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人神共奋 (ID:tongyipaocha),作者:思想钢印,原文标题:《国债、特别国债、增发国债、专项债、再融资债傻傻分不清?一篇文章弄懂各种政府债》,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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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国债
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百年孤独》
从本质上说,国债、特别国债、增发国债、专项债、再融资债,这些都是政府债务,叫什么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用来干什么;
但在政府运作中,名字又很重要,名不正则言不顺,“唯名与器不可假于人”。
这一系列名词的诞生、意义的外延收缩与演变,都是“旧瓶装新酒”和“穿新鞋走老路”结合的结果。
还是先从最古老、意义最固定的“国债”开始说起,它是政府的债务,而且特指中央政府的债务。
很多人对债务的感觉很负面,这是把个人债务和国家债务混淆的结果。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负债就是寅吃卯粮,但国家的生命远远长于人的生命,国债期限也远远长于人的生命,是一种“永续债”,每个人都更在乎现世的幸福,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所以没有负债的现代国家是不存在的,想让债务不增长,就要让人民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国债最重要的是比经济增长适度超前,起到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又不能让债务失控。
想要达到这个目标,每年最重要的就是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一张中央财政预算表,一边列出今年预计的财政收入,主要是各种税收,另一边是今年预计的各种支出,科技文教、社会保障、农林水利、卫生健康、外交国防、公共安全,还有债务利息。如果是家庭预算,一定要保证收入大于支出,盈余就是存款,但对于一个现代政府,“适度超前”的意思就是——支出略大于收入。
要让大家过得好,政府的很多开支都是刚性的,而且必须逐年增长,很多事都要超前做,而政府的收入却是当期的,甚至有时要延期收,所以财政支出总是要大于财政收入,其中的差额,就是财政赤字。
赤字不可怕,但要控制这个赤字除以GDP,不超过一个比例,中国政府在以前的很多年,都是3%的赤字率红线——为什么是3%呢?源自当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大概是觉得用3%的赤字率,换取不低于3%的经济增速,是可持续的。
财政赤字一般是用发行国债的方式来解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般国债。由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和开支都相对固定,每年年初通过人大批准,开支缺口也是年初就知道了,所以一般国债每年的额度都是年初就定下来的,当年发行并用完。
但有些年份也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支出,比如2020年的抗疫,有些年份要进行重大改革,花一大笔钱,比如1998年的四大行注资,还有些年份,财政收入下降明显,比如今年。
在经济增速下降的时候,如果想要保持社会福利,扩大赤字更是必须的,大家不能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你想要更好的社会福利,却假装不知道这些都是负债换来的?
问题在于,3%的赤字率和年初的国债额度虽不是法律,却是政府自我约束的必要手段,政府要管理人民,首先要约束自己,债务规模要扩大,更要名正言顺地扩大。
于是就有了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
二、特别国债与增发国债
特别国债跟一般国债比,有几个区别:
第一,一般国债没有用途限制,特别国债都是专款专用。
一般国债是用来弥补财政赤字的,自然没有用途的限制,但特别国债都是专款专用,事先都有明确用途,比如:
1998年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
2007年特别国债,用于即将成立的汇金的资本金;
2020年特别国债,用于抗疫;
另外,2017年、2022年包括今年的特别国债都是续发,即借新还旧。
第二,一般国债大部分用预算内支出,年初通过人大即可,特别国债都是预算外的,需要特别审批。
为什么要区别一般国债和特别国债呢?因为预算内的国债需要计入赤字率,而特别国债可以不计入赤字率,所以一定要加“特别”这两个字,表示特别国债只是特事特办,明年还要继续保持3%的赤字率。
但如果就是需求刺激需求,预算内的钱不够了,又没有特别的用途,怎么办呢?
