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生”又“不想生”:未育青年生育的矛盾心态
2020-07-20 10:11

“既想生”又“不想生”:未育青年生育的矛盾心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ID:china-youth-study),作者:邢朝国(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原文标题:《“既想生”又“不想生”——对未育青年生育矛盾心态的探索性研究》,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通过互联网调查平台对4030名未育青年的生育意愿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大约五分之一的未育青年对生育持有矛盾心态,其中生育是自然规律、满足情感需求、增强婚姻稳定性、外部压力是他们想要生孩子的主要原因,工作挤压、生育能力焦虑、对孩子成长环境担忧是他们不想生孩子的主要原因。研究还发现,对生育重要性的认同、对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和家庭经济收入能够负担起生育孩子的积极评估都显著降低未育青年的生育矛盾性,但对家人能够为生育提供照料支持的评估与未育青年生育矛盾性没有显著相关性。


有鉴于此,生育支持政策应该从重塑生育重要性、构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制度、缓解生育能力焦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消除未育青年的生育矛盾性,促使他们的生育意愿从矛盾型转向确定生育型。


一、问题提出


当前国内学界对人们生育意愿的定量研究,通常的提问方式是询问人们愿不愿意生孩子、愿意生几个孩子或者希望有几个孩子,其答案要么设置为是、否,要么让被访者填答具体的生育个数[1][2][3][4][5]。一些大型的调查研究也是如此,例如,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涉及生育意愿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201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有关生育意愿的问题是“如果政策允许,你认为你将来有几个孩子比较合适?”这种提问方式和答案设置方式预设了被访者的生育意愿是清楚明确的,忽视了真实生育意愿中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甚至矛盾性。


一些研究注意到了生育意愿的不确定性,在询问被访者生育意愿的答案设置上增加了中间选项。例如,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在询问被访者“您是否打算再生一个孩子?”时,将答案设置为是、否、没想好。梁宏在询问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决策研究中将问题答案设置为“决定不生育”“不确定”“决定生育”三种类型[6]。同样,靳永爱等在询问女性的二孩生育计划时,将答案设置为“有明确生育计划”“不确定”“无明确生育计划”[7]。虽然这些研究涉及了生育意愿中的不确性状况,但是并没有对这种不确定性做进一步深入研究,致使我们没有弄清楚对于育龄群体来说生育意愿的不确定性究竟意味着什么,更没有触及生育政策如何回应生育意愿的不确定性。


其实,无论从理论层面来看,还是从实际情况来说,相当一部分人的生育意愿并不是简单地在愿意/不愿意或者想/不想这样明确的二元范畴中做选择,即所谓的选择生或者不生,而是可能同时存在“既想生又不想生”的矛盾纠结情况——正如绝大多数的选择乃至改变都是令人矛盾的,这是人类经验中自然的、正常的状态[8]。但现有研究对生育意愿的矛盾性显然关注不够。


事实上,不少人不仅对于生不生孩子很纠结,而且对于生男孩还是生女孩、早点生还是晚点生也是存在矛盾的。生育意愿的这种矛盾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导致生育预测出现偏差、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出现偏离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本研究聚焦未育青年群体对于生育的矛盾心态,并且尝试通过实证研究回答未育青年中矛盾型生育意愿所占比重以及生育意愿存在矛盾性的原因,并对未育青年生育矛盾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矛盾性的回应。


之所以关注未育青年的生育意愿,是因为自国家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以来,人口出生率仍大幅低于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统计公报数据,我国近几年的出生人口数逐年下降,2017年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2018年出生人口为1523万,2019年出生人口为1465万,但在新生婴儿中,二孩的比例连续几年提高,2019年达到了57%。这意味着,导致出生人口下降的直接原因是出生的一孩减少。但是受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影响,近些年国内学界对生育意愿的讨论较多地聚焦在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上[9][10][11][12][13]。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讨论的重点放在未育青年群体。


二、理论与研究假设


1. 生育文化规范


人类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文化密切相关[14]。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指出,“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15]。就中国传统生育文化而言,其重要特征之一是重视生育,即使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明显变迁,重视生育的观念仍然是持续的、普遍的[16]。在诸多生育制度中,婚姻习俗与生育直接紧密相关。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共同担负抚育子女责任的约定。在婚姻仪式中,人们对新人的常见祝福便是早生贵子。为检验生育文化对未育青年生育意愿的影响,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未育青年越认同孩子是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越可能确定生育,反之,越有可能出现生育矛盾性。


