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凤凰新声(ID:XMU_Phoenix_News),数据处理和可视化:陈静文、安越洋、魏琦、陈佳、李亚迪,文字:冯韦隽、陈佳,原文标题:《数读 | 那些在生育歧视中“失踪”的中国女性》,头图来源:《听见她说》
被“定制”的性别
“没有儿子,死而有憾。”生下二女儿四个月后,陈梓妍(化名)的丈夫这样对她说。在梓妍怀二胎之前,丈夫曾提出直接做试管婴儿生个儿子,但是遭到了她的拒绝:“可以自然怀孕,为什么要借助外力?”被拒绝后,她的丈夫没有再提起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定制”胎儿性别的话题。但自那时起,她的丈夫再也不吃米饭而只吃面食,试图以此改变身体的“酸碱度”来提高生男孩的概率。但所谓“酸碱度”的偏方并未见效,陈梓妍生下的二胎仍是女孩。
如今,面对已经拥有两个女儿的梓妍,丈夫仍然要求不再适合生育的她通过试管婴儿给自己生个男孩。而生育带来的痛苦,抵不过丈夫的一句轻描淡写:“那能怎么地,谁还没受过伤?!”对于丈夫的固执,陈梓妍感到深深的失望与无奈。“在那个人眼里,你的青春、因为做试管可能面对的痛苦和伤害,甚至你十年的寿命,都不如一个男孩让他高兴。”
陈梓妍丈夫所执迷的试管婴儿技术,实际上指的是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这种技术可以实现胚胎植入前的遗传学检测:在体外受精技术的基础上,对配子或胚胎进行遗传学分析,检测其是否有遗传缺陷,选择未见异常的胚胎植入子宫。
图源:某试管婴儿中介网站
中国科协主办的“科普中国”在《做试管婴儿能选择男女吗?》中介绍称,由于试管婴儿移植一般是发育3~6天的胚胎,胚胎实验室内的胚胎学家只凭肉眼或者显微镜是无法识别胎儿性别的。此外,X和Y精子外观形态在显微镜下并不存在区别。不过,从技术角度上讲,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确实可以进行性别选择,但只有当子代性染色体有可能发生异常并带来严重后果时,才允许进行性别选择[1]。通过实施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进行胚胎的性别选择,可以用于避免假肥大性肌营养不良等性连锁遗传疾病的传递等情况[2]。
尽管合法使用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有助于优生优育、防控出生缺陷,我国法律并不允许包括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在内的生殖辅助技术用于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但在“百度”中检索“试管婴儿性别选择”,记者查找出大量关于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服务的国内中介机构网站。为了避开国内法律规制,这些中介机构声称可以为客户提供海外合法的试管婴儿性别选择服务。
尽管存在伦理争议,非医学需要的试管婴儿性别选择在泰国、美国等国家并没有得到法律限制或有效规管,上述国家往往成为中介机构推荐的主要目的地。根据路透社2014年的报道,一些泰国医疗服务提供者称,性别定制的需求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而满足需求的诊所数量也在不断增加[3]。
记者以想生男孩为由,咨询一家试管婴儿中介机构获知,前往泰国“定制”男宝宝的全流程费用为16万,移植胚胎前可以确定胚胎性别。客服人员称,通过胚胎活检筛查全部染色体,性别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并补充说“医学上没有百分百的说法”。客服人员还表示,全流程最快两个月即可完成。
试管婴儿中介网站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试管婴儿服务的合约内容时,客服人员则要求记者先按照要求提交体检项目报告,才能进一步敲定细节。客服人员发给记者的体检项目表格显示,“以上检查项目仅供泰国医生参考”,“重要的检查项目去到泰国需要重新检查,结果以泰国当月为准”。据此前报道,国内中介实际上无法把客户的医疗体检报告给曼谷当地医生;如果到了泰国医生说不合适,就白去了[4]。
部分中介机构的网站还宣称,其与“众多取得世卫JCI认证的著名医院签署了合作协议,保障客人在泰国期间的治疗质量、用户隐私等权益”。但早在2014年就有报道指出,曼谷卫生局严格禁止医院与中介合作,国内任何中介其实都没有和曼谷任何医院有合作关系。国内中介公司,能做的只是提供住宿、翻译安排、预约医院而已[5]。
如今,在“天眼查”上,查询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试管婴儿”字样的民营企业可发现,类似的试管婴儿中介机构在中国内地的数量已达85家。仅在深圳市,中介机构就达到34家,占比40%。而自2003年以来,中介机构每年新增数量一路飙升,直至2020年增量有所下降。
记者从中国判决文书网看到,从2014年至今,国内关于试管婴儿“性别定制”的民事案件达十余件,其中涉及非法代孕的有6件;涉案金额从0.26万到1039.5万不等。
在境外通过试管婴儿技术进行胎儿“性别定制”,万一出现纠纷怎么办?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中国和境外法律法规的差异,国内法庭在受理境外试管婴儿的相关纠纷案件时,往往只能将其作为民事诉讼,要求国内中介公司对原告当事人进行相应的金额赔偿;涉及非法代孕行为的,还将根据该行为对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违背,将试管婴儿服务的相关合同视为无效。
谁带走了“失踪的女孩”?
