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我们严肃地谈谈“性行为知情同意”
2019-08-07 20:20

七夕,我们严肃地谈谈“性行为知情同意”


世界高速运转,女性投身其中。“她们”自我意识的觉醒、性别平权的诉求,已成影响社会的重要力量。


虎嗅将目光投向那些富于独立、平权、进取精神的新一代女性,她们来自文化、科技、商业领域,在与世界的互动中,完成对自我持续的建构与重构。


除了展现这些样本女性的人生经历与精神轨迹,我们还会探讨若干当下年轻人关心的女性议题。


今天(8月7日),在农历七夕这一天,我们想抛出一个看上去不无情趣、实则严肃的话题:在东亚文化下,在两性亲密关系中,女性若想要说“不”,需要迈过多少道有形无形的槛。


虎嗅年轻内容组作品


作者 | 曾欢 格林糖 常芳菲


“女生不排除身体接触但表白拒绝,为什么?”

“谁让你表白的……不排斥身体接触继续深入不就得了?”

 

上述问题来自国内某知名论坛,回答是该论坛网友认为“最亮”的答复,还有网友放上图片进一步完善该回答:


   

图片来自网络

         

 

先别问我们为何引述这段问答,继续看另外一件事。

 

两个月前曾一度牵动全网流量的“明尼苏达案”几乎已在网络上销声匿迹,几段罗生门式的监控视频给此案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结局,至今真相仍是未知,或许正如对当事人进行过独家访问的《财经》杂志所说“这并非一个非黑即白的简单故事”。

 

然而,当人们在监控录像中看到女孩曾对男方作出主动迎送、亲昵挽手的动作后,舆论中一种声音却马上企图给这件事下结论:“原来是女的先主动的”、“女的都这样了,必定是仙人跳无疑”。这种声音一度占据主流。

 

现在我们来看,无论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问答,还是明尼苏达案中一部分人作出的推测,背后有同一种判断逻辑——即这一部分人认为,两性相处时,一个人在行为上表现亲昵程度与此人在性行为中的意愿呈正相关关系。“ta都这样/那样了,一定是同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了”,而此人在其他方面是否明确表示了拒绝,则不具备参考意义。

 

愿意与你单独吃饭,意味着ta对你有意思;愿意与你单独看电影,意味着ta愿意与你牵手接吻;而愿意与你牵手接吻,就意味着ta愿意与发生性关系。

 

此前某位著名男性KOL在谈及女儿教育时,曾公开表述过这样一种误解:


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单独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发生关系了。可以牵手就是可以做一切。


这段话一度被媒体断章取义,但他在当时的语境下想表达的意思是,正是因为他太了解这种通过解读社交信号对他人性意愿进行判断的逻辑在生活中“普遍性”存在,让他教育女儿时更有危机感。

 

这就揭示了一个事实——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具有他们认为的、带有“性暗示”的行为完全可以印证一个人的性意愿,剩下的拒绝,不过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甚至,对于一些人来说,“善于解读异性的暗示行为”是一项值得炫耀的能力,它代表着一个人性经历丰富、性能力强大。

 

这样高度统一的思维路径,正是在现实中、特别是东亚文化语境中,“性知情同意”为何实现起来如此困难的原因。即使我国著名的性学家李银河多年前就在“性爱三原则”(自愿、成人、私密)中将自愿放在了首位来说,但“性知情同意”的概念和意识直至今日在我国仍未被普及和理解。

 

过去的两个月,很多豆瓣用户不止一次接收到了“性行为里的知情同意为何如此困难”的豆瓣话题推送,这是“性知情同意”这个西方概念第一次在中文互联网引起如此集中的大规模讨论。


有人说,该话题下的798篇相关探讨文章,是“沙漠里的绿洲”。

 

那么“性行为知情同意“究竟是什么,它为何如此重要,又在现实中实现起来如此困难?

 


什么是“性知情同意”


 

 性行为知情同意,就像请人饮茶般简单,你可以问别人要不要饮茶,如果别人不确定,你可以做(这杯茶),也可以不做,但做好了,别人不想喝,你不能(把茶)灌进别人嘴里。

 

如果一开始,别人明确要了一杯茶,等你做好了,ta又拒绝了,虽然扫兴,但别人仍无义务一定要喝你的茶。

 

如果一个人意识不清醒,不要做茶给ta。如果ta一开始清醒,接着无意识了,也不意味着ta仍然同意,这种情况下,不要让他们喝茶。如果ta愿意饮茶后陷入无意识,请立刻停下你的茶。

 