假设2:未育青年越认同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越可能确定生育,反之,越有可能出现生育矛盾性。


假设3:未婚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高于已婚未育青年。


2. 生育成本的性别差异


家庭经济学的研究显示,人们的生育决策受到成本-收益逻辑影响[17]。生育孩子意味着时间精力和物质经济资源投入,生育主体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如生活质量下降、休闲时间减少等[18]。从性别角度来看,女性承担的生育成本通常比男性高,她们往往和男性一样担负养家糊口责任,同时承担更多的子女抚育工作[19]。另外,女性不仅需要面对生育带来的身体疼痛,而且面临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惩罚效应,如产假导致工作中断,甚至离开劳动力市场[20]。多项研究指出,生育机会成本提高,会降低女性的生育需求[21]。据此,我们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4:女性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高于男性。


3. 生育能力评估


生育能力(fertility capability)是指人们从身体、时间精力、物质资源等方面满足生育的基本需求。有研究指出,个人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及家庭因素中房屋面积和社会经济因素中的就业单位性质是影响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显著因素[22]。现有研究还发现,家庭收入与财产情况是影响“80后”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中收入较低的女性不愿意过早生育;由于重视子女生活健康和教育质量,导致收入较低的“80后”的生育意愿受到限制[23]。收入不确定性对生育意愿有抑制作用[24]。来自父母的照料支持对生育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5]。有鉴于未育青年对自身生育能力的主观评估状况可能对其生育意愿产生影响,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5:未育青年越是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越可能确定生育,反之,越有可能出现生育矛盾性。


假设6:未育青年越是相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生育孩子,越可能确定生育,反之,越有可能出现生育矛盾性。


假设7:未育青年越是相信生孩子家人能够提供照料支持,越可能确定生育,反之,越有可能出现生育矛盾性。


三、数据与变量说明


1. 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问卷调查对象是未育青年人群。调查问卷分两批次发放。第一批次发放对象是20~34周岁已婚未育青年人群。第二批次发放对象是20~34周岁未婚未育青年人群。两次问卷调查都是通过互联网调查平台卓思维进行抽样和问卷发放。样本全部来源于卓思维自建样本库。第一批次问卷调查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6日进行,通过互联网调查平台统一向抽取的50000个目标样本发送了问卷填答链接。为鼓励目标样本完成问卷填答,调查平台统一给予完成问卷填答者3元奖励。在一周时间里,共有3859人参与了问卷填答。对提交的调查问卷进行完整性、逻辑性清理之后,获得有效问卷2019份。第二批次问卷调查于2019年12月16—22日进行,同样向50000个目标样本发送调查邀请,最终获得了2011个有效样本。两次问卷调查共获得有效调查问卷4030份。


2. 变量设置


(1)因变量


本研究认为一定比例的育龄青年对于生育存在明显的矛盾心态,他们同时既有生孩子的理由,也有不生孩子的顾虑,因而在生与不生之间纠结。为探究生育意愿的矛盾性,本研究在生育意愿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的问题“对于要不要生孩子,我自己很矛盾”,答案设置为“是”“否,我确定要孩子”“否,我确定不要孩子”三种类型。紧接着,问卷询问了被访者确定生孩子的原因、确定不生孩子的原因、矛盾的原因。


(2)自变量


反映生育重要性的两个自变量:孩子是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均为连续性变量,答案设置为0~10分,分值越高意味着越认同这样的表述。


体现生育文化规范的婚姻状况变量:已婚编码为0,未婚编码为1,已婚为参照组。


性别:男性编码为0,女性编码为1,男性为参照组。


反映主观生育能力评估的三个自变量: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相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起生育孩子、相信生孩子家人能提供照料支持。均为连续性变量,答案设置为0~10分,分值越高意味着越认同这样的表述。


