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催生了全球立宪热潮?
2024-07-16 17:30

战争催生了全球立宪热潮?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欧洲价值 (ID:ouzhoujiazhi),作者:叶克飞,编辑:二蛋,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战争催生了全球立宪热潮,成文法律塑造国家命运,宪法建设与战争有着密切关系。

• ⚖️ 战争推动国家赋予民众更多权利,促进宪法制定与政治变革

• 📜 宪法反映国家历史脉络,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宪法体现政治变迁

• 🌍 殖民地抗争通过建立本土宪法抵抗西方入侵,宪法与战争交织于历史发展

战争被视为人类文明的疮疤,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战争也一直是塑造国家及其命运的重要因素。


琳达·科利在《战争、法律与现代世界的形成》中就写道:“正如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的著名评论所言,国家造就战争,而战争往往反过来造就、强化(也毁灭)国家。


法律的建设也是塑造国家及其命运的关键,因此,琳达·科利还写道:“密切关注不同时期、多个地区起草的宪法的条款和措辞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发现、确定、剖析其中涉及的各种愿景与思想”。


《战争、法律与现代世界的形成》所关注的是18世纪后的世界。现代时期,不同国家纷纷采用成文法律作为政治工具,推动变革,这一趋势背后有深刻的历史联系。


琳达·科利追溯了一系列跨大陆战争,回顾了海地、美国、法国、俄国、日本等国的立法活动,分析了这一时期军事压力与关乎权利的立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展现了印刷业、出版业的普及和远距离交通工具的发展如何促进成文法律在不同国家和大陆传播,推动权利发展和政治变革。在她看来,现代世界的形成,就是各国创制成文法律,推动权利发展和国家变革的历史过程。


现代国家之所以以成文宪法为基础,是因为以独立法典形式存在的宪法,对制度和任务、权利与义务等的规定更为清晰。而且,它以最为严谨的语言诠释着历史,一个国家的脉络,会在宪法中有所呈现,就如书中所言:“宪法和小说一样,关心的是创作和讲述国家及民族的故事。”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时代往往都有不同的宪法,体现着政治的变迁。书中就以西属美洲殖民地独立斗争为例,阐释革命带来的宪政演进:


“在某些地区,其影响引人注目,经久不衰。到19世纪中期,南美大片地区的政治生活在社会阶层和种族(但不在性别)方面比美国或欧洲大部分地区更为包容。


总体而言,在这个大陆发布的众多宪法中,最初幸存下来的很少。委内瑞拉在1810年到19世纪30年代颁布了6部宪法。同一时期,有创造力和实验性的墨西哥全境实施了超过20部宪法。新格拉纳达各省仅1811—1815年就通过了至少10部宪法。


在玻利瓦尔生命的最后10年(19世纪20年代),原西属美洲殖民地制定的宪法存续时间几乎都不超过一年。这位解放者哀叹:‘我们的条约是一堆纸屑,我们的宪法是一纸空文。’枪炮和刀剑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最终取得胜利。但笔显然无法带来稳定。正是这种日益强烈的意识,促使玻利瓦尔转向想象中的英国制度。”


琳达·科利认为,现代宪法的诞生源于共和主义兴起和君主制衰落的老观点,其实存在着相当大的偏差。她反而认为,18世纪以来规模越来越大、波及越来越广的“混合战争”,是全球立宪热潮的核心推动力。


这是因为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激烈,所需要的人力和金钱都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必须赋予民众更多权利,以实现战争的基础与动员。如果国家遭遇战败,政治秩序被冲击,也会为了重新确立权威而制定新宪法。此外,那些根基不稳的君主,也会通过制定宪法改变局势。


那些19世纪的帝国,普遍都基于统治需要,在本土进行了成文宪法的试验。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琳达·科利认为宪法与君主制完全可以兼容。


后来,建立宪法的热潮开始蔓延至非西方国家,进入殖民地领域。但这个过程并非传统观念中的被动接受,或是被引诱,它反而是一种抗争方式——许多被殖民国家和地区都希望通过建立本土宪法来抵御西方的入侵。


宪法建设与战争的关系在历史上有无数例子,比如讨论美国宪政的重要文献——《联邦党人文集》,前十篇文章中有九篇关于武装力量带来的威胁和约束。


双方的关系还会随着战争的深入而呈现不同状态。比如战争规模不断扩大时,统治者为了动员更多人力往往会漠视宪法,但随着战争继续,民众因为战争而遭受物资紧缺、经济下滑乃至死伤时,会对政府不满,反过来推动政府通过宪法赋予民众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制度反而在那个阶段得到推动。


书中举了几个例子证明这一趋向,比如有色人种在美国南北战争中服兵役,往往会随之获得公民权利,又比如在一战中,除了成年男性都被动员参战之外,女性也承担着后方重任甚至入伍,这也推动了女性权利的进程。


但这种权利进程来之不易,18世纪和19世纪的宪法变革,反而一度限制了某些群体的权利。书中写道:


“1791年的法国首部宪法仅将女性归入消极公民。一些卷入法国大革命和遭受拿破仑入侵的国家甚至更不妥协。法国三级会议和国民议会至少向女性观众开放。而在1810年加的斯议会开始为西班牙帝国草拟雄心勃勃的宪法时,女性不仅被排除在积极公民身份的条款之外,甚至不能参与辩论。‘各个阶层的男性’都‘无差别’地受邀见证这一历史时刻,相反,女性不得‘进入会议厅的任何通道’。”


而且:


“宪法文本中女性待遇随时间推移而更受限制的趋势并不仅限于欧美。在夏威夷,1840年的首部成文宪法建立了强大的贵族院,该院最初包含了相当数量的女性酋长。到1846年,这些女性占据了该院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数。


可在君主政体之外,女性对夏威夷政治的正式参与逐渐减少。1850年,夏威夷首次通过一项法律,明确将投票权限制在夏威夷男性中。到1855年,只有一位女性酋长留在不经选举产生的贵族院里。1892年,女性被完全禁止成为贵族院成员。”


不过不管怎样,在19世纪之后,各种政体都对宪法实验感兴趣——“共和制国家如此,君主制国家亦然;新国家中如此,旧国家中亦如此;某些帝国和反抗帝国的国家中也都有这种情况。”


书名:《战争、法律与现代世界的形成》

作者:[英]琳达·科利,译者:姚军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品方:后浪,2024年5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欧洲价值 (ID:ouzhoujiazhi),作者:叶克飞,编辑: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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