这是英国性教育宣传片《Tea Consent》向人们科普性知情同意的方式,拿请人饮茶类比人们在交往中取得性知情同意的几种情形,它明确了性行为知情同意中几个核心准则:一个人在意愿不明确、中途改变主意或者处在无意识状态时,都不代表他们“同意”

 

以往,人们普遍通过性行为知情同意的反面去理解性同意,即没有得到当事人同意而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情况一般视为强奸或性侵犯,然而,从正面如何界定当事人同意与否的问题,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由学者洛伊丝·皮诺提出后,才在欧美国家进入非常严肃的学术探讨范畴内的。

 

此前界定当事人性同意的模式总的来说分为两个方向:“同意就是同意”(Yes means Yes)或“不同意就是不同意”(No means No),但洛伊丝·皮诺认为,社会的性态必须迈向更具沟通性的模式,使得性同意更为明确清晰、更具有层次及客观。

 

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不断有不同学者提出多种新的性同意模式,当中又以“同意就是同意”等肯定式同意的发展为快速,比如霍尔对肯定式同意的定义:“(肯定式同意是)对他人做了或提出了什么的自主同意;性的许诺;不论在意见还是情感上都对该段性关系表示同意”,学者希克曼和穆赫哈德则共同指出性同意应为“对进行性行为的积极意愿之口头或非口头交流”。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国家对于性同意的有效性有更严格的要求,肯定式同意会因某些原因而不被视为有效。例如,加拿大法院在评估当事人是否同意参与一段性关系时,会考虑对于原告而言,被告是否处于“被信任的地位或权威状态”,并视该些地位会破坏同意的有效性。

 

如今,对于欧美国家的青年人,知悉性行为知情同意已经成为他们高等教育和成人仪式的一部分。

 

在英国很多大学,这条片子已成新生教育时的必修内容;在澳大利亚,一些学校在播放完这条短片之后还会组织学生进行在线考试。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也有专门的视频给学生讲解,在不同场合下如何进行“知情同意”的步骤。

 

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Simon Fraser University)在学校官网的“教育&防范”的栏目中专门设置了“性知情同意(Consent)”的板块,进一步明确了知情同意的定义与意见:

 

知情同意意味着明确、持续、自愿的进行性行为的协议。发起性行为的人有责任确保伴侣知情同意。同样重要的是,发起性行为的人要知道无行为能力的人(即醉酒、吸毒、睡着、失去知觉)是无法同意的。如果您不确定某人是否清醒 ,不要发起性活动 ,因为这可能会造成伤害。

 

如果你的亲密关系涉及性行为,请务必确认你和你的伴侣了解“知情同意”的概念。


性边界是既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对方。当对方说'不'时,重要的是倾听,不采取下一步行动。人们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表达拒绝,因此尊重某人的边界的一部分始于真正倾听对方的意见、理解对方的肢体语言。

 

“明确、持续、自愿的进行性行为的协议”,性知情同意的模式需要在学术范畴内不断讨论,并发展到如此细节的地步的必要性,就在于避免前面我们提到的、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性知情误解”情况的发生。


NHK关于“哪种行为会让人误解已同意性行为”的调查显示,两人单独吃饭占11%,单独乘车占25%,受害者穿着暴露占23%,醉酒占35%。这些误解是导致现实中猥亵、性暴力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这事能这么直白吗?”



我们看到了“性行为知情同意”在理想情况下的状态,即意欲发起性行为的一方,在性行为发生前和发生的过程中,尤其是行为的性质产生变化时(如从亲吻变为抚摸时),都有必要向对方确认是否同意,确保双方是自愿进入此次性关系。

 

然而,如果你把这段话讲给周围的人听,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大概率会是,思考一下,然后模拟一段这样的知情同意发生在现实中的情景:“难道要说我‘可以吻你吗?’、‘我可以跟你性交吗?’”…… 接着爆发出一阵笑声。

 

不断确认的行为是破坏气氛不解风情,明确的确认用词听起来尴尬又露骨。毕竟,生活经验告诉着我们:性事,怎么可以这么直白?