(3)控制变量


本研究将未育青年的年龄、户籍类型、是否独生子女、受教育程度、个人月收入、就业状态、就业组织类型、居住地类型作为控制变量。下表是样本基本情况统计指标。




四、实证分析


1. 生育矛盾性及其原因描述性分析


(1)生育意愿类型


对于要不要生孩子,74.3%的被访未育青年表示自己确定要生孩子,4.2%表示自己确定不要生孩子,21.5%表示自己对于要不要生孩子有矛盾。由此可见,大约1/5的未育青年的生育意愿属于矛盾型,这一比例并不低。


(2)想要生育/不生育的原因


对于矛盾型生育意愿的未育青年,他们想要生孩子的原因当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生孩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34.5%),之后依次是“享受为人父/人母的快乐”(33.5%),“有了孩子,婚姻会更稳定、更幸福”(29.0%),“我喜欢孩子”(28.8%),“身边很多人都生孩子,自己不生孩子,压力会很大”(27.8%)。总体上,未育青年想要生孩子的原因比较多元。


若是将矛盾型未育青年与确定要生孩子的未育青年做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二者想要生孩子的原因存在一定差异。对于确定要生孩子的未育青年来说,他们想要生孩子的原因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我喜欢孩子”(53.6%),“生了孩子,人生才会完整”(52.9%),“生孩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49.6%),“享受为人父/人母的快乐”(48.7%),“有了孩子,婚姻会更稳定、更幸福”(44.0%),并且这五个选项的百分比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他们选择“身边很多人都生孩子,自己不生孩子,压力会很大”“让父母高兴满意/被父母逼迫”明显低于矛盾型青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确定要生孩子的未育青年更多是出于对孩子的喜爱、追求人生体验和价值而想要生育,矛盾型未育青年则更可能因为生育是一种自然规律以及外部压力而生育。


就矛盾型未育青年不想要生孩子的原因来说,排在前几位的是“工作忙,没时间精力要孩子”(44.0%),“生存竞争压力大,不希望孩子受苦”(39.77%),“养不起孩子”“忍受不了生孩子的疼痛”(34.77%),另外,“忍受不了养孩子的疲劳辛苦”“婚姻不稳定不可靠,难以给孩子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31.9%),“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照顾好、教育好孩子”(25.7%),也占到了一定的比例。


相比之下,对于那些确定不要生孩子的未育青年,排在前两位的原因仍然是“工作忙,没时间精力要孩子”(8.2%),“生存竞争压力大,不希望孩子受苦”(38.1%),但是“孩子会影响自己的自由”(31.5%)排到了第三位,“婚姻不稳定不可靠,难以给孩子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30.4%)排到了第四位,另外,他们当中将近五分之一的人还选择了“不喜欢孩子”(19.0%),而矛盾型青年选择“不喜欢孩子”的比例只有6.4%。


2. 生育矛盾性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因变量生育是否存在矛盾是多分类变量,适合使用Multi-Logistic回归模型作为分析方法来考察各自变量对其影响。本研究以“确定生育”为参照组,分别比较了生育矛盾组与确定生育组、确定不生育组与确定生育组之间的差异。


“生育矛盾组与确定生育组”之间的比较显示,未婚青年生育出现矛盾性的可能性比已婚青年高54.2%。对“孩子是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认同程度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下降9.9%。对“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认同程度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下降16.4%。“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下降18.4%。“相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起生孩子”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下降6.8%。


上述差异在统计学意义上均显著。需要注意的是,“相信生孩子家人能提供照料帮助”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仅下降1.7%,下降幅度不显著。从性别角度来看,女性比男性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仅高1%,二者之间的差异极小。上述结果支持了本研究的假设1、假设2、假设3、假设5、假设6。本研究的假设4和假设7没有得到支持。


对于控制变量,年龄和户籍类型对未育青年的生育意愿矛盾性有显著影响。其中,年龄每增加1岁,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下降5.9%。农业户籍未育青年比非农业户籍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高41.7%。


就受教育程度而言,高中及以下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比本科及以上未育青年低39.4%,二者之间差异显著,但大专文化程度的未育青年与本科及以上未育青年之间的差异不显著。


未育青年的个人月收入水平越低,其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越高,但个人月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总体上并不显著。独生子女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比非独生子女高9.2%。体制内就业的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比体制外未育青年低13.2%。全职就业和半职就业/临时性就业的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比无业未育青年分别高28.4%、25.4%。


