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刘远举
2025年1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批评民航加价选座,认为其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中消协认为,选座应该遵照先到先得的规则,加价选座不应成为行业惯例。
作为一个立场完全站在消费者一边的组织,中消协的批评可以说是合理的,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这一观点有可商榷之处。
付费选座并不是航空公司近期才开展的一项服务。早在2011年,春秋航空就推出付费选座,并得到民航局特批。后来很多低成本航司都模仿这一模式。
2014年4月,海航在欧美航线上推出“至优座选”产品,随后其他航空公司在国际航线上纷纷跟进。2015年,四大航(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海南航空公司)都开始付费选座的尝试,国航还把付费选座的范围拓展到了国内航班。
2016年7月,北京市发改委对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发改委认定,中联航向旅客征收的选座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此后,国内各航空公司相继暂停此项服务的收费。
其实,在民航业之外,付费选座并不罕见。现在很多电影院卖票时都有选座费。电影院里不同位置的座位有不同的观影效果,处于最佳观影区的座位,传统上是先选先得,后来一些电影院给不同区域的座位标上了不同的价格。现在这种选座方式在电影行业已经普及了。
那么,选座费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进而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呢?
首先,选座费应该在消费者购票时告知。比如机票,如果消费者购票时不知情,等值机时才知道,的确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其次,在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所有选择权,都是建立在愿意支付商家提出的价格基础上的。打个比方,在购车的时候,消费者出“低配”的价格,却要选“高配”的车,如果商家不答应,就指控商家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显然不成立。
第三,判断交易是否公平的标准,不应该是舆论或者消费者的抱怨。这是因为,觉得不公平的抱怨始终会存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完成后,买家觉得买贵了,卖家觉得卖便宜了,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买卖从来不会是一条心。判断交易是否合理,双方是否从交易中获得效用的唯一标准应该是——人们是否自愿交易。
选座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价格问题,而价格问题从来都不应过多地依据舆论。一家电影院因为观影人数少而倒闭了,舆论说该地区缺少电影院,当地消费者需要这家电影院。但当地消费者真需要这家电影院吗?实际上,正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消费者愿意掏钱买票看电影,电影院才维持不下去的。这个地区的消费者对这家电影院并没有足够大的需求。
反过来说,这家电影院生意很好,一座难求。舆论说这家电影院票价太贵了,消费者对此很不满意。但当地消费者真的不满意吗?看电影是一个非刚性需求,电影市场是存在竞争的,觉得票价贵,可以去稍微远一些的电影院或者不看电影。正因为消费者觉得价格可接受,这家电影院才一座难求。
所以,只要有人愿意付费选座,就证明有真实的、自愿的需求。这不构成对不愿意付费的人的选择权的侵害。不同的座位,舒适度的确有一些差别,选择更好的服务,付出更多的价格,未必不可以。
从更深层次的角度看,选座费也有有利消费者的一面。比如,商家通过选座费,让对价格不敏感的人群出一个更高的价格,但商家未必会把多出来的利润全放进自己的腰包。因为在一个有市场竞争的行业中,商家面临竞争,有动机去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为了获得份额,就会让渡一部分利润给价格敏感型的消费者,吸引他们消费。
简单地说,当有些乘客愿意付费选座时,另一些不加价座位的票价,有可能会便宜一些。实际上,这也满足了价格敏感型的消费者的需求。某种程度上,这是市场天然存在的一种“杀富济贫”的机制。
定价本身是市场行为,现在却往往成为一个舆论问题。诉诸舆论当然是个体权利,但如果通过聚集舆论而形成一种社会压力并传递给企业,对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来说,并不是一个好趋势。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刘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