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败诉
2021-01-06 07:39

中国红牛败诉

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争议一事有了最新的进展,最高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为驳回合资公司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这意味着中国红牛在红牛系列商标权的权属争夺上失利。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阿茹汗,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导读:


  1. 中国红牛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一:确认中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判令泰国天丝向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共计37.53亿元。以上两项诉求均被驳回。


  2. 中国红牛方面强调了“二审判决并未涉及中国红牛在 1995 年 11 月 10 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该协议之争议仍在其他法院另案审理中”。最高院的此次判决,对于50年合同的表述是“红牛公司在二审中提交的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本院并未采纳,红牛公司提出的与该协议有关的其他诉讼,与本案无关。”


  3. 中国红牛还能继续使用红牛商标吗?目前仍未有明确答案。不过,泰国天丝除了在中国推出红牛安奈吉和进口版的泰国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直捣中国红牛的阵地外,中国落地计划也在正常推进。


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争议一事有了最新的进展。1月5日,诉讼双方,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均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确认,最高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合资公司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显示,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法院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并要求泰国天丝支付广告宣传费用的全部诉讼请求。最高院近日作出的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结果,意味着中国红牛在红牛系列商标权的权属争夺上失利。


对于该判决结果,中国红牛方面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在一审判决的错误基础上,二审法院仍然未能厘清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在缔约、合作过程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商标等权益关系,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国红牛将审慎研判二审判决,并将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公司进而强调,二审判决并未涉及中国红牛在 1995 年 11 月 10 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该协议之争议仍在其他法院另案审理中。


中国红牛败诉


该起诉讼涉及的双方分别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前者代表的是华彬集团的利益,外界将其简称为“中国红牛”,而后者是红牛商标的拥有人,泰国天丝集团,简称为泰国天丝。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此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前者负责红牛产品在中国的运营,后者提供商标授权。


但是双方合作在2018年随着合资公司,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到期而分歧升级,双方分道扬镳。泰国天丝希望收回“红牛”商标,而中国红牛则坚称双方原本签署的合作期限是50年。此后,双方进入到了漫长的诉讼阶段。


这起最高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案件是中国红牛方面作为原告的首起诉讼。该诉讼立案于2018年8月30日,中国红牛方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两项内容,一为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中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为,判令泰国天丝向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共计37.53亿元。


根据一审判决书,中国红牛方面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支持。北京高院驳回了北京红牛对泰国天丝高达37.53亿元的索赔,且不支持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此后,中国红牛表示不服,上诉至最高院。不过,从终审结果看,中国红牛再度失利。


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还认定,天丝集团并未将商标权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95 年合资合同”明确表明,天丝集团对合资公司是商标许可使用而非商标转让,天丝集团作为红牛技术配方和商标提供者,应保有对其所涉及的红牛配方、技术工艺以及商标的控制权。


合资公司自1996 年起至 2016 年,就“红牛系列商标”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确认天丝集团对注册商标的权属;在合资公司和天丝集团长达二十年之久的商标许可使用关系中,合资公司并未对商标权利归属提出异议。


合资公司主张“95 年合资合同”约定了商标归属于合资公司,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明确,合资公司使用是基于天丝集团的授权许可。许可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合资公司使用并宣传“红牛系列商标”并不能取得商标权。


50年还是20年?


在面对对自己不利的终审结果,中国红牛方面强调了另一件事情,那就是“二审判决并未涉及中国红牛在 1995 年 11 月 10 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该协议之争议仍在其他法院另案审理中”。


中国红牛为何会强调50年的协议呢?此前中国红牛方面也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解释,中国红牛的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这个合法权益指的是“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所以,如果能够认定双方签署的授权协议有效期限为50年的话,中国红牛仍有权继续使用“红牛系列商标”。


而泰国天丝对此的态度是,“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到期,到期后合资公司仍然在非法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造成对天丝集团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天丝集团已经分别针各个侵权主体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对其侵权责任追诉到底。”


中国红牛方面强调,关于这份50年协议的争论还在另案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的此次判决,对于50年合同的表述是“红牛公司在二审中提交的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本院并未采纳,红牛公司提出的与该协议有关的其他诉讼,与本案无关。”


商战对决


中国红牛还能继续使用红牛商标吗?目前仍未有明确答案。相比对簿公堂,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双方在实际商战上,更已剑拔弩张。


在2020年12月29日,中国红牛方面报告了2020年的战绩。它背后的华彬集团的快消品在2020年销售收入达到了242.01亿元,包括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战马能量型维生素饮料、芙丝天然矿泉水、唯他可可天然椰子水、果倍爽少儿果汁五个品牌。其中还提到,中国红牛完成了228亿元的既定目标,25年累计销售额突破了2000亿元。


中国红牛严防死守,泰国天丝更是动作不断。在中国推出红牛安奈吉和进口版的泰国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直捣中国红牛的阵地外,此前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专访时,泰国天丝集团CEO许馨雄还曾介绍,泰国天丝中国落地计划在正常推进。


比如,2020年9月该集团宣布未来三年,将在中国进行一系列的投资,总额达10.6亿元,其中包括在北京市怀柔区建立新的生产工厂。另外,2020年9月,天丝集团还与养元饮品签订合作,由一手把六个核桃做大的养元饮品来负责泰国天丝旗下红牛安奈吉饮料长江以北市场的运营。这些动作无疑也将成为中国红牛的压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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