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刷差评:多平台出台整治规范措施
2019-10-14 15:58

职业刷差评:多平台出台整治规范措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新经纬(ID:jwview),作者: 常涛,头图来自:中新网


白领小武最近因为网购的毛衣褪色和店主闹得有些不愉快,于是她在社交平台上抱怨了几句。不过,令小武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发现有人在动态下留言道:“职业刷差评,看头像加微信。”


经过调查发现,“职业差评师”并不是新鲜事物,在他们所给的每一条差评背后甚至已形成利益链条:他们或向客户收取费用,给指定的店铺恶意差评,以达到“黑化”竞争对手或报复的目的;或者他们在网购、点餐等之后故意留下差评,并提出赔偿需求,进行网络碰瓷。


律师提醒,职业差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若通过此手段索要钱财,则涉嫌刑事犯罪。


01 团队分工合作,发一条差评190元


通过小武的介绍,我们联系上了上述“职业差评师”刘女士。刘女士称,他们团队可以给多个平台刷差评,包括目前主流的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以及在线旅游平台。“我们是人工给差评,也就是用真实的账号拍下来确认收货然后再给差评,绝对靠谱、专业,无论什么平台都是190元一条。”


刘女士透露,他们团队有数十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接单,有的负责去平台下单,有的负责发展兼职刷手,有的负责更新评论库的内容。”她说,“我们的刷手遍布全国,我接到单子以后再往下派放,价格低了他们也不会干,因为给商家留差评,商家肯定会找过来,没人为了挣几十块钱添麻烦。”


据她介绍,他们给平台商家的差评不仅包括低星和“比较狠的内容”,还包括图片和小视频。不过,刘女士也表示,因为现在平台盯得比较严,一家店一天不能刷太多。“大众点评一家店每天最多能刷10条,某淘和某多多平台合计每天最多刷20单,每家店每天最多刷3条~5条,刷太多会被判恶意差评,到时候这些评论会被屏蔽。”她说,“今年以来我们每天完成20单左右,最多一天刷过30单,整个团队流水每月差不多到10万。”


▲“职业差评师”在贴吧里留言招揽客户。图片来源:百度贴吧


刘女士同时强调,190元只是刷差评的钱,他们的刷手从平台下单的费用需要另付。“拍什么货品客户来定,货品如果客户要的话就到付寄过去,不然我们就扔了。”刘女士还表示,她的客户极少是由于和卖家发生纠纷而报复的,更多是“被黑”店铺的竞争对手。


不过,我们注意到,除了上述情况,还有职业差评师别有用心,专门通过差评来敲诈勒索。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深圳龙华法院对一差评师团伙进行了刑事判决。这一差评师团伙由7名“90后”组成,他们故意以差评相威胁,对网店店主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最终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02 删差评同样“职业化”:120元一条


有矛就有盾。有差评师的存在,就有标榜可以删差评的商家存在。一位名为小若(化名)的商家称他可以帮助商家删除外卖平台上的差评。


“一家平台留言24小时之内,另一家平台留言7天之内的差评我都可以删除,120元一条,删除成功后付费。”小若介绍,“如果开店较多的话,我建议你花4600元买一套差评电话查询软件,可以查给你差评的客人的电话,永远有效,而且你还可以帮别人查赚钱,一单收20元到40元。”


一位曾花钱删差评的外卖商户告诉我们:“差评对商家尤其是新店的影响是致命的,如果一家新店刚开业就碰到几条差评,那真的可以下线不做外卖了。有时候这些差评并不是消费者留的,可能是竞争店铺故意留的,实在没有办法。”


03 律师:利用“差评”敲诈涉嫌刑事犯罪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职业差评、恶意差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若通过此手段索要钱财,则涉嫌刑事犯罪。


职业差评破坏了电子商务市场正常的秩序,还会误导消费者,需要多方联合起来共同治理打击。”赵占领说。


但事实上,由于评论多少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对什么是恶意评价、恶意评价应当如何规制进行明确规定,甚至相关规定存在争议。


2019年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评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有分析认为,这无意中也助长了职业差评、恶意差评的嚣张气焰。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首先,原则上差评不能被删除。其次,对于恶意的、侵权违法的评价,评价者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在网络实名制都落实了,可以按照溯源机制找到他们。


“一旦允许网络交易经营者可以删除用户不利评价,就可能衍生出有偿删帖,或称为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筹码’。”朱巍说。


针对职业差评师的乱象,朱巍认为,应该引入“通知-删除”原则,商家遭遇恶意差评后向平台申诉,即通知平台,平台需要告知发表评价的用户这则“通知”,在透明的规则下删除评价。否则发表评论的人会搞不清是商家还是平台删除了评论,从而无法继续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在职业差评师、恶意差评等行为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构建一系列弹性规则,既保护平台的信用评价制度,又抑制恶意行为。


目前,已有不少平台针对职业差评出台了整治和规范措施。比如,阿里不断完善平台治理机制、升级评价规则,并开发评价极速处理等赋能工具,帮助商家在遭遇恶意差评时能有效地进行投诉和举报;豆瓣在遭遇恶意差评刷分的质疑后,也回应修改了评分机制,剔除恶意差评影响;美团也为商家提供了投诉举报按钮,商家可以将疑似恶意差评提交给平台进行处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新经纬(ID:jwview),作者: 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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