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不同流派在谁是“适者”、社会如何实现“适者”的支配机制等理论细节上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通常认为在人类社会中,“适者”占有更多的财富和权力,“不适者(被淘汰者,弱者)”处于被支配的地位,符合进化论的思想,有其合理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邵鹏,原文标题:《书评 | 社会达尔文主义:被时代抛弃的主流思潮》,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针对一些国家的医学专家提出的“群体免疫”的概念,有人将之评价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死灰复燃”。“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个概念也常出现于中文语境下其他的讨论中。对许多人而言,字面上的它看似熟悉,却又难以让人给出详细的定义。究竟什么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它与提出进化论的大科学家达尔文有着怎么样的历史渊源?
最早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系统分析和梳理来自美国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教授理查德·霍夫施塔特(1916~1970)所著的《美国思想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一书。此书由霍氏的博士论文扩展而成,1955年甫一出版即引得洛阳纸贵,并获得第二年(1956)的普利策奖。
虽然该书的影响力被认为稍逊于他的另一部获奖作品《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但它仍是了解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一话题最重要的必读书目。本文以这本书的内容为主线,试图寻找这一思潮的历史脉络、发展和没落的过程。或许这将有助于在今天了解这一历史久远但又常被提起的概念。
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泛指在19世纪末期在西欧和北美一度流行的,一种将英国博物学家、地理学家和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中“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理念应用于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理论。
虽然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不同流派在谁是“适者”、社会如何实现“适者”的支配机制等理论细节上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通常认为在人类社会中,“适者”占有更多的财富和权力,“不适者(被淘汰者,弱者)”处于被支配的地位,符合进化论的思想,有其合理性。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被用来做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威权和极权主义、人种优化理论、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以及阶级矛盾等存在合理性的理论依据,其形象是非常负面的。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础是所谓的“达尔文主义(Darwinism)”,最初由英国生物学家、人类学家托马斯·亨利·赫胥黎(1825~1895)在他1861年所撰写的书评中提出,用以代指脱胎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思想的、关于进化或发展的一系列被泛化的概念。赫胥黎积极维护他所理解的达尔文学说,被戏称为“达尔文的斗牛犬”。但同时,赫胥黎又不严格遵循达尔文的科学思想,将提出的这个概念拓展到自然科学以外的领域。这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后来得以出现的原因。
美国:崭新的达尔文国度
社会达尔文主义早期在美国得到发展并迅速地壮大。霍夫施塔特认为这不是偶然的:在某种程度上,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可以说是一个“达尔文国度”。
进化论的提出者达尔文来自英国,但美国给了达尔文不寻常地迅速又富有同情心的接纳。查尔斯·达尔文的皇皇巨著《物种的起源》于1859年在英国出版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此后第二年,它就来到了新生的美利坚。但美国人此时正关注着一次重要的总统选举,国家也处在内战的边缘,因而这本书的出版起先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仅仅在科学界被阅读和讨论。但内战后的短短几年之间,这本书在阅读非常普遍的美国国民中就变得十分流行。
到了1870年代,美国科学界和不少公众已然将进化论的思想作为一种事实接受。美国哲学学会在1869年授予达尔文荣誉会员的称号。而他自己的母校剑桥大学10年后才授予他荣誉学位。美国科学家不仅迅速接受了这一科学理论,而且对它贡献颇多。
接受过启蒙、并且阅读量巨大的美国民众对部分基于达尔文主义建立起来的哲学和政治理论,给与了热情的欢迎。第一个将进化论的思想系统地应用于其他领域的斯宾塞,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也远远大于他的祖国。霍氏在书中提到一个细节:美国社会改良家亨利·毕彻(1813~1887)曾在给斯宾塞的信中写道,“美国的独特国情,让您的作品在美国比在欧洲结出了更丰硕的成果。”
在书中,作者详细介绍了几位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产生及其在美国的成型和传播过程中产生了重要作用的三位主流知识分子:赫伯特·斯宾塞、威廉姆·萨姆纳和莱斯特·沃德。