去年就是这样的情况,年底增发的超长期国债的名义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它的用途仍然是预算内的,但由于经济下滑超预期,年初的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以支持经济,高层决定增发1万亿国债,实际上不是以“特别国债”,而是以“增发国债”的名义,那么就要纳入财政赤字管理。所以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万亿特别国债是小钱,突破3%的赤字率才是意义重大》,文章认为:
突破财政赤字率,才是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之前很多人既希望又都不太相信会突破财政赤字红线,因为这条3%的红线,政府守了几十年,不是大灾大疫这种特殊情况不会突破,而这次在正常年份的突破,如果未来变成惯例,本身的意义远远超过1万亿这个数字,就标志着我国的财政从量入为出的古典财政思路,转变为债务扩张驱动性的现代财政思路。
不过,去年的那1万亿增发国债又跟一般国债有所区别,虽然是预算内,但它仍然是专款专用,用于防洪水利等八大国家重点战略,不能挪用,所以今年下半年又新增了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个用途,还需要特别批准,这就是增发国债的另一个特点——“纳入特别国债管理”。
不要小看“纳入特别国债管理”这八个字,它意味着这些增发国债都要有对应项目,需要论证,还要通过人大审批,也是政府的自我债务约束,这就是现在证券市场非常关注11月8日结束的这一次人大会议的原因。
到这里,增发国债跟特别国债的界限也进一步模糊了,未来可能变成一种常规安排,这样3%的赤字率就慢慢被淡化。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反正都是国债,分那么细但界限又有点模糊,何必呢?
这个区分很多国家都有,比如日本分为赤字国债和建设国债,对应我们的一般国债(增发国债)和特别国债。像我们这样的大国,管理都必须制度化,又要有一定的弹性去适应时代的变化,所以也要不断创造新名词去适应新制度和老制度的过渡。
其实吧,中央政府发的债都是很规范的,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地方债。
三、专项债
专项债都是地方政府发的债,我国以前地方政府是不允许发债的,后来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渐渐突破了,但最初还是遮遮掩掩,不叫地方债,而叫“专项债”,也有特事特办、下不为例的味道。
地方政府突破发债的限制,是从2008年的“四万亿”开始的,因为这四万亿中,中央政府只出一万亿,剩下的都是地方配套资金,但地方上没有钱,又不让发债,所以各地就用“城投公司”这个企业化的发债主体,绕开了这个限制,但因为债务都是用财税收入或土地担保,所以它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债。
由于地方债避开了财政预算的限制,加上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竞争,以及全社会对高信用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需求,2009~2014年,城投债爆发式增长,埋下了今天地方债务危机的种子。地方债的具体问题,可以看我上周写的《化债到底算不算“大放水”?》。
这里就看到赤字率红线的意义,政府天生有发债的冲动,一旦失去约束,失控是必然的结果,还不如“先正名,再规范”。
于是,到了2014年,地方政府突破发债的法律限制,一般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在“一般地方债”之外,又发行了专门用于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专项债”。
所以“专项债”最早的用途,就是用来化债,把城投隐性债变成正式的地方债,2015年的第一轮化债,直接让地方政府上报隐性债,有多少化多少。
“一般地方债”和“专项债”的区别,类似于前面的国债和特别国债,前者没有用途限制,后者是要对应项目,专款专用,所以叫“专项债”。
在政府管理中,一个名词一旦合法化后,它的意义和用途就开始扩充,只要有合理的项目,就可以叫“专项债”。
到了2017年,“专项债”最大的用途变成了支持棚改,后来又扩大到土地储备,变成了土地债,因为只有这些项目才有可能达到专项债的项目回报要求。
到了2019年,专项债用于土地用途被中央叫停后,由于进入新一轮财政刺激周期,又开始用于基建,特别是2020年遇到了疫情,专项债的发行规模急剧上升。
专项债对于基建的意义重大,因为中央规定,地方基建项目必须先有20%~25%的项目自有资本金到位,才能开工,这是为了约束地方滥搞基建而设定的门槛,但到了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时,就要想办法突破。规矩不能坏,但可以让财政部“打补丁”,规定专项债可以视为财政资金,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作为项目自有资本金,基建项目就可以开工了。
不要觉得这么做是自欺欺人,专项债不是地方政府想发就发,是需要发改委审批的,这好歹也算是有个约束。
不过,由于我国已经过了大规模基建的阶段,现在的项目大部分都不符合专项债项目回报的要求,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所以到了去年,专项债用于基建的规模缩小,又开始回到它最初的使命——化债,以新债化旧债。
之前不是化过债了吗,为什么又要化债了呢?
