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走向形式主义
2024-10-17 16:06

垃圾分类,走向形式主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陈子垚(中南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编辑:竹蜻蜓,题图来源:AI生成

文章摘要
垃圾分类面临形式化、执行难及监督难。

• 🗑️ 垃圾分类呈现形式化,实效存疑

• 🛠️ 执行难在于居民操作难度和监督缺失

• 🌍 推动需要全民参与和经济激励

一、垃圾分类的实效


笔者于2024年7月在G市某社区进行调研,当月是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时期,街道、市区以及中央各级政府均不定期地派出工作组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进行检查指导,该社区所在街道的环卫所甚至聘请了第三方机构人员,每天定期到小区内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为了应对各级政府的频繁检查,居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在完成日常的工作任务之外,每天还需要额外利用下班时间到辖区内的各个小区进行巡查,对不文明垃圾投放行为进行劝导以及督促各小区的物业和保洁做好小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垃圾分类站点附近的卫生干净整洁,以及标有“其他垃圾”字样的垃圾桶没有被塞满。


那么在如此高频率和高密度的垃圾分类检查下,社区内的生活垃圾是否真正实现分类了呢?


通过在社区内某小区的实地观察可以发现,在垃圾分类站点一共设有7个垃圾桶,其中包含4个其他垃圾桶以及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桶各1个。每天物业公司都会安排一个保洁员在规定时间内守在垃圾分类站点旁,指引居民有序投放生活垃圾。居民只要将垃圾拿到回收站点,保洁员都会引导人们将垃圾直接丢进其他垃圾桶内,并不会打开垃圾袋检查垃圾的分类情况。


当上级政府来检查的时候,会重点查看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投放情况,如果其他垃圾桶没有被塞满,那就默认为已经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了分类,因为实际上也不会有人有时间和精力忍着臭味挨个拆开垃圾袋看看里面的垃圾是不是真的做好分类,也许只有保洁阿姨会拆开袋子看看里面是否可以拿来回收出售的可回收垃圾。


也就是说垃圾分类的实效是存疑的,单就垃圾分类情况来看,基层和物业等负责单位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的垃圾分类实践仍旧存在形式化的问题,只是为了应付高密度的检查而做出的权宜之计,具有很强的表演性质,依靠基层目前的力量也无法将这项工作的成效推向很高的境地。但是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效果,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期间整体垃圾清运的频次增加也使得小区内不再出现垃圾成堆、苍蝇到处飞、垃圾桶附近恶臭和污水弥漫的现象,对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


二、垃圾分类的难点‍‍‍‍‍‍‍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就在逐步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直到2016年才强制在46个重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3年,中国有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平均覆盖率达到82.5%。但是就实际观察的情况来看,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宣传,但是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现实阻力,垃圾分类成效距离理想目标仍旧有很大的差距。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操作难。对于居民来说,不管是在家里放置好几个垃圾桶用于收集不同类型的垃圾,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时刻记住将所有的垃圾按照繁复琐碎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都会给日常生活增加额外的行动,居民往往选择更方便的将垃圾“一锅端”的处理方式。同时也很少有居民会在垃圾桶前打开垃圾袋,将垃圾一个个扔进相应的垃圾桶里,这不仅耗费时间,对居民个人来说也很不卫生。


对于保洁人员来说,一个小区每天的垃圾收集量之大,在物业严控人工成本的情况下,靠小区内数量有限的保洁人员挨个打开垃圾袋将垃圾进行分类也很难做到,极大地加重了保洁人员的工作负担。在前端的垃圾收集阶段没有做好分类的情况下,分类的工作和成本就被转嫁到了后端的垃圾处理阶段,增加了垃圾处理的难度和成本,给环境保护带来更大的压力。


难点二在于监督难。居民在家中的垃圾分类行为是无法监管到的,政府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但是无法采用强制措施进入居民家中实时监管。


现有的针对居民个人垃圾分类行为的处罚措施只会对居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罚款,假如居民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却按照前文所述的方式将垃圾投进了相应的垃圾桶里,当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的时候也很难打开垃圾桶一个个的翻垃圾袋,因此居民就算垃圾分类做的不到位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政府等有关部门也只能通过对负有属地责任的社区和街道等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方式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三、垃圾分类为什么这么难


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在群众还没有形成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的时候,为了尽快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政府只能采取政治化的手段推进这一政策的落地。但是政府力量的延伸长度和力度都是有限的,这就导致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面临很多难题。


在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塑造层面,我国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的时间还很短,且目前的垃圾分类教育中花费了大量的篇幅向群众灌输纷繁复杂的垃圾分类标准,并没有将垃圾分类这一社会公众事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没有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紧迫感和积极性。


群众没有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政府必然只能通过市场化的服务来实行垃圾分类,一旦出现政府财政支持不足的情况,基层没有足够的资源对垃圾分类进行贯彻落实,只能通过应付发方式完成考核指标,垃圾分类的实际成效就会急转直下,治理效果也就不具有可持续性。


政府对各级负责单位采取强考核,软问责的监管模式,定期对有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定期根据考核结果在市区内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单位的负责人会被上级约谈。但是这类考核不会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薪资、绩效和晋升机会,即使排名靠后也不会受到强制性的处罚,因此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基层工作人员自然选择将精力放在其他更紧迫的事务上,以积极的态度应付垃圾分类考核。


从社会层面来看,分管垃圾分类的各级行政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上没有执法权,我国对垃圾分类的不规范投放行为没有强硬的处罚措施,只能通过教育、督促整改和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国土空间异质性强,政府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无法对社会和市场主体的垃圾分类行为全方面监管,这就使得制定好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只能约束到极小部分人,大多数人的垃圾分类行为都不是在公共场合进行的,监管和处罚难度极大,对群众的约束力有限。


四、如何推动垃圾分类的实施


参考部分西方国家开展垃圾分类的经验,德国实施押金制度,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需要支付饮料瓶的押金,喝完饮料后消费者可以将空瓶带回超市的回收点退回押。比利时将垃圾回收服务延伸到每一户家庭,不按规定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进行垃圾分类或在非回收时间投放垃圾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西方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使得垃圾分类的意识在居民中不断被强化,进而实现极高的垃圾回收率。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要想在我国实现全面彻底的垃圾分类需要依靠几代人的共同努力,非一朝一夕或者仅靠政府努力就能够实现的。目前我国采取政府主导的垃圾分类模式,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源开展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地工作,给政府治理带来较大的负担。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塑造人民的良好生活习惯,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可能会呈现出更经济、可持续的面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 (ID:hangyeyanxi),作者:陈子垚,编辑:竹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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