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税务大案,半年两起涉110亿元
2024-11-13 10:38

医药税务大案,半年两起涉110亿元

虚开发票只是见不得光的一个环节,背后的资金流向何处?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大健康,作者:凌馨,编辑:王小,题图来自:AI生成

文章摘要
乌兰浩特医药领域两起虚开发票案件,涉案金额110亿元。

• 🔍 涉案金额110亿元,两起案件揭示医药领域犯罪生态。

• 📉 虚开发票用于行贿、逃税,损害国家税收。

• 🏥 多家药企补税,法律追责严厉。

一个县级市,半年内公开两起虚开发票大案,涉案金额110亿元,且都是医药领域。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披露了一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细节,虚开发票涉案金额60亿元。此前于2024年6月,同样是医药领域,同样是内蒙古乌兰浩特这个县级市,还通报一起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亿元。


相关案件“揭示了医药领域虚增药价的犯罪生态”。乌兰浩特警方在通报中表示。


乌兰浩特市警方成立的专案组,在上述50亿元虚开发票案中,查明实际涉案空壳公司共计1171家,价税合计50亿元。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扣押公章180余枚、账目700余份。


据乌兰浩特警方通报,60亿元虚开发票案,涉及全国22个省份,首次收网就抓捕4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虚假公司公章480个、虚开发票1.6万张,冻结资金3800万元,涉案金额60亿元。


仅在乌兰浩特一地就有40多家空壳公司,为22家医药企业虚开发票。据《今日说法》报道,此案涉及多家药企补交税款,多家医疗单位自查退赃。


国家卫健委在8月发布《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近期工作》称,国家税务总局对分析研判发现的医药行业涉税高风险企业依法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


为何医药领域会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其中的犯罪链条怎么形成的?两起虚开发票大案查出后,会引发这个行业自我净化吗?


至少22家药企涉案


“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小县城会给这么多药品生产企业开咨询服务类发票?”2021年刚刚拿到线索侦办虚开发票案时,乌兰浩特警方就产生了这个疑问。


随着乌兰浩特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几家公司注册地址多为车库、地下车位,却开出超千万元的发票金额。而且这些公司除了开发票,几乎没有其他进项。警方怀疑,它们是空壳公司。


通过关联汇总数据,警方从最初的四家公司,查实到了六家,又关联出40多家疑似空壳公司。这40多家空壳公司,为22家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金额,已达1.6亿元。实际上,票据所指的研发、推广、宣传、研讨等经费支出,均不存在。


调查范围从乌兰浩特延伸至安徽亳州,最终触及全国22个省份,查出4000多家类似的公司,它们没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却在短期内开具高额发票,总额60亿元。


伴随对虚开发票案的侦查,乌兰浩特当地数家医疗机构的医生被传唤,某医院的内科主任退回了5.8万元不法收入。这些资金的来源,与虚开发票案密切相关。


“一般虚开发票套出来的钱,都是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比如行贿。”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天对《财经》分析,如果虚开发票的同时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引发更大的连锁反应。


在医疗行业,虚开发票用于行贿,是行业利益分配“灰色链条”的开端 。


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公司以各种名义列支、将钱款交予医药代表——医药代表获取钱款后,以专家费、咨询费等名义交予行贿对象,这就是医药行业暗中存在的行贿链条。


乌兰浩特虚开发票案中,某头孢类药品底价22元,被加价至92元销售。每盒70元的差价以调研等项目虚开发票,打给经销商设立的空壳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称,这些钱,除了给这些公司带来巨额利润,还会将部分回扣用于利益分配,输送到部分医院领导和开药医生手中,最终让患者和国家医保基金为此买单。


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溯,或将让更多违法犯罪行为浮出水面,此类案情在医药领域并不罕见。


2018年吉林省和龙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器械行业虚开发票案,涉案企业同时犯有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虚开发票等罪;涉案人员则同时犯有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虚开发票、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


