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22:55

挪用1866万元赌球,一农商行信贷主管被判个缓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李微敖、程丹妮


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4月,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蕲春农商行)大河口支行时任信贷主管洪广挪用1866万元资金进行网络“赌球”,日前被蕲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24年11月19日,数位知情人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了上述情况。同日,蕲春农商行一位工作人员对经济观察网记者称,洪广已经从该行辞职。


蕲春县人民法院对于洪广一案的判决书显示,洪广在三个赌球网络平台累计充值了2600余万元进行赌球。在赌球过程中,洪广曾使用450万元的赌资一度赢过900余万元,但在上述赌球平台中“无法提现”。


“最美奋斗者”累计向赌球平台充值2600余万


洪广,男,1991年1月26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2022年2月10日,黄冈农村商业银行在该行“最美奋斗者”专栏中以《年后归来志气膨信心满满展宏图》为题刊文介绍过洪广的“先进事迹”。


文章介绍称,洪广是2020年11月转岗从事信贷业务,“截至2022年1月31日,大河口支行微贷余额12821万元,较年初余额净增872万元,完成一月份任务占比109%,2021年余额净增5531万,持续高位增长”。


检察机关指控,从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4月份,洪广在担任蕲春农商行大河口支行信贷主管期间,认识了网上赌球的代理人员“楠哥”。“楠哥”先后推荐他用手机下载了“KOK体育”“半岛体育”“开云体育”三个赌球网络平台,洪广就此长期在这些网络平台参与赌球博彩。


截至2023年4月18日,洪广已累计向赌球平台充值2600余万元。这些资金的来源,一部分是他的家庭自有资金以及向亲戚朋友借贷所得;另一部分就是,洪广利用银行信贷人员的职务便利,挪用了蕲春县蕲州镇中心加油站等4家单位和个人在蕲春农商行的四笔贷款资金,共计1866万元。


“赌球平台上的人都是骗子”


在赌球过程中,洪广曾使用450万元的赌资一度赢过900余万元,但在赌球平台上“无法提现”。


结果,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2023年4月期间,因赌球平台的客服谎称继续充值就可以提现,洪广为了能在该赌球平台继续充值提现赌资,积极为蕲春县蕲州镇中心加油站办理续贷780万元。在加油站负责人张军佳不知情的情况下,洪广利用负责贷款资金支付的职务便利,将该笔贷款的受托支付账户设置为他实际控制的蕲春广升农牧专业合作社,导致2023年4月14日蕲春县蕲州镇中心加油站收到780万元贷款后,银行系统直接转账至蕲春广升农牧专业合作社。


洪广随即操作蕲春广升农牧专业合作社的账户,先向他人归还所借的赌资210万元,剩下的570万元,则“充值到‘楠哥’代理的开云体育平台、半岛体育平台的账户中”。


洪广称,“这次我没有在平台押注,我只是向平台客服人员证明,我已经凑到等同提现金额的资金,让平台客服人员帮我把两个平台的彩金提现出来,但是平台客服人员依然以各种理由不让我提现。并且很快我在半岛体育平台上的账号无法登录,到这时我才反应过来,这些赌球平台上的人都是骗子。”


2023年4月15日23时左右,洪广与赌球平台的客服人员还进行了对话,要求解决他在平台提款失败问题。洪广称,“我账户还有几百万”“我输两千万不会不让提款吧”……


父亲替他归还所有挪用资金,洪广获缓刑宽大


在发现被骗4天后,即2023年4月19日,洪广主动到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投案。


案发后,他的父亲归还了洪广挪用的全部资金。


2023年4月20日,洪广投案次日,他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执行逮捕。不过四个多月后,即2023年9月27日,洪广被取保候审。


2024年,洪广一案被蕲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该院以“鄂黄蕲检刑诉[2024]300号起诉书”,指控洪广犯挪用资金罪向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蕲春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2日对此受理立案。同年9月20日,洪广继续被取保候审。


蕲春县人民法院认为,洪广“作为蕲春农商行的信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1866万元在网上参与赌博,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对于洪广挪用的这1866万元的性质,蕲春县人民法院将之表述为“本单位资金”,即蕲春农商行的资金,而不是此前公诉方所指控的蕲春县蕲州镇中心加油站等4家单位和个人在蕲春农商行的“贷款资金”。


法院亦表示,洪广是“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虽然洪广“对部分事实定性的辩解,(但)不影响其自首的成立”。此外,洪广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还,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蕲春县人民法院认为,“综合考虑被告人洪广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退赔情况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


2024年10月28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就此判决,洪广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此之前,当地司法部门还出具了一份调查评估书([2024]鄂蕲矫调评字第185号调查评估意见书),证实洪广“适用社区矫正存在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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