 

而事实上,除了简单的尴尬,“性知情同意”要在现实中真正推行,需要突破的还有一道道根植于社会、两性以及法律等诸多方面的藩篱。

 


男性:询问使人不够“爷们”


 

从男性的角度看。


首先,取得性知情同意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件与主流男性性质相悖的事。正如豆瓣网友“离歌笑”在该话题下的发言中谈到的:

 

男性内部的对话之间很少会抬高那些尊重女性的男生,尤其是在性行为这点上……


因为主流男性气质的要求就是男性应该是在性事上掌握主动的、以多性伴为荣的……


更多时候,你会听到他们吹嘘自己性经验的丰富,性能力的高超,对女伴的掌控等等。正如我说的,这样的话语并不一定都带着恶意、轻佻与不尊重。但从后果来说,必然导致一种不尊重女性意愿的文化,并制造出强迫男性要获得更多性经验的压力。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男性在现实中将“性知情同意”为自己性生活的首要准则,被同性得知后他大概率是会被耻笑或者被教做人的(有点类似于文章开头的那种对话)。借用社交网络上的流行梗,他还可能会被划入“老实人”的行列,成为男性群体中不受尊敬的异类。

 

传统观念中,有太多“男性气质”所引发的悲剧。在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他的媳妇许玉兰曾经给他带了一顶绿帽子。按照许玉兰的描述,何小勇摸了她的奶子,她就一下子瘫软而无法抵抗了——这也是男性群体中的一种江湖传说,只要“霸王硬上弓”把姑娘弄踏实了,那么她就会对你百依百顺。

 

但这个“主流男性气质”的理论不仅适用于东方,在西方男性也同样受此影响。


相比以直白询问的方式取得对方同意,大部分男性更愿意通过“手势、气氛、非口头暗示”等“性暗示”解读对方的意图。

 

《纽约时报》的一篇报导显示,男性一般会以非口头交流来确定他人是否同意(61%的受访者称他们会从伴侣的肢体语言中找出他们是否同意),但女性一般会等到其伴侣用口头询问后才表示同意与否(只有10%表示会用肢体语言表达同意)

 

因为人们会对“手势、气氛、非口头暗示”有着不同的理解,这就会使另一方的回应出现“不确定性和误解”,典型的误解就有“不明确拒绝就是同意”、“对我亲昵就是勾引”、“都跟我进屋了怎么后来说我是强奸呢”。


甚至,有些男性会在与女生发生关系之后,还会不断用言语刺激:“昨晚可是你主动诱引我的”“承认吧,你是一个婊子”。

 

更严重的后果,就是性犯罪。一个非常残酷的案例来自美国著名前喜剧演员比尔·考斯比。


在过去的五年里,超过60 位女性陆续指控他曾经下药并性侵了她们,但他相当傲慢地否认了所有的指控。他认为自己与这些女性存在的是“性感关系”:“我是这些女性的‘导师’,我能够阅读他们她们的情绪……(她睡着后)我没听到她说任何东西,也没有感觉到她发出任何声音,所以我就继续在‘允许’和‘拒绝’的边缘试探。”

 

其次,即便是有男性有取得同意的意识,在“性经验大多来自于AV”的前提下,他们在现实中也难以把握表达的方式和异性对于“同意”的真实态度。

 

在奥斯卡的获奖电影《美丽心灵》中,曾经有这么一幕:主角约翰·纳什走到一位女士面前,礼貌地问:

 

无意冒犯,但我们能进行体液交换吗?

 

然后他被打了一巴掌。

 

从世俗的角度来说,他这句话当然值一巴掌。但当我们讨论性知情同意的时候,这个例子折射出了男性在渴求与女性交欢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表达两难境地:既不能过于直接,把话说得非常明白而显得粗鲁;也不宜闪烁其词,让话语留下暧昧不明的空间

 

但男性旺盛的荷尔蒙并不会随之消散,在新形势下,为了获得女性的那一声“可以”,以及之后短暂的肉欲欢愉,肉体的威压逐渐进化成为精神的瓦解,并且发展出了一门教男性如何追姑娘的学问:PUA。

 

在阮琦的《魔鬼约会学》(一本介绍比较理智的PUA方式的书)写道,在两人约会时,聊到是否开房或回家时,“你应该从容地,友好地,面带微笑地,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开房或回家)做什么都可以,但不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

 

而这样的理论在现实中会两性关系引向何方,我们无法估量。

 


女性:说“要”和 “不要”,一样那么的难


 

“刚刚在饭桌上,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是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

 

这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句子,也是性侵受害者用血泪凝成的一种领悟。

 

母亲的回答真实反映了社会环境对女性的要求:一个“良好”的女性应当具备温顺、接纳、禁欲的特质。因此,在性方面,女性应该是性的“提供方”、“接纳者”。女性不需要性教育,是因为她们不需要性。

 

于是,在性上,女性集体失声,首先,她们不敢表达“需要”。因为表达了她们就“有罪”,应该受到审判和羞辱。

 