“确定生育组与确定不生育组”之间的比较结果显示,“孩子是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得分越高,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显著下降。其中,对“孩子是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认同程度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下降14.5%;对“生了孩子,人生才完整”认同程度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下降25.2%;“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每增加1分,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下降34.6%。


但是“相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起生孩子”和“相信生孩子家人能提供照料支持”对于降低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没有显著作用。在控制诸多变量的情况下,女性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比男性低19.6%,但二者之间的差异不显著。未婚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明显高于已婚青年,前者的可能性比后者高287.6%,二者之间的差异显著。


在诸多控制变量中,未育青年的就业组织性质和受教育程度对其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有显著影响。其中,体制内就业的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比体制外就业的未育青年低33%;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比本科及以上未育青年低49.2%,大专文化程度未育青年确定不生育的可能性比本科及以上青年低43.8%。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对于未育青年生育的矛盾心态,国内学界缺乏深入探讨,本研究是这一问题的最新探索。基于互联网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大约1/5的未育青年对于要不要生孩子存在矛盾心态—同时“既想生”又“不想生”。他们想要生孩子的主要原因包括生育是自然规律、满足情感需求、增强婚姻稳定性、外部压力等。他们不想要生孩子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挤压、生育能力焦虑、对孩子成长环境的担忧,相比之下,他们因为没人帮忙照看孩子、孩子会影响事业发展、孩子影响夫妻二人世界、不喜欢孩子而不想要生孩子的比例很低。


对于生育意愿中的矛盾性,本文从生育文化规范、生育成本的性别差异、生育能力主观评估三个层面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生育文化规范的三个研究假设都得到了支持,即未育青年越认同生育的重要性,其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越低,并且已婚未育青年比未婚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小。由此可见,当前生育文化规范对于人们的生育选择仍然有明显的影响。


从生育成本的性别差异角度来看,在控制诸多变量情况下,女性未育青年出现生育矛盾性的可能性并没有显著高于男性。导致这一状况的可能原因有:一、对于未育男性和未育女性来说,初育是普遍性“刚需”,其重要性远大于生育成本考量—正如前文指出的,未育青年因为孩子影响自己事业发展而不想生育的比例很低,而在二孩生育意愿中,男性和女性对生育成本的考虑可能更多;二、男性和女性对生育成本计算方式可能存在性别差异。这提醒我们,有必要对生育成本的性别差异做进一步探索。


至于生育能力主观评估,未育青年对自己的时间精力和家庭经济条件的评估与其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相关性。“相信自己有时间精力去生育孩子”“相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起生孩子”,能够明显降低他们的生育矛盾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未育青年对家庭能为生育提供照料帮助的评估对其生育矛盾性的降低有一定作用,但并不明显。这意味着,对于未育青年来说,在初育决策中,个人时间精力和家庭经济条件是关键因素,而家庭照料支持相对来说并不重要。现有的关于家庭照料支持对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产生影响的结论涉及的是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26]。因此,本研究的上述发现十分有意思,可以做进一步探究。


基于上述研究发现,本研究认为,提振生育率的政策需重点关注这1/5的生育意愿矛盾型未育青年,并且生育支持政策应有针对性地帮助矛盾型未育青年降低他们不想要生孩子的担忧顾虑,使他们的生育意愿从矛盾型向确定生育型转变。而且,只有6.4%的矛盾型未育青年因为不喜欢孩子而不想要生孩子,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因为工作繁忙或者种种担忧焦虑而不想要生孩子,对此,生育友好型政策和生育友好型生活环境是可以缓解的。


第一,重视生育价值观引导,提升生育重要性。当前中国生育文化正经历现代化演变[27]。对此,一方面,吸收和承继传统生育文化中积极合理因素,发挥传统生育文化对未育青年生育行为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挖掘生育对于当代未育青年个人及其家庭的新意义。


第二,构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制度,缓解工作与生育之间的对立。工作繁忙而没时间精力要孩子是矛盾型未育青年不想要生孩子的首位原因。在现代社会,青年人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大是一个普遍状态,这不仅客观上影响了青年人备孕,而且使青年人在主观上产生生育焦虑,担心没时间精力陪伴孩子。对此,可以探索构建生育友好型的工作时间制度,比如允许未育青年请备孕假,为职业青年居家办公提供便利。


