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终于做出了唯一正确的选择:成为营利性公司
2024-12-28 20:06

OpenAI终于做出了唯一正确的选择:成为营利性公司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怪盗团 (ID:TMTphantom),作者:怪盗团团长裴培,题图来自:AI生成

文章摘要
OpenAI转型为营利性公司,简化治理结构。

• 💼 OpenAI转型为营利性公司,解决治理混乱。

• 🤝 新结构让员工和投资者获更多利益。

• 📈 现代化公司架构适应生成式AI盈利潜力。

大约24小时之前,OpenAI公布了全面重组的计划:它将成立一家营利性公司,所有商业经营资产及人员都将置于这家营利性公司的管辖之下;原有的非营利组织将成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和合作伙伴,专注于与AI相关的伦理、社会公平等问题。原有的、以微软为代表的外部投资人,均将转化为新的OpenAI营利性公司的股东。


据传,作为CEO的山姆·奥特曼将获得7%的股份;考虑到OpenAI的最新估值已经高达1570亿美元,这将使他进入百亿富翁(单位:美元)的行列——不过这个说法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2015年12月,OpenAI是作为一家非营利组织成立的,其目标是“开发出安全的、对人类有利的AGI(通用人工智能)”。它接受的外部投资是以“捐助”的形式而不是“入股”的形式实现的。这种模式运行到2019年已经难以为继,因为“捐助”这种形势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为了接纳以微软为首的外部投资,OpenAI修改了法律结构,形成了一种叠床架屋、令人眼花缭乱、权力分配很不明确的组织架构:


在原有的OpenAI非营利机构之下,增设了营利性的OpenAI LP控股公司,由非营利机构、员工及外部投资者共同拥有。实际业务由OpenAI LP拥有多数股权的OpenAI Global有限公司经营。


虽然OpenAI LP拥有OpenAI Global(实际经营实体)的多数股份,但并不掌握控制权;控制权掌握在一家名为OpenAI GP的公司手里,这家公司又由OpenAI非营利机构控制。OpenAI GP相当于有限合伙制当中的“一般合伙人”,OpenAI LP相当于“有限合伙人”,后者出资,但前者掌握控制权。


微软持有的不是OpenAI LP的少数股权,而是OpenAI Global的少数股权。也就是说,其他投资者只能间接持有OpenAI经营实体的权益,微软则是直接持有。微软的地位虽然特殊,却仍然无法对OpenAI的决策施加直接影响(直到2023年11月才改变)


OpenAI的最高决策权掌握在董事会手里,这个董事会其实是OpenAI非营利机构的决策实体。请注意,OpenAI LP和OpenAI Global都没有自己的董事会,只能听命于OpenAI非营利机构。董事会间接地、穿过多层法人实体传递自己的意志。



OpenAI的组织治理不但复杂,而且浸透着“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气息:董事会掌握着一切权力,在理论上不受任何监督;员工及外部投资者不但不能影响董事会的决策,甚至不能影响OpenAI经营实体的决策,因为后者完全由OpenAI GP控制,并且最终由董事会控制。


OpenAI认为,这种“四不像”的组织架构可以允许自己在吸收外部资本的同时,保持聚焦于“核心使命”——在长期实现对全人类既安全又有利的AGI。


那么,决定一切的董事会又是怎么组成的呢?这就是最滑稽的地方:在2023年7月以前,OpenAI甚至没有对外公布过董事会成员名单!外界只能通过零碎的媒体爆料得知,埃隆·马斯克、雷德·霍夫曼等知名企业家曾担任过OpenAI董事,又先后离职了。


OpenAI的董事会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直到今天仍然是个谜,官方只会对外披露董事会名单,从不讨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过程,只是宣称“董事会多数成员应该是独立的,独立董事不持有任何OpenAI的经济权益”。


在法律意义上,由于OpenAI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吸纳过公众投资,它没有义务披露自身的公司治理细则。因此,它的所有决策流程都隐藏在重重迷雾当中。


在2019年的“改制”之后,为了既照顾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又不改变自身的“非营利组织”属性,OpenAI设立了极端复杂的股东回报模式:2019年参与的第一轮投资者最多可以回收其初始投资的100倍,此后每一轮投资的盈利上限会逐步下调。


例如,2023年初微软向OpenAI追加的100亿美元的投资,其盈利上限为10倍(1000亿美元);在回收初始投资之前,微软将分到OpenAI盈利的75%,此后则下降到49%,等到回收10倍投资之后则将放弃全部持股。其他投资者签署的大多也是这种“回报有上限”的投资条款。


虽然这种投资条款明显不太公平,但是OpenAI毕竟具备极强的稀缺性,所以还是吸引到了大量投资者,其估值于2023年11月膨胀至860亿美元,截止2024年10月,又膨胀至1570亿美元!