审查机关指控,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和延边高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延边高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共谋,以广告费、搬运费、维修费、运输费等名义虚开发票共计1240.2296万元,用于行贿、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年终奖金、单位日常花销等。


同时,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及法人姜红花、会计金京姬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龙井市人民医院、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及相关科室行贿3286905.00元;被告单位延边高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告人金京姬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及相关科室行贿1772832.00元。被告人姜红花、金京姬系单位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上述贿款以值班费、赞助费、活动经费等形式,流向了医院负责人及药剂科、神经内科、肾内科等多个科室。


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两名单位主管人员均犯有虚开发票、单位行贿罪,同时,公司法人还犯有职务侵占罪等罪行。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以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利益,并将非法所得大部分用于公司的经营,属于单位犯罪,主要经办人和公司负责人都要被处罚。”丁天介绍,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涉嫌犯罪,“50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套取资金行贿只是其中之一。”一位注册会计师对《财经》说,企业虚开发票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些企业通过虚开发票虚增成本,做低企业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有些企业想要满足一定营收规模或研发投入的要求,就通过虚开发票做假账。


上述注册会计师分析,虚开发票是个行业问题,多是出自企业负责人的授意,但真查出来了,财务人员可能和企业负责人一样,都要担责,甚至坐牢。


多家药企补税


事实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正让一批试图钻空子的药企及负责人付出代价。


202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五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有两家医药企业。上海同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报研发费用,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编造虚假中药材购进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国税总局官网税案通报显示,犯罪团伙控制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中药材购进业务、支付“开票费”等方式,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从上游医药行业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1300余份并违规抵扣。


目前,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罚金40万元,四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卫健委每季度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近期工作》通报显示,早在202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对部分涉税风险较高的医药企业开展检查;5月,筛选部分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源线索。


在2024年10月8日,新三板挂牌药企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丰医药”)公告,公司于近期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姜雪峰、李桂华及林佳怡犯虚开发票罪。姜雪峰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桂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林佳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其中,姜雪峰是百丰医药实控人之一,林佳怡、李桂华分别为百丰医药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此案早在2023年发起,因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上述三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3年5月罪名变更为涉嫌虚开发票,案件先后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开庭审理。


2024年以来,已有不少上市公司发布补缴税款的公告。


据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2日至少有六家上市医药企业发布补税公告,包括北大医药、科兴制药、海正药业、奥精医疗、陇神戎发、和田维药(和田维吾尔药业)


10月1日,主营原料药的海正药业公告称,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各项税费1547.23万元,需缴纳滞纳金260.21万元,合计需缴纳1807.44万元,并解释称,“上述补缴税费及滞纳金事项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发布公告补税的还有北大医药,自查需补缴2019年度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各项税费、滞纳金合计1944.73万元。目前已缴纳完毕。


生物制药企业科兴制药系接受了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合计2131.11万元。科兴制药公告称,“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从中汇信达的统计看,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上市医药公司公告补税的频率正在提升。


除了2024年有六家上市企业发布相关公告,在2023年10月,中国医药也曾公告补税,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687.37万元。


连锁药店同样面临补税要求。连锁药店一心堂2024年三季报显示,2023 年,一心堂及各子公司接受所在地各主管税务局对2020年至2022年的纳税情况开展税收辅导工作,主要涉及税金为独立纳税门店房租等经营费用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按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需缴纳税费2.33亿元,滞纳金0.77亿元,合计超3亿元。


2024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税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聚焦虚开发票、虚假交易、虚设活动等形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实施不法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对于在税务查处或自查中发现虚开发票线索的药企,丁天建议,积极退赃并加强刑事合规,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财经》查询已公开的判决案例,主动退赃获得酌情从轻处罚的,不在少数。


“虚开发票的主要危害,是导致国家税收损失以及破坏国家税收征管制度。积极地退赃弥补损失,它造成的损害就相对降低一些。”丁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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