第三,纾解生育能力焦虑。生育涉及身体、情感和物资等多方面投入,对生育主体提出了各种能力要求。当前,人们在生孩子和养孩子方面越来越强调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对生育主体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生育能力焦虑。此次调查发现,不少矛盾型未育青年担心自己养不起孩子、自己没有能力照顾好和教育好孩子,另外他们当中还有不少人害怕妊娠的疼痛和养孩子的辛苦。


对此,生育支持政策需要切实纾解未育青年的各种生育能力焦虑,提高他们养育孩子的信心,例如降低家庭生育成本、促进生育成本社会化、提供更多样的生育经济补贴;发展社会福利性婴幼儿照看托管服务;开办育儿技能培训班和育儿知识公益讲座,提供育儿咨询公益热线服务;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无痛分娩,降低人们的分娩恐惧等等。


对于纾解生育能力焦虑,还需要警惕现代消费社会对青年人育儿心态的影响。青年人的生育焦虑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消费社会所塑造的育儿观念和育儿方式有关。婴幼儿产业的市场营销使用科学、专业之类的话语来建构产品服务的符号价值,并将父母对孩子的爱、对孩子成长发展的关心与产品使用、服务购买直接关联起来。这些产品宣传话语术不仅潜在地让父母对自身养育孩子的能力和方式产生不自信,而且刺激了父母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


现如今,早教课、辅导班越来越成为家长养育孩子的标配,这不仅消耗父母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给家庭带来了相当大的经济压力。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主动引导人们的育儿观念,营造理性适度的生育风尚。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FRF-BR-18-005B)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陈蓉.中国大城市不同人群生育意愿的变迁趋势及比较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人口学刊,2020(1):17-29.

[2][22]马志越,王金营.生与不生的抉择: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来自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北方七省市数据的证明[J].兰州学刊,2020(1):144-156.

[3]吴秉羲,唐洁.“全面二胎”政策下≥35岁女性二胎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9(2):1685-1689.

[4]王记文.很低生育率背景下中国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CGSS(2010~2015)重复调查数据的分析[J].西北人口,2018(4):73-80.

[5]庄渝霞.不同代别农民工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厦门市912位农村流动人口的实证研究[J].社会,2008(1):138-163.

[6]梁宏.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二孩生育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J].南方人口,2018(2):1-14.

[7][25][26]靳永爱,赵梦晗,宋健.父母如何影响女性的二孩生育计划:来自中国城市的证据[J].人口研究,2018(5):17-29.

[8]William R.Miller and Stephen Rollnick.动机式访谈法:帮助人们改变[M].郭道寰,王韶宇,江嘉伟,等,译.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10.

[9]赵梦晗.女性受教育程度与婚配模式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J].人口学刊,2019(3):16-27.

[10]风笑天.问题与路径:二孩生育意愿研究中的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J].学习与探索,2019(6):33-42.

[11]风笑天.影响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真相究竟是什么[J].探索与争鸣,2018(10):54-61.

[12]杨菊华.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8(1):72-82. 

[13]曾远力.青年女性生育二孩决策和家庭支持关系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8(3):90-95.

[14][27]吴忠观,刘家强,关于生育文化现代化的几点思想[J].人口研究,2003(5):87-91. 

[15]费孝通.生育制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3. 

[16]郑卫东.生育文化研究述评[J].南方人口,2005(4):3. 

[17][美]加里·斯坦利·贝克尔.家庭论[M].王献生,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8]段继红,苏华山,张成.生育成本对二孩生育的影响[J].当代财经,2020(1):17-27. 

[19]杨菊华.单独二孩政策下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试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5(1):89-96. 

[20]李芬.工作母亲的职业新困境及其化解[J].东南大学学报,2015(4):12-20. 

[21]朱兰.生育政策、机会成本与生育需求[J].西北人口,2020(2):90-101. 

[23]张建武,薛继亮.广东“80后”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南方人口,2013(2):10-18.

[24]徐巧玲.收入不确定与生育意愿[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5):61-7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ID:china-youth-study),作者:邢朝国(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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