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假离婚买房夫妻:首付省了70万,过程气氛微妙
2020-05-29 18:18

深圳假离婚买房夫妻:首付省了70万,过程气氛微妙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8号楼工作室(ID:bahaolou-8),作者:李诗韵、王茜,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深圳离婚登记预约号“一票难求”在上个月登上热搜,当地民政局辟谣“深圳离婚率暴涨”,但根据深圳民政局公开数据,其2018年全年登记离婚69958对。以民政局此前公布的统计公式,以2018年深圳常住人口1302.66万人计算,深圳当年离婚率约5.4‰,高于全国水平3.2‰。


对于深圳这座城市来说,假离婚买房并不是传说。2018年,赶在抑制“假离婚”等行为的深圳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前,85后深圳夫妻刘颖莉和马勇办理了离婚,为家庭置换了更大面积的房屋,首付节省了70万元。签完合同就复婚了。


这样“成功”的案例给了更多有改善需求的工薪家庭“信心”。即使有新政的阻力,和孩子的反对,中产家庭的女主人林怡仍在观望。同样是为了换一间大房子,改变5个家庭成员拥挤的居住环境。“以800万的房子计算,通过离婚,我计划能节约160万。”


对林怡来说,二次置业首付太高,无法负担。刘颖莉说起当初的选择,也感慨“深圳楼市规定对家庭置换不太友好,毕竟很多人不可能第一套就能一步到位。”他们的选择更多出于无奈。


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真离婚”或是“假离婚”的说法。律师提醒,在现行有效的法律体制下,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放离婚证,双方就自然合法的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现实中夫妻为了获得二三套房或者降低首付而离婚,通常会约定房产在一人名下,对未来或埋下隐患。



假离婚气氛微妙,“幸运”卡在新政出台前省了70万


在这场离婚率暴涨的风波中,一种声音直指深圳离婚率高大多是“假离婚”造成的,目的是炒房。


85后深圳夫妻刘颖莉和马勇的假离婚,不是为了炒房,而是为了置换房屋。


几年前,他们在深圳某区购买了一套66平米的小两间,女方为主贷人。考虑到以后养育孩子需要更大空间,而且想更靠近市区。2018年,刘颖莉夫妇决定把手上的房子卖了,在另外区域购置一套77平米房屋。


按照当时规定,即便刘颖莉和马勇夫妇卖了现有住房,他们的情况也属于“已婚家庭有1套且房贷未还清”的情况,置换房需要付5成首付。


刘颖莉夫妇想要置换的房屋,售价约360万,五成首付需要180万元。现有住房购买时价格为140万,虽然经过几年后有所增值,但想要凑够首付还远远不够。


经过考虑,他们决定“假离婚”。


离婚过程没有波折,当时民政局核查资料是真的,就顺利通过。不过离婚过程气氛还是很微妙,“毕竟上一秒还在说离婚的事,下一秒就在商量中午午饭吃点什么好。”


签完合同就复婚了。


复婚的过程也没有什么波折。但刘颖莉和马勇夫妇还是曾经认真地考虑过风险问题,“因为办离婚后房子只写一方的名字,也有听说过那种离了婚就没复婚的。我觉得选择假离婚就需要很深的信任基础了。”


现在,这套300多万元的房屋属于丈夫马勇的婚前财产。


选择“假离婚”这样的方式买房,刘颖莉也很无奈。“深圳楼市规定对家庭置换不太友好,毕竟很多人不可能第一套就能一步到位。”


这次“冒险”为刘颖莉夫妇省了70万元首付。


他们的假离婚“卡在了一个比较好的时间点,就是在深圳新楼市政策出台前办的手续,离婚以后男方再以单身且无贷款记录的身份购买,首付就只需要给3成即110万,这样我们就相当于省了70万”。


2018年7月,深圳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四大调控重点之一就包括对“假离婚”等投机行为进行抑制。


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新政以后,意味着类似刘颖莉夫妇这样的情况,即便选择“假离婚”再以单身名义买房,也要出5成首付了。



调控能阻止假离婚吗?中产观望者:计划节约160万


新政没能杜绝假离婚买房行为,即便表面光鲜的中产家庭,也无法负担二次置业的成本。


林怡有两个孩子,一个正在读幼儿园,一个在读小学。除了夫妻二人和孩子们,她家里还有一位负责带孩子的保姆,一家五口人挤在70平左右的两房一厅里。因此她希望置换一套100平米以上的房子,最好有3~4间屋。800万是她对置换大房的预估价格。


“以800万的房子计算,通过离婚,我计划能节约160万。因另外一方有贷款记录,所以只能把首付从7成降低到5成。” 林怡和丈夫都有稳定的工作,属于工薪阶层,他们现在的住房房贷也并未还清,孩子的爷爷奶奶也都在帮助补贴夫妻二人的房贷。


林怡还在观望,但她确定的是,如果办理“假离婚”,会在房产手续办理完毕后便复婚,“因为我希望能保持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谈及为何还在观望,林怡对8号楼工作室表示,目前深圳对离婚买房的行为出台了一些管控措施,她担心离婚后并不能顺利买房。与她有相同想法的同事,也担心离婚会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林怡的孩子们非常反对父母离婚,这也是她当前的主要顾虑。


实际上,法律意义上并无“假离婚”一说。


“那些办假离婚证的风险更大,像我们这样情况其实没有很大风险”,马勇说。


盈科全球合伙人律师郭韧律师对8号楼表示,在法律上其实并没有“真离婚”或是“假离婚”这一说法。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进行了离婚登记,则在法律上已经产生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现实中夫妻为了获得二三套房或者降低首付而离婚,通常会约定房产在一人名下。这种约定是有效力的,该房子就归协议约定的一人所有。”


同样,用自己名义再购房的一方在离婚后购买的房子也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便后来双人复婚,这两套房子也是分别属于两人的婚前财产。“万一以后真的发生离婚争议,该房产也很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要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居住及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对于上述提到的工薪族为了置换房屋的无奈之举,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许伊娜律师认为,要解决这个难题,首先还是从源头上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修改购房政策,删除历史二套房记录对首付的限制。


她建议,对于有置换需求的普通工薪阶层,在已经卖掉首套房或者承诺购房后卖掉首套房,即当前手里只有一套的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不受首付的限制。


如果真的要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实现置换需求的,许伊娜律师表示,也一定要好好签订协议,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显示,4月深圳二手房已均价稳居全国第一,超过北京、上海和广州。4月深圳均价66582元每平,环比增长2.05%;同比增长4.39%。


这样的房价对于不少工薪阶层而言是“可望不可及”。如果一套房首付能省70万、160万,深圳人与房子的博弈故事,不会因为楼市调控政策就此停住。


“你们认为深圳房价还会上涨吗?是否值得长期持有?”


“会,值得”,刘颖莉夫妇和林怡给出了同样肯定的回答。


(应受访者要求,刘颖莉、马勇、林怡均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8号楼工作室(ID:bahaolou-8),作者:李诗韵、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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