与投资回报相比,公司治理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到底是谁在决定OpenAI的未来,其决策究竟是怎么做出的?外界对此知之甚少。在2023年11月的“宫廷政变”前夕,包括微软在内的投资者以及绝大部分员工对OpenAI董事会既无影响力、也无事先知情权。


当时的OpenAI董事会成员共有六位,其中三位是独立董事;正是这三位独立董事,加上执行董事中的伊利亚·苏茨克维,通过了罢免山姆·奥特曼的决定。


一开始,奥特曼温顺地接受了命运,但短短三天之内就发生了大反转:董事会无法为奥特曼找到合适的接班人,绝大部分OpenAI员工联名挽留奥特曼,当初参与宫廷政变的伊利亚也反水了。这一系列斗争的内幕,可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是一个谜。我们只能猜测,董事会罢免奥特曼可能与其希望将OpenAI改制为营利性公司有关——一年多以后的今天,他终于做到了。


附带说一句,在挫败宫廷政变之后,奥特曼彻底改组了OpenAI董事会,原来投票同意罢免他的四位董事只有一人留任(亚当·迪安杰罗)。新的董事会几乎完全由独立董事构成,并于2024年3月、6月进行了两次增补,奥特曼就是通过增补重返董事会的。


新的董事会成员都是在科学、政治或财经领域具备相当知名度的人,但是外界并不知道其遴选标准,其提名和当选流程也完全不公开。我们甚至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正式的“董事会选举”流程!



上述一系列混乱,带给我们的最大教训是:把非营利机构与营利性机构混搭在一起,这样的模式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是腐败和内讧的温床,OpenAI照样不能免俗。


在OpenAI成立之初,没人认为生成式AI能够迅速成为一门盈利的生意,但是很多人都关心AI伴随的伦理问题,所以选择非营利组织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生成式AI已经确定可以盈利、OpenAI的估值达到数百亿美元的时候,它已经注定无法沿用过去的管理模式了——那就像强迫大人穿小孩子的衣服,要么衣服被绷裂,要么大人被憋死。


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当中,独立董事的职责是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他们免受管理层和大股东的侵害。可是,OpenAI的独立董事代表的又是谁的利益呢?根据OpenAI成立时的本意,他们应当代表“全人类”的利益,监督AI发展是否对人类既安全又有利;一旦AGI得以实现,他们还应当确保AGI能被在人类社会得到公平、广泛的使用,任何人都不应被排除在外。


虽然上述使命很伟大、令人肃然起敬,但是对于OpenAI的独立董事而言,似乎过于沉重了。假设AI真的会对人类构成什么实质性威胁,依靠现在OpenAI董事会里的四个商人、两个学者和两个前政府官员,就真的能够守护“全人类的命运”吗?这种观点本身就是过于自大的体现。


OpenAI彻底转型为一家营利性的公司,不但可以解决混乱的治理问题,而且符合很多人的利益——员工和投资者手中的股权可以不受“盈利上限”的约束,更多的人将获得分享OpenAI增长回报的机会,各个利益相关方也将会有更多机会参与其决策流程。


至于非营利组织,其实也不会受到负面影响,反而会获得大笔财务资源:它将成为OpenAI最重要(甚至可能是最大)的股东之一,完全可以通过OpenAI股份增值获得收益,进行AI伦理和社会问题方面的研究。


这种转型最大的障碍,是包括伊利亚在内的一批核心员工的反对,以及马斯克等早期投资人(捐助者)的反对。前者已经近乎全部离职了,而后者的抗议其实可以用钱解决,包括给予马斯克现金或股份补偿。具体的操作方式可能十分复杂,涉及许多讨价还价,但是最终肯定还是能得到一个让相关各方都能接受的结局。


我想再强调一遍: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对于一门有利可图、具备巨大经济效益的生意来说,现代化的股份公司是最适合的组织架构,这也是“美式资本主义”得以长盛不衰的基础。


股东作为公司的主人,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选举产生CEO、对公司治理层面的决策负责;以CEO为首的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指挥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并就特别重大的议题(例如并购重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较大的股东,通过选举董事和CEO的方式贯彻自己的意志;中小股东的利益,则由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或专门设立的监事会负责保护。这一套架构不一定总能得到有效执行,有时候会沦为具文,但它是所有商业性组织架构当中“最不坏”的,因为它贯彻了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并且有效地将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区分开来了。


对于最高层级的公司——上市公司而言,还多了一组权力和责任的对等关系:它们可以通过公开募股的方式筹集资金,可以向员工发放股份和期权作为激励,亦可以以自身股份为筹码进行投资并购;作为代价,它们必须向市场公开披露大量经营信息,接受主管部门更加严苛的审核,以及公众股东、中介机构和媒体的多重监督。


不想承担这种责任的公司,可以通过私有化的方式退市;更温和一点的方式,则是在合法范围内设立公司治理条款,例如双重投票权、信息披露豁免权等机制,但是这些机制照样需要获得主管部门和股东的认可。这一切的最终目的,都是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和利益分配平衡。


如果股东的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保护,他们有多种多样的应对方式:可以用脚投票,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尤其适用于上市公司);也可以用手投票,影响、震慑乃至罢免管理层;还可以用声音投票,通过中介机构和媒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压力;甚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集体诉讼等方式迫使管理层付出代价。


当然,股东往往是短视的,他们的行动未必合理,过度关注于股价的管理层经常会错失更长远的机会。然而纵使考虑到上述缺点,“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这一套公司治理架构,以及以股东利益(主要是股价)为核心的经营考核模式,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行之有效的。众所周知,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只存在适合较多数场景、符合较多数人利益的制度。


OpenAI终于做出了那个必须做出的、也是现阶段唯一正确的选择。至于做出这个选择之后,它能否保住目前在生成式AI领域的领先地位,并且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实现稳定持续的盈利,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奥特曼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商业伦理的行为,也是另一个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无论是什么,都不影响OpenAI改制的正确性,唯一的遗憾可能是改制来的稍微晚了一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怪盗团 (ID:TMTphantom),作者:怪盗团团长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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