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是英国哲学家、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是整个西方世界19世纪末期最为知名的知识分子。“适者生存”的说法,就是斯宾塞在阅读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之后,在他的作品《生物学原理》中首先提出的。
斯宾塞的思想是英国工业革命的产物。他本身是一个土木工程师,出身一个低等中产阶级家庭。他曾经在鼓吹自由市场的杂志《经济学人》工作。
英国发达的科学与活跃的思想让他发展出“综合哲学”的概念,试图整合人类在具体领域内——比如物理和生物学——的知识而产生出一套有机和谐的、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解释世界的宏大理论。除了“自然选择”的概念产生自达尔文,斯宾塞还广泛地阅读了热动力学的有关科学家,包括焦耳、开尔文、亥姆霍兹等人的科学论著,也将“能量守恒”的理论介绍到解释社会的工作中。
斯宾塞发展出一整套极具包容性的“进化”观点,认为物理世界、生物机制、人类的思想、文化和社会都处于一种前进的发展——“进化”之中。他认为所有伦理的基础,是人类对于自身所生存的环境的适应,而邪恶的根源则是“对环境的不适应性”。
最终,会发展出一种适应文明生活的道德体系。因而人类的完美性不仅可能,而且不可避免。在晚期的作品中,斯宾塞呈现出一个极端保守的思想家的论调:他反对国家对于“自然”的干预,反对一切国家对于穷人的救助。斯宾塞认为他们“不适应”社会,应该被淘汰掉。也许令今天的读者无法接受的是,斯宾塞还反对国家邮政系统、国家支持的教育和卫生系统。
斯宾塞的思想最先在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流行起来。在这里,美国文艺复兴和一位神论的兴起已经开始了打破旧有思想,包容新思想的风潮。到了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的30年,想不与斯宾塞的思想打交道而立足于任何知识领域几无可能。
所有第一、二流的哲学家都会在某个时间段与斯宾塞有交集。流行杂志中刊载他的作品或者介绍他的文章的那些页,通常会被读到有许多褶皱。当时那一代人,视格兰特将军为他们的英雄,而斯宾塞就是他们的思想家。一时间,斯宾塞对于普通美国人的影响,难以用语言描述。
斯宾塞的书,从最早1860年代介绍到美国的,直到1903年,卖出了近37万卷。对于一个哲学和社会学的作者来说,这个数字恐怕无出其右者。1901年,美国人口仅为7600万。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1840~1910)是美国影响力最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也是一位对美国保守主义阵营有长久影响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他在耶鲁大学担任教职长达38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学教授,也是当时主流学术界最有名望的知识分子。
1881年萨姆纳写了一篇名为《社会学》的文章。在文中,他着重解释了自己所理解的生物学与社会学的联系。萨姆纳在文中认为人类为生存进行的挣扎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作为生物“为生存而挣扎”;第二个层面是“为生活而竞争”,主要是人与人的竞争。
人必须为生存与自然对抗,获得必要水、食物等生存必需品;反过来,专业催生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因而人类无法摆脱达尔文所描述的“适者生存”的规律。人类只能遵循这一规律,从而产生一些“被淘汰者”。
美国植物学家、考古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莱斯特·弗兰克·沃德(1841~1913)是一个与斯宾塞及其门徒的许多理念有分歧的“异端“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他曾担任布朗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和美国社会学学会第一任主席。沃德出身贫寒,是一个靠个人奋斗取得成就的典型。沃德撰写了一列写重要的社会学书籍。虽然在学术界声誉卓著,沃德从未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沃德接受了斯宾塞思想中自由开放的激进成分。由于曾经担任美国地质调查局的地质学家,沃德是一个信仰科学精神的知识分子。他一直试图将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包括实验的实证方法带入社会科学中。沃德则认为人类社会和纯粹自然世界里的进化不完全相同。
他相信,在萨姆纳和斯宾塞提到的人类社会的“进化”中,人并不是只能毫无办法的顺从它。因为人有意志,因此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进而引导社会的演进。由具有“科学思维”的社会学不断地、科学地指导的社会和经济,可以设计出一个以机会均等为基础的人人互助的环境,从而促进人类的幸福和自由。
沃德提出,“竞争实际上阻碍‘适者生存’”。比如人工培育的果树要比自然界中通过竞争生存下来的品质质量要好。他还对自由市场多有批评、对福利国家的概念、妇女平权、废除奴隶制等进步议题则表现出强烈支持。
进化论、道德和社会
社会达尔文主义一直存在一个道德上的争议。达尔文的学说像是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他本人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关于道德和同理心的讨论,但他的理论也似乎证明了强权的重要性。达尔文的理论在今天看来毕竟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浸透着马尔萨斯和霍布斯式的思想。
他本人曾经在《人类的由来》中曾写道:“我们文明人……为智障、残废和病人建立避难所;我们为穷人立法;我们的医疗人士竭尽所能救助他人直到他们生命最后的一刻……所以文明社会中的弱者也可以繁衍。不会有豢养过动物的人质疑,这对于人类这个物种是有害的。”