“你差点没出生,你知道吗?”今年初,当亲戚在家族微信群里抛出这一句时,大三学生杨洁雅(化名)感到十分错愕。按照亲戚的说法,在洁雅出生前,由于当时家庭条件不好,自己的一位“哥哥”已经被父母堕掉;而再次怀孕后,由于堕胎导致母亲的身体欠佳,于是把怀里的洁雅留了下来。在她出生之后,洁雅的奶奶一次都没来看望过她,过年时给她封的红包也比男孩少。对于洁雅的出生情况,她的父母一直避而不谈。但她庆幸的是,父母对她的照料还是十分用心。
和洁雅相比,她同学大姨的女儿们则没有那么幸运:为了生出男孩,她同学的大姨一连怀了八个女孩,最后自己养两个女孩、堕掉五个,抱走一个送人。“如果是出生在安徽重男轻女极其严重的家庭,被打掉可能比生下来幸福。”洁雅如是说。
在人口社会学的研究中,“失踪女性”或“失踪女孩”指的是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所导致的出生前女胎丢失,或女孩在营养、疾病治疗、生活照护以及溺杀和遗弃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所造成的出生后缺失的总和[6]。在当今中国,由于性别偏见的存在,非法的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的介入技术使得许多女孩被人为剥夺了降临于这个世界的权利。
“失踪女孩”并非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性别歧视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除却战乱、疾病等因素,出生后的歧视是导致女孩失踪的主要因素,溺杀女婴的现象十分普遍[7]。1950年后,由于新中国政府倡导男女平等和法律的禁止等措施,溺杀女婴和对女孩忽视的歧视现象有所改善[8]。在20世纪60、70年代,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几乎并不存在。但到了80年代以后,随着B超等医疗检测技术在中国普及,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的人工流产也逐渐增多。该问题伴随了人口性别比的跃升。
2001年,国家计生委在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抽样调查。有学者基于该次调查数据分析了中国上世纪70~90年代的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比例(性别人流指数),发现该指数在70年代为0,80和90年代先后上升至8.92%和23.22%,显示出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对出生性别比的作用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增强[9]。
2011年以来,随着二孩政策逐步放开,生育的不同孩次也影响了性别选择性人流的情况。一项基于1997~2017年4次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的研究指出,对于第一孩为女孩的二孩母亲,在两次生育之间进行人工流产的比例明显高于第一孩为男孩的二孩母亲。研究者称,前者是受到儿女双全期待的影响,为实现第二孩是男孩的愿望,便选择进行出于性别选择原因的人工流产——若第二胎怀的是男孩,则生育;若是女孩,择人工流产[10]。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妊娠14周以上欲人工终止妊娠的孕妇需到卫计局开具正规引产证明,以证实胎儿有缺陷或为死胎,或者孕妇有不能继续妊娠的疾病,以避免因性别鉴定而导致的非法人流,之后才可到正规医疗机构实施手术。但据此前报道,部分并不具备营业资格的黑诊所却在利益驱使下为一些孕妇进行非法的人工流产[11]。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的打击力度。2014年9月,卫计委就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双非”)。
但中国的“双非”现象却屡禁不绝。除了部分黑诊所提供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服务外,广东、江浙等地还曾出现影楼等非医疗机构打着孕婴摄影的幌子,非法使用彩色超声诊断仪为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乱象[12]。在中国判决文书网中以“胎儿性别鉴定”为关键词搜索,2010年至今的相关案件数量571例。
另一方面,为了躲避境内性别鉴定规制而跨境进行生育交易的行为也并非鲜见。根据“界面新闻”2019年4月报道,由于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体系对胎儿性别鉴定的规定不同,内地孕妇借道香港进行“寄血验子”的性别鉴定地下市场依然颇为繁荣。部分内地孕妇花费约4000元港币,将母体血液样本送往香港进行Y染色体检验,以此作为胎儿性别的表征[13]。
