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拿4个人工资,干5个人的活”,可能吗?
2024-08-09 20:45

“3个人,拿4个人工资,干5个人的活”,可能吗?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瞎说职场 (ID:HRInsight),作者:Sean Ye,原文标题:《详聊所谓的「3个人,拿4个人工资,干5个人的活」》,题图生成:midjourney

文章摘要
探讨“3人,干5人活,拿4人工资”的策略合理性与现实挑战。

• 💼 SMART原则指导目标设定合理性

• 📊 具体岗位产出及薪资分配的难题

• 🏢 管理者应将员工视为人而非机器

最近有一个挺有趣的新闻:我的一家老乡公司,把「招3个人,干5个人的活,拿4个人的工资」,放进了自己的会议精神,也随之传到了网络上。


这种「招3给4干5」的人力资源策略,曾经很大程度上活跃于互联网上。


老板们认为这种方式很合理,也有不少员工也很喜欢这种方式。


为啥呢?减员、增效、加薪,看起来属于是员工和企业双赢了。


但这种逻辑真的可以落地吗?


在部分行业和岗位上,或许曾经可以。但这绝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策略,尤其是对于综合性公司来说,贸然使用这种策略,要么遭遇报复性摸鱼,要么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


总之,这个世界上太多人力资源问题,是因为管理者根本不懂人力资源而导致的。


我最近二阳,还在自我调整中,本文就不再固执地3段论、5000字论述了。说说我的真实想法。


一个好的策略应该符合SMART原则。


具体性(Specific)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例如,将“提高销售业绩”具体化为“在三个月内提高销售额5%”。


可衡量性(Measurable)目标必须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以便于跟踪进度和评估成果。例如,通过跟踪新客户数量或销售额来衡量销售业绩的提升。


可实现性(Achievable)目标必须是现实的,符合个人的能力和资源。目标应该是挑战性的,但不应超出能力范围。


相关性(Relevant)目标必须与其他目标和整体愿景保持一致,对实现最终目标有所贡献。例如,一个销售目标必须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


时限性(Time-bound)目标必须有明确的完成时间,这有助于提高紧迫感和执行力。例如,设定一个具体的完成日期或时间段。


3个人,干5个人的活,拿4个人的收入,这看似是一个很具体的要求。但事实上却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听到这话,有的团队很好落地,有的团队根本无从做起。


不仅如此,怎么衡量产出?是否合法,具备可实现性……一抓一把问题。我真的为这家公司的HR感到痛苦。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首先需要清晰定义:


一、5个人的活,是多少活?


对于销售和电话客服这种岗位来说,简单。


因为这些岗位有清晰的产出评价。我在猎头公司的时候,我们对于每个猎头每周的客户电话量、候选人面试量,都要考核。


尽管本身有些资深猎头完全不需要我们去做管理,但从业务角度来看,卡住了候选人面试量这个数据,自然业绩就保住了。


但对于很多创意类型的工作,未必如此。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内容撰稿人,每天能写1篇优质内容,一周能生产5篇。


一旦内容团队遭遇了这种公司,5个人一周25篇的工作量就分摊给了3个人,他们的工作量就从一周5篇,上升到了一周8篇。


如果有AI工具的助力,倒还说得过去,如果没有合适工具,纯粹指望员工自身给自己上强度。那么员工最有可能做的,不是上强度,而是降低强度。优质的文章一天写不出来,我刷水文,总能刷出来吧。反正目前的考核指标是文章的篇数和字数。


管理层一看这不行啊,再追加考核指标,文章的阅读、评论、转发、增粉……撰稿的员工一看,得,多加了点钱,工作强度更大,考核标准还难,这不是为难我吗?不管了,我直接去抄袭洗稿大V的作品。


结果,还真行……直到有一天,大V们忍不了了把这家公司的账号给举报了,给公司带来了品牌风险。


我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一家数码科技公司的老板,口口声声对我说,他们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原创,是被知乎冤枉了删除了,而我不厌其烦地一篇篇给他指出,他们公司洗了谁的稿件。


他想了半天,问我:有没有可能是他们抄我们账号的?我给员工下过死命令,我们的账号内容必须是原创内容。


我看了一下他们的知乎机构号,给他列出来:


你们官号一年500—600篇内容,基本都是2000字+,创作能力比知乎大V还强;


你们小编就1个人,他负责寻找合适的话题,写优质的回答,再配合原创的图片设计;


所以,他都有秒杀知乎大V的创作能力了,为啥还要打工赚钱?你给你们小编开了多少薪水?


