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看到一则消息,称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法院作出宣判:苹果败诉,维持原专利委员会做出裁定有效。苹果在中国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又败了一场,但等等,这是什么没头没尾的消息?为啥苹果会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件事实际上是2012年3月就开始的上海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起诉Siri侵权案的一部分,还真的只是“一部分”。
简单介绍下一下事件起因
根据现有的资料汇总发现,
上海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于2004年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中国发明专利,该专利名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并于2006年进行了公示;而Siri成立于2007年,2010年才被苹果收购。上海智臻公司在诉讼状中说,经对比分析,发现苹果Siri的实现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2012年3月,智臻公司在上海将苹果公司诉至法院,称Siri技术涉嫌侵犯公司智能语音系统专利权。该案2013年7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苹果败诉),小i机器人认为苹果Siri侵犯了他们之前获得的授权专利。
“小i机器人”方面要求的结果是:苹果应停止在中国制造、销售、使用具有中文Siri功能的产品。
那跟知识产权局有啥关系?
首先,苹果这次起诉的是知识产权局的下属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国内,专利复审委其实是判断一个专利是否有效的最权威机构。
对此,知乎网友邓应山说,
专利复审委是知识产权局里面的一个独立的部门,而且基本就只干两件事,一件就是重新审查那些审查员驳回了但申请人不服的专利,另一件就是审查员授权了但其他人不服的专利,后者就是所述的专利无效请求。
在小i机器人状告Siri侵权后,苹果公司于2012年11月向专利复审委提出小i机器人专利无效请求。但2013年9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苹果决定起诉专利复审委——这算是拖官司的正常程序——如果苹果能无效小i专利,就不存在侵权问题了。同时,因为判断专利是否有效影响到侵权是否成立,可以把小i机器人告苹果Siri的侵权官司暂停。
有啥结果?想在国内禁用Siri也没那么容易
前面提过,“小i机器人”方面要求苹果应停止在中国制造、销售、使用具有中文Siri功能的产品,但没有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依旧来自邓应山的分享,在中国判断侵权官司的一般过程是:
A向地方法院或者行政管理机构指控B专利侵权,B向专利复审委提出该专利的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进行审查,若得出专利无效,A不服则向北京中院起诉,一审败诉还可以向北京高院起诉再审;若得出专利权有效,B不服则向北京中院起诉,一审败诉还可以向北京高院上诉,二审败诉得到最终结论,走完这些程序之后才接着进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审理,而这又可能经历专利行政部门处理,法院一审二审这些程序,所以要走完这两轮,需要很长时间。
苹果还可以继续向北京高院上诉,就算二审继续败诉,也要走完这些程序再回到专利侵权案的审理中,所以短期内Siri还不会被禁用,官司得且打呢。
另一方面,谁都知道诉讼只是一个手段,和解才是最终目的。就像当年苹果和唯冠最终就iPad商标达成和解一样,苹果最后通过收购或支付费用方式和上海智臻达成专利授权许可或者转让才是最有可能的发展方向。别忘了,为了iPad商标,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 6000 万美元。没办法,谁让这是中国的地盘。
不管怎么说,这给国内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企业做了不错的示范,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