记者近日在“百度”上查找香港接受“寄血验子”的检测机构名称发现,不仅出现大量赴港“寄血验子”的经验贴和广告资讯,还出现一个检测机构名称对应若干不同的“官方网站”的现象。而在2015年的《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中,就已经要求加强对互联网搜索引擎网站的管理,禁止提供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的检索结果;对涉及的非法中介网站、网络论坛等进行查删,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网站。
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相比,通过服用特定药物试图干预胎儿性别的方式则是更为隐蔽的性别选择介入技术。记者在淘宝电商平台发现,部分保健药品、民间秘方声称能够提高生育男孩的概率。记者在淘宝店铺看到一款名为“碧某元素片”、单瓶售价399元的保健品。客服人员介绍说,该产品有助于提高备孕母亲体内的钾元素和钠元素,而体内钾元素可以帮助卵子和Y染色体的精子结合。客服人员声称,药品搭配其提供的备孕方法,怀上男孩的成功率可以达到90%。
除了在电商平台公开销售,这类号称可以“提高生男孩概率”的药物还在网络社群拥有一定市场。在腾讯QQ输入“生男孩”关键词,便可查找出名为“生男孩秘方 传统中药”、“生男奇方传授群”等一系列QQ群,群成员数量在数十人到两百多人不等;部分QQ群的介绍中还声称:祖传老中医传下来的纯中药,无任何副作用。
生男药方到底靠不靠谱?知名科普网站“果壳网”曾撰文指出,宣称“包生男”的药物,要么谋财不害命,以维生素丸或糯米丸冒充,无效即退款;要么谋财又害命,顶着“转胎药”的名字,干着致人流产、畸形、生病的勾当。
文章表示,所谓“转胎药”声称能将胎儿性别转变为男性,实则给胎儿身体带来巨大损害。由于其所含的甲基睾丸素是雄激素类药,会导致女性胎儿生殖器官发育异常,结果导致性染色体还是女孩的假两性畸形。在药物影响下,女孩可能会出现男性化外观、多毛症、经血不能正常排出、血尿等问题。而给孕妇服用雄激素同样伤及原有的男胎,该药物能切断胚胎和母体的联系,造成流产[14]。
中国生育的性别天平还在倾斜
在知名母婴论坛“妈妈网”上,不乏内容标题为“分享生男孩的经验”、“多吃碱性生男孩?”、“麻麻(妈妈)饭量大更容易生男孩?”等所谓备孕经验贴;但也有帖子对性别歧视下的生育发出抗议:“太蠢了!为了生男孩巩固在婆家的地位,她竟然打了五次胎……”
一面是“重男轻女”观念主导的生育性别选择,另一面则是中国依然较为存在的男女性别比例差。从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算起,我国就曾因出生性别比偏离其界定值域、长期居高,成为世界上失常程度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15]。尽管自2006年以来,中国总人口性别比已经连续14年下降;但从全国范围看,部分地区的性别比例依然悬殊——天津市、广东省和上海市分别以123.17、118.05和107.86的性别比位居全国前三。而当前依然存在的生育性别歧视,为中国的性别平衡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某种程度上,中国生育上的性别歧视还折射出中国较大的性别社会差距。根据2020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0全球性别差异报告》,2020年中国妇女在经济参与程度和机会、教育程度分别排在第91名和100名;而在健康与生存方面,两性差距排名更是被印度超过,成为153个国家中的最后一名。
在中国,生男还是生女会影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及其健康状况,带来“母以子贵”的现象。一项基于中国健康营养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第一胎性别不但影响了母亲的家庭地位,而且在农村、独生子女、低收入家庭中,小孩性别对母亲的家庭决策地位的影响要高于城镇、多子女、高收入家庭。当妇女的家庭地位随着生育男孩而提高后,家庭中食物支出份额会增加,该妇女营养摄入增加, 其身体健康状况会得到改善[16]。
而对于家庭中的女孩而言,“重男轻女”的观念还直接影响着女孩能否健康成长。一项在2010~2016年对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的研究结果显示,第一胎男孩的健康状况要显著好于第一胎女孩。“重男轻女”的观念不仅直接减少了家庭对女孩的健康投入,还可能使其父母继续生育,从而间接地减少家庭对女孩的健康投入[17]。
家庭内外存在的系统性性别歧视,似乎影响了部分中国女性的生育偏好。知名健康科普公众号“丁香医生”一篇题为《流产,转胎,连生六娃……为「生男孩」她们不顾一切》的推文中,一位名为“Dan熊”的用户留言获得了2400多人的点赞:女孩比男孩的成长风险更高、更容易受到社会的伤害,这使得女性要么不想生育,要么希望生男孩——这样自己的孩子可以免受社会性别歧视和社会伤害风险。
全面二孩时代,中国生育天平能否平衡?