他也表达过与马尔萨斯的理论类似的观点,比如无法养活自己孩子的人,不应该结婚。达尔文把群体的观念、家庭的道德影响和智慧的利己,作为道德行为的生物学基础。
当时的许多知识分子必须面临他们的传统信仰遭遇的挑战:达尔文主义是否真的使对弱者和穷人的忽视、对慈善机构的抛弃具有合理性?进步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对于“不适者”的淘汰?对一个坚持传统基督教伦理、建立了一个民主和人道主义系统的国家来说,这些问题非常棘手。在19世纪末期,这方面的讨论在美国十分活跃。
作者在书中详细介绍了许多人的观点。在“适者生存”的观念流行的时代,费斯克、亨利·德拉蒙德和克鲁泡特金都强调了社会团结的重要性,将家庭、部落等群体作为生存的单元,而不过度强调个人层面上地竞争。他们认为社会的互助,是自然现象,是进化的一部分。这似乎为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终从主流思潮的神坛上走下来,拉开了序幕。
反叛者
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美国的社会问题逐渐变得严重起来:比如市政建设落后、政治腐败等。其中劳资矛盾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这种背景之下,美国在19世纪末期兴起了社会福音运动。神职人员开始从过往专注于抽象的神学理论,转向关注社会议题,开始批评工业化社会。这场社会运动又深刻地被自然科学家对社会思想的影响所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神职人员接受了进化理论的观点,认为社会的进步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发展的目标还是基督教特有的:神的天国。随着这个运动的发展,它越来越多的推动了市政的社会主义倾向,以及对于工业的管控。
国家主义者运动开始于记者和小说家爱德华·贝拉米(1850~1898)出版其乌托邦小说作品《回顾》之后。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沉睡了百年之后,于2000年在同一地点——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醒来,发现美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乌托邦的社会。
作家贝拉米本人提倡工业的国家化。对将人类社会于生物类比持批评态度。此部作品之后出现了一些列文章和相关的思想者成为贝拉米同道。霍夫施塔特也写道,美国的社会主义者一直都认为进化生物学并不能作为竞争个人主义的理论依据。
上述的种种改革者都没有看到他们的努力变成完全的现实。自由竞争的次序最终被另一种担忧所取代。民粹主义者,黑幕揭发记者,基督教布莱恩派、激进主义者,新自由(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1912年总统选举的主张)的拥趸的影响逐渐成为强音。
即便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国度,19世纪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也逐渐被20世纪的福利资本主义所取代。中产积极的沮丧和穷人的需要加速了这种变化。新的秩序正在形成,人们开始讨论新民族主义者,公平交易(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国内政策项目,旨在保护自然资源、限制企业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新自由,新竞争和新民主,还有罗斯福新政。中产积极开始面临着特大型企业的剥削。而社会上,为工薪阶层福祉而设立的法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知识分子、人道主义者、社会工作者开始与工人阶级打成一片,对抗工业的压榨。那时候,各州出现了大量限制童工、有关薪酬等议题的立法。
社会达尔文主义对于社会理论的影响
作者还详细分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对于美国社会科学理论的影响。它对于经济学的影响十分有限。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身所发端的学术领域——社会学,也逐渐放弃了这一学说。富有影响力的社会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猛烈的批评。
社会学家爱德华·罗斯(1866~1951)就评价说社会达尔文主义是“达尔文主义的讽刺画,是商人们无情的所作所为的借口。”
当然,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在尤金运动中找到了众多的支持者。然而我们今天知道,到了20世纪后半页,尤金运动本身也被永远地钉在了人类文明的耻辱柱上。
人们容易把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出现与达尔文联系起来。欧洲与北美的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者也确实曾经用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论证自己观点正当性的“科学”论据。但霍夫史塔特认为事实上,达尔文对此所负的责任恐怕小得多。
不需要他的出现,为上述二者寻找理论借口的论述早就出现了。在美国历史上,种族主义最好的例子是19世纪在英美知识分子、医生及学术界流行的所谓“盎格鲁-撒克逊主义”。它主要的内容是认为英语国家的民族要优于其他任何种族,而美国在文化上由于继承了它先前的宗主国英国的衣钵,因此也具有优越性。
这种观点在当时美国知识分子对北美原住民、墨西哥人的的论述中非常常见。但盎格鲁~撒克逊主义最早期的有关文献的作者,都没有受到任何生物学的启发。霍夫施塔特认为它与许多种族主义的表现形式一样,是现代“民族主义和浪漫的运动”的产物。