之后,这位老板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二、4个人的收入,是多少?


只要稍微了解招聘市场,就知道社招中,每个新入职的员工都是需要case by case谈判的。


这个时候,企业「招3给4干5」的策略是无效的——如今的打工人会算账,你的薪资上涨了33%,但工作量翻了66%,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工作氛围严重恶化,如今并非所有员工都愿意接受。


我们先假设作为员工接受了这个岗位。


以客服岗位为例——产出好衡量。


假设正常来说,一个客服员工一天工作8个小时要接100个电话,那么,5个人的工作量是500个电话,分到3个员工身上,每个员工167个电话,对应的工作时间是13个多小时,每日加班5个多小时,每个月多加班110个小时,这已经严重超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的上限。


好了,我知道我幼稚了。这种尚方宝剑,不是我能用的,我们把法律放到一边。


你还会发现,很多岗位的打工人也很聪明,咱做HR的会算,打工的不会算?


一个客服如果能效率高出同僚们的66%,他一定是市场上最受争抢的人才,他完全有能力去市场上争抢66%的薪水,为啥要仅仅接受33%的涨薪呢?


在任何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这种招3给4干5」的策略首先会把最优秀的员工挤兑走


一旦优秀人才离开,剩下的人更难以为继——除非,他们折腾出来一种新的策略忽悠老板,他们可能连3个人的活都没干到,但让老板以为他们干出了5个人的成绩。


那么在那些行业红海、竞争激烈,员工没啥跳槽机会,甚至找到工作就很难的行业,「招3给4干5」是不是就有市场了呢?


的确,会有市场。但你会发现,因为这个市场企业方优势太大,他们会发现没有必要「招3给4干5」,就算招3给3干5,依然有很多人来抢着干。


当然,这不是没有坏处,人不是机器,总会爆发,就像我之前文章《当员工开始对顾客泼咖啡时,都是员工的错吗?》里提到的Manner的员工一样,在面对巨大压力的时候,员工没法对内没有缓解压力的通道,压力会自己找出路的,没准就找到了客户侧。


管理的本质,应该是把人当人看


但在很多管理层的眼里,人只是一个个可以随意调整、删减的数据。


似乎员工多加一个小时班,人和机器一样有可以忽略不计的损耗率,但产出依然和上班八小时那样高效;似乎员工的薪水里扣一部分当成绩效,员工依然毫无怨气,正常做到工作中该做的所有细节……


但事实上,老板们应该意识到:


你们可能能控制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多久,但你们很难控制这个员工在公司多么投入,做出多少业绩

多补几句话


3个人干5个人的活,拿4个人的工资,这事情似乎在过去10多年的互联网行业能玩转,一个核心原因是,整个市场蓬勃发展,员工想要的不是33%的加薪,而是不断成长,财富自由的机会。


然而到了今天,打工人大多数都看明白了,财富自由是没机会了。「招3给4干5」逐渐沦为「招3给2干5」,毕竟大环境如此,找工作的人多的是,老板们的幻觉是「你不干有的是人愿意干」(其实并非如此,如今大环境如此糟糕,企业招聘人才依然很费劲)


但事实上,打工人也是不好忽悠的,他们也在用自己的特别方式应对——996也有996的摸鱼养生之法。


老板还在为招3给2干5的创新为自己点赞的时候,打工人也可以操作出3个人干2个人的活,然后编造出5个人工作量,来忽悠老板。


老板自己不肯能事事躬身入局,就没法知道每份工作的具体时长,总是有办法忽悠的——这不过分,你不讲江湖规则,就不能指望下属讲规则。


相反你讲究市场规则,按照市场规则支付员工应得的收入,安排合适的工作量,那一旦员工绩效不达标,你完全有机会通过外部引入人才替换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瞎说职场 (ID:HRInsight),作者:Sean 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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