中国人民大学的刘爽教授在分析作为制度化价值取向的“男孩偏好”时指出,从家庭制度方面,在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家庭成为人们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而家庭的传承制度又构成了家庭制度和模式的内核,这种传承制度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这导致中国的家庭制度不仅形成了特有的生育动力和指向性,而且是社会价值取向和伦理道德观念实现的重要载体[18]。
刘爽认为,当人们在生育文化和家庭制度基础上做出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选择时,他们所处的是一种以人生价值投入为核心的级序结构中,必须“因义务而寻价值”,因此要完成人生义务必须生孩子、生男孩。为了维护“面子”、获得肯定和归属,国人的生育选择不得不具有行为的“他导性”[19]。
还有学者从生育功能论角度指出,中国严格的父系家族体系下,男孩具有经济功能、社会文化功能和宗教功能,这共同构成了男孩偏好的诱因[20][21]。一项对于2009年陕西省三个县的调查数据显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子女的经济功能(家庭经济支撑)通常可以得到弱化,或被逐步完善的社会制度所替代;但子女的文化功能(提供心理安慰和提高亲代的社会地位)和宗教功能(延续宗族与个人生命)却具有非常强烈的刚性,不易被取代[22]。
而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家庭处处长蔡菲则提出不同的观点。她指出,由于部分计生政策更宽松的地区性别比却不一定比计政策紧缩的地区小,因此限制生育数量的政策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还是性别选择性的引产:本世纪初,一些人利用生育二胎的时间间隔,在生育第一个女孩后不满4年间隔就怀孕第二胎,妊娠中期后想办法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是男胎就千方百计生下来,是女胎就称没有达到生育间隔属于意外怀孕,主动进行引产手术[24]。
然而,在放开二孩政策后,中国人口性别比是否会有所变化?歧视性的生育选择是否会有所减少?
2013年,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曾表示,过去的性别比失衡,一方面是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原因,同时也跟过去统计当中对女孩漏报有一定的关系。此外,由于过去计生政策限制生育数量,所以有些家庭不得不在生育性别之间做一个选择。“单独二胎”放开后,性别比会大大缓解[25]。而根据卫健委此前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随着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降至110.14。但根据世卫组织,生物学上正常的出生性比是每100名女性出生102名男性到106名男性[26]。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再平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需要指出,性别歧视和生育偏好的完全消除,似乎并非通过简单的政策调整即可完成。尽管二孩政策的放开削弱了当前开始快速上升的一胎出生性别比,但还有学者预测:该政策很有可能会强化头胎为女孩的家庭在二胎上选择男孩偏好[27]。
“失踪女孩”和其他形式的生育歧视并非是中国大陆独有的问题现象。对于性别平等和性别比的再平衡,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所采取的部分措施已经有所成效。自1980年代开始,韩国国会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女童权益、反对歧视女性、提高女性地位的法律;对于利用B超做胎儿性别鉴定者,发现后处以重金或停止医疗机构执业[28]。与中国大陆具有相同的重男轻女儒家文化台湾地区,不但对进行出生性别选择的医院和诊所重罚,还通过修订法律,允许女儿在未出嫁前可以继承家庭的财产并通过公共部门加强老年人的福利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这些措施使台湾地区2001年的性别比已趋于正常[29]。
总之,要让中国的“失踪女孩”平等、健康地得到人世间的迎接,一方面要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制,加强针对“双非”的跨省跨境整治力度,让性别选择性生育的灰色地带得到法制的管束;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引导、移风易俗,逐步减少中国传统的性别歧视观念。长远地看,还需要采取系统性的措施改变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性别歧视现象,让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开放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遇。只有当一位母亲不再需要因为孩子的性别而担忧自身的家庭地位与孩子的未来成长时,中国的性别平等才真正迈向代际可持续的进步。
引用文献
[1] 科普中国:https://www.kepuchina.cn/wiki/faq/201911/t20191111_1150243.shtml
[2]科学辟谣: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4697718900812289&wfr=spider&for=pc
[3]路透社: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thailand-ivf-gender-selection-idCNL4S0PS12E20140717
[4] [5] 中介鼓吹泰国试管宝宝可选性别 泉州妈妈遭遇“泰囧”:http://qz.fjsen.com/2014-12/30/content_15476084_all.htm
[6] 原新,胡耀岭.中国和印度“失踪女孩”比较研究[J].人口研究,2010,34(04):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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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oale,A.J.andJ.Banister.1994.Five Decades of Missing Females in China.Demography31( 3) :459–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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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易新闻:https://news.163.com/18/1003/14/DT6VIN3K0001875P.html
[12]宁波日报: http://www.nbtv.cn/xwdsg/nb/30446118.shtml
[13] 界面: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032217.html
[14] 果壳网:https://www.guokr.com/article/4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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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中新网:https://www.chinanews.com/gn/2013/11-19/5519761.shtml
[26] 世卫组织报告《Preventing gender-biased sex selection》
[27] [28] 李树茁,胡莹,闫绍华.当代中国家庭生育性别偏好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六普数据的实证分析[J].人口与发展,2014,20(05):69-76.
[29] 中新社:https://www.chinanews.com/news/2004year/2004-06-29/26/453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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