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江再次被雷士照明董事会请出局,不知阎焱作何感想?
2014-08-09 11:10

吴长江再次被雷士照明董事会请出局,不知阎焱作何感想?

昨天(周五,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罢免吴长江CEO职务。

此举“又一次”宣告吴长江作为创始人、大股东、后又作为经理人在雷士照明生涯的结束。公告称: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其已经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先生的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本公司临时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亦已通过决议罢免吴长勇先生、穆宇先生以及王明华先生的本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已决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普通决议案以罢免吴长江的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雷士照明董事会表示,此项决议“很艰难,也非常慎重”。

据悉,雷士照明是在8日下午开的董事会,经董事会成员多数表决通过此决议的。当天晚上即公开发布。足见内部斗争与形势之激烈,有刻不容缓之势。

果然,到8日深夜、9日凌晨时,闹剧出现。

新浪财经报道,8月8日晚间,认证为“高级职业经理人”艾建萍在新浪微博爆料,吴长江两个助理和司机被打,并重伤住院治疗,组织打人者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被公安抓走。

艾上传了而疑似打人事件的监控视频,该视频总长度为3分钟左右,虽全程并无声音但场面却甚是混乱,一位相貌酷似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的男子出现在视频中。

艾建萍在微博上表示

雷士董事会12席,德豪占了6席,吴总1席,施耐德1席,赛富1席,高盛1席,行业独董2席。一一由此可见,德豪只要拉多1票就能过半数通过任何董事会决议! 德豪是有预谋有部署兼并雷士。只是太贪婪太性急,终于自投法网。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爆出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吴长江离任消息,随后在他与大股东赛富的阎焱之间的矛盾亦公诸于世。当时,后者要求,吴长江可以回雷士,但必须解答好三个问题:

第一,必须跟股东和董事会解释清楚(重庆)被调查事件;
第二,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 ;
第三,必须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

2012年9月4日晚间,雷士照明发表公告,称该公司决定设立一个临时委员会以管理公司日常运营,运营委员会由吴长江、朱海、张开鹏、穆宇、王明华及谈鹰组成,其中吴长江将担任该临时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此,自5月起延续至今的“雷士之乱”暂告一段落:雷士照明董事会选择了一种妥协的方式:吴长江回归,但未能进入董事会。

2012年12月,德豪润达斥资16.5亿港元吸收吴长江个人股份,完成对雷士照明20%股权的收购,打破了吴长江与软银赛富和施耐德的对持局面。2013年1月,吴长江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2014年1月,德豪润达再斥资5亿元人民币,对雷士照明的持股比例增加至27.1%,成为最大单一股东。今年4月,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接替阎焱,成为雷士照明新任董事长。这为吴长江重返董事会铺平了道路。今年6月4日,雷士照明公告称,公司创始人吴长江将重返雷士照明董事会,成为执行董事。

但吴长江只在董事会上呆了两个月出头,即遭遇今天再次出局的挑战。

公告指出,雷士照明做出罢免吴长江CEO、并提议罢免其董事职务的原因是,该公司最近获悉吴长江若干不当行为,使人质疑其是否有能力作为适当及妥善人士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雷士照明董事会认为,吴长江可能有欺瞒行为,并且正在展开调查。

特别是吴长江先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公司各签署了一份许可协议。吴先生称该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董事会亦未批准、授权或追认任何该等协议的签署。
雷士照明在公告中表示,该公司正在调查上述问题,如果三家公司滥用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品牌名、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法律行动以捍卫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告表示,董事会多数成员已获悉关于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的不当行为。因此,董事会认为吴长江团队继续担任本公司系列职务将有悖于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

看见雷士董事会今天之表态,不知阎焱作何想——类似的话正是他之前抱怨吴长江的。

两年前,虎嗅曾经发《阎焱的教训 》一文评论阎焱作为一个VC,在雷士照明一案中体现得过于强势,势必带来双输结局。 而需要补充的另一面是,吴长江作为一个创始人兼CEO,其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只是可惜了雷士照明,这个曾在本土照明行业居于前列的品牌,如今随着内乱向二流滑去之势,短时间难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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