是视作单纯的产品的年代,被现实狠狠上一课。


最后,我个人并不打算呼吁什么,也不打算曝光什么。因为这是圈子里的事情,在圈子里想办法自己解决就好。


只是想和各位说清楚,虽然在这件事情中黑心厂家是问题最大的,但是就算条款还是这么霸王,还是会有不懂法的小年轻不断地自愿成为帕鲁;就算天降猛男谁把这家无良的商家干掉,那么其他盯着的厂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补上他们空出来的市场份额。


这是注定的。


要真正的杜绝这类事件,还需要做到更多。


请画师朋友们跟上版本,去学习一些和自己作品相关的法律,并且自发去抵制这种明显被转嫁了风险霸王条款。


也请购买的朋友们,秉持着“支持喜欢的画师”的初心。你要明白,你会购买是出于你对于这位太太的热爱,既然如此,想想你的金钱的去向,想想背后涉及的灰色,想想你的付出,究竟是被爱抑或利给纳入了囊中。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情报姬 (ID:paperji),作者:春辞,审核: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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