虽然专项债都是用于预期外的收支,但它的利息支出却是预算内的,利息只能靠税收和卖地的收入,由于历史债务太多,遇到今年财税收入下降,土地更是拍不出去时,利息也付不出了,所以还要继续“化债”。
你看,专项债就是一个框,哪里需要往哪里装,充分体现了旧瓶装新酒的特点。
比如今年还有一个“收储商品房”的财政政策,但资金从哪里来是一个问题,很多人认为最后还是要用纳入专项债,但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当年棚改,老早就被禁止了。所以这件事,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实际上是央地博弈,看谁先绷不起。直到之前财政部的发布会,这方面有松动的意思,被市场理解为利好,从中也体现出专项债的重要性。
不过,化债这件事太重要了,以至于为了化债而发债,可能是因为胡建人读两个词都一样吧,再放进专项债里就不合适了,所以另给了一个新名字——再融资债。
所以专项债现在又可以分为新增专项债和再融资专项债,后者就是专门用来化债的,也是近期最被关注的地方债。
四、再融资债
前面说过,专项债是需要发改委审批的,但发改委审批有个BUG,它只能控制增量,管不了存量,而债务是动态的,到期了就需要还,一还存量就减少了。
再融资债是专门为了还旧债而借的新债,这就涉及到存量债务规模的管理,只控制增量是不够的。
所以再融资债又可以分为两种,一般再融资债和特殊再融资债,前者是为了归还到期的一般地方债,存量不发生变化,而后者是为了归还隐性债,包括城投债、财政担保以及财政欠企业款项等等,所以它的前身叫“置换债”。
很明显,特殊再融资债的债务存量是要增加的,那么,光控制新增额度就不行了,还要让特殊再融资债在存量限额空间内进行,如果这个限额用完,对不起,你就要压,这就是之前很多省份搞“砸锅卖铁办”的原因,不惜卖资产去压存量债务,否则就没法发特殊再融资债,就没法化债。
这么做当然是有道理的,2015年第一轮化债,地方政府报多少给化多少,这就不公平了,不但是“爱哭的孩子有奶喝”,而且是“闯祸的孩子有糖吃”。
但惩罚不是目的,发展经济还是要靠地方政府,化债也是释放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必要条件,所以带头将特殊再融资债的债务限额空间打开,就成了这一轮化债的关键,也成为财政政策的关键,这在财政部长的发布会上也提到了。
五、债务的另一面
到这里,我基本上把最重要的政府债的来龙去脉都梳理了一遍,下面是一道“阅读理解题”,用10月份那场财政部发布会上部长的部分发言,复习一下上面的几个概念:
一是扩大财政支出规模。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发行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用好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28.55万亿元,持续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督促地方用好增发国债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使用工作,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1-9月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6万亿元,支持项目超过3万个,用作项目资本金超2600亿元。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怎么样,看完本文,再看这几段话,是不是get到了当时没有get到的东西?
所以我们再回到开头的常识:债务不是洪水猛兽,现代政府的债务是刚性的,它的另一面是民生,是不可能下降的。
举个极端的例子,上海北京广东早在2021就宣布了隐债清零,但今年中央又给了这几个地区限额空间,说明这几年又有了,连这些最发达的地区都无法保证不新增新的隐性债,债务问题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把债务分得这么细,也是现代经济复杂形势的集中体现:
既要恪守财税纪律,又要支持地方经济。
既要受法律法规政策的约束,又要创新运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既要经济效益,又要发挥逆周期调节的政府作用。
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面对新的财税压力。
既要安全,又要发展……
可以说,债务,只有在发展中才能控制;发展,既是所有问题的根源,又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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