另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昭昭天命”。这是19世纪美国一个响亮的口号和信念。它的有拥趸相信美国被赋予了扩张领土的合理缘由,是天意而不可违背,应该横贯北美洲——这也是美国发动与加拿大的1812年战争的思想基础。它的论点虽然后来借用达尔文的理论以强化自身,但其鼓吹者的一些观点如“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它要么生长要么凋亡”等,都在达尔文出版他的巨著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与其说社会达尔文主义要为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负责,不如说它强化了这两种观点的“正当性”。需要强调的是,在上升时期的美国,持有这些观点的思想者非常普遍。比如美国第26任总统小西奥多·罗斯福(1858~1919)就曾深受种族扩张思想的影响。他最著名的作品《西部的胜利》中曾提到早期拓荒者与印第安人的冲突,并将英语人口向“世界上被浪费的空间”的扩张描述为种族发展的最终的壮举。
受斯宾塞影响很深的哲学家约翰·费斯克在他的《Outlines of Cosmic Philosophy》中,接受在野蛮社会中,冲突永恒存在的观点;他也相信这是自然选择的一种途径。但是经过自然选择之后的社会,会通过自然选择凌驾于落后的社会之上。而发起战争的主动权,一般会掌握在弱肉强食的争夺最小化、工业化活动最大化的社会手中。
费斯克也相信“雅利安”人种的优越性,接受所谓的“条顿民主理论”。这一理论也称为“条顿原始理论”,其内容是宣称民主机制产生于古德国的条顿森林部落之中,后来被盎格鲁~撒克逊人带到英国,进而带到美国。只有操英语语言的人群才能将民主体制和自由的思想带到全世界。他将18世纪英法争夺殖民地的战争中英国的胜利、美国击败西班牙获得菲律宾的历史事件解读为英语世界的胜利。
有趣的是反对扩张的和平爱好者,曾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作为自己的论证工具。19世纪末,美国民主党人曾经在众议院反对吞并海外领地。而这种观点并不是出于人道主义或者正义的考量,而是认为将海外领地,比如菲律宾这样无法同化的、也许不可能在地方自治方面达到盎格鲁~撒克逊人水平的异邦接纳入美国的政治系统,存在巨大的问题。
弗吉尼亚的参议员约翰·丹尼尔在1899年曾经宣称:“有一件事情是无法通过时间或者教育解决的……你永远无法解决种族的不同质量差异问题——这是神创造的,他们在世界上有不同的使命、不同的开化和文明程度。”
霍夫施塔特的基本判断是,美国社会曾经在达尔文主义的理论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无情、毫无节制的商业竞争,没有原则的政治斗争似乎符合生存的哲学。这个版本的达尔文主义所流行的基础,是对于没有限制的竞争被广泛的接受。
当达尔文个人主义衰落的时候,民族或种族主义者的集体达尔文主义登上了舞台。达尔文主义恰好可以嵌进国际冲突的意识形态中——而这一现象在欧洲以及有很久的历史了。这种理论也为在国际上的扩张提供理论依据。
这种理论一直流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然后,讽刺的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国际上被排斥,他们转而用一个声音批评敌人的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行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一战后的美国基本消失。从1914年开始,美国的达尔文个人主义的声音与19世纪后叶相比明显减小了许多。
当然,民间依然有人笃信威廉·格莱姆·萨姆纳的文章是经济学的箴言。但在正式的讨论中,这种论调非常少见且被边缘化。当然,作者也谨慎地指出,只要竞争还存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重现就存在着可能性。
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中国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的缘起、演变和现状已有诸多讨论。普遍认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盛行,始于清末风雨飘摇的旧中国。在战争和外交中屡战屡败的国人忽然发现这个理论足以解释祖国惨遭列强蹂躏的原因:优胜劣汰,落后的就一定挨打。这一理论的引进源自于严复所译《天演论》。
它译自赫胥黎的书,讲述的却是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此后,举国上下,都信奉强权和实力就是公理的逻辑,认为只有在国力竞争中居于上游者,才能实现复兴,站在“食物链”的顶层。
在当时革命者、思想家的论述中这种思潮十分常见,梁启超是其中一例。他的《现今世界大势论》中就认为18世纪卢梭所论的天赋人权学说必然让位于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权利。如文中所述“……谓天下惟有强权,更为平权。权也者由人自求之自得之,非天赋也。”
这些革命者的思想,显然与中国传统价值观中以“德行”为核心的教导相背离——这与当时知识界接纳新学、反对传统的风潮颇为贴合。在这种崭新的价值观下,德行的微弱作用全面让位于竞争力。对于国人这种认识,也有反思的声音。
美国巴克纳尔大学教授、汉学家浦嘉珉(1941~2019)的《中国与达尔文》一书中录有如下一段孙中山先生于1912年的言论:“20世纪以前,欧洲诸国,发明一种生存竞争之新学说……此种学说,在欧洲文明进化指出,固适于用。由今视之,殆是一种野蛮之学问……诚以强权虽合于天演之进化,而公理实难泯于天赋之良知。”
然而身为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对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评价限于当时的科学认识水平,也无法从根本上对其进行否定。
这种理论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安徽的一个年轻人为自己取名“胡适”,取“适者生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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