而无论是表现“正是男性的强硬侵入才激发了女性的性需要”的色情片、网络黄文,还是日常中“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调侃言论,利用的正是女性在当前的话语体系下,女性无法自然地、自如地提出自己的性欲和性需求而产生的耻感。

 

不敢表达“要”,她们也不敢表达“不要”。


除去女性容易产生的“人家或许没这个意思,我拒绝是不是小题大做”的担忧,还有女性直接说“不“有可能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的现实。

 

还有一个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现实是,多数的强奸是熟人作案。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组织RAINN (The Rape, Abuse & Incest National Network)的数据显示,约三分之二的强奸是由熟人作案。这种情况下,基于女性对个人形象、自己和家人人际关系等等复杂问题的顾虑,明确表达“不”和激烈反抗都非常困难。

 

在影片《关于莉莉周的一切》里,忍成修吾饰演的星野,唆使自己的喽啰强奸女性,并拍下录像带,以此要挟她们不能报警或告知自己父母,并迫使她们成为自己的玩物,以及拍摄AV以攫取利益。

 

此乃最为邪恶和暗黑的“荡妇羞辱”,男生会认为,女性会怜惜自己在人群中的看法、社会地位,转而忍气吞声。

 

无论性爱视频还是言语诱导,都意在制造女性的心理负担,利用女性羞于公开谈论性爱,也羞于承认自己做爱的心理,将两人曾经的鱼水之情作为未来肉体关系的筹码,使其有一,便不能拒绝二,甚至永远不能拒绝。

 

这种筹码的威慑力在于,由于性爱与生育直接相关,因此男性会希望伴侣保持贞操,以保证“孩子是自己的”这一基本诉求。女性决计不希望这段过往铺陈在长期伴侣,以及亲戚朋友面前。

 

于是,对于女性曾经的性爱史,即使已经在文明开化的时代,女性的性爱视频或者前任一旦公然展开在伴侣面前,不仅会让两人的信任轰然倒塌,也会使自己在社会关系中,刻下“荡妇”的标签而难以被理解。

 

而即使女性勇敢说“不”,她们诉诸法律的道路同样困难重重。在法律上,判断是否构成性侵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对方的意志。但如何确定彼时彼地对方的意志,取证就相当困难

 

当我们向律师咨询“是否激烈反抗留下的伤痕是最有利的证据”时,律师的答案是:符合通常认知。但还是要考虑综合因素:发生关系双方的关系、其他证据的佐证。而且他表示,激烈反抗对受害者不一定是好事,有可能直接送命

 

一些先锋女性已经在尝试解决这类问题,但她们势必需要莫大的勇气。


比如木子美用“性爱日记”的方式公然讨论自己的交际过程,并反过来对不遵守规则的男性进行荡妇羞辱(“你的丁丁太小”“秒射”),用自己强大的内心实现反制。但对更多女性来说,忍气吞声、私了,或者对性爱完全警惕,被迫“守贞”,可能是现在更主流的应对策略。

 

这是强奸文化滋生的土壤,也是“性行为知情同意”在现实中推行困难的根本原因,还直接导致性在群里体系中成为了敏感因素。

 


共同的误解


 

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有的共识是,无论男性和女性,都有在保证安全(病患安全以及受孕安全)和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自由寻找爱情,以及支配自己肉体的权利。他们都要遵守一个原则:在发生关系的时候神志清楚,两厢情愿

 

然而出于以上各种原因,社会形成了惯性思维,造成了两性对于未经明确同意的性行为产生了相当深的误解。对一些人来说,含有“强制”、“胁迫”性质的性行为在现实中是寻常的,甚至是可以接受的。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一项针对11岁~14岁青少年对性胁迫态度的调查,结果令人担忧,调查结果显示:

 

51%的男孩和41%的女孩表示,如果男性在女性身上花了很多钱,强迫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31%的人表示,当女性有过性经历时,强奸是可以接受的;


65%的男孩和47%的女孩表示,如果约会超过半年,强奸是可以接受的;


87%的男孩和79%的女孩表示,如果一男一女结婚,性侵犯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性行为知情同意的问题,我们同样采访了资深媒体人、专栏作家覃里雯。她认为对东亚社会,误解的成因在于无处不在的性别等级和权利结构中:


知情同意引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权力架构之中,这个权力既有财富、地位这种等级权力,也有性别等级权力。性别等级权力是嵌套在财富、政治、社会地位的权力之中,随时体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没有健康的性教育,“性知情同意”的诸多现实困境将随着一代代人的成长,形成恶性循环。


“新女性”项目,将是虎嗅长期关注与投入的报道与评选产品,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关注与支持,共同为新兴女性群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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