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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脚医生”的公共历史与私人记忆
2025-03-24 20:35

关于“赤脚医生”的公共历史与私人记忆

方小平新近出版的著作《赤脚医生与中国乡村的现代医学》从对地方医疗世界的回溯、对地方志和田野资料的挖掘,到对国家制度大背景及其社会的结构性力量的分析等,都可以说是一个真诚、严谨的当代社会史文本。而作为亲历者,作者更希望以自己的社会学和历史学想象力,借着这本书的话题重新审视曾经如此熟悉的生活世界。在她所处的江南市镇的变迁史和家族历史中,国家医疗资源差异化配置的社会体系浮现,其中的国家深层治理逻辑有着顽强的延续性,在今天依然值得反思。


本文首发于《读书》2025年3期新刊,授权虎嗅转载,更多文章,可订阅购买《读书》杂志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读书杂志 (ID:dushu_magazine),作者:陈映芳,原文标题:《〈读书〉新刊|陈映芳:“赤脚医生”:公共历史与私人记忆》,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方小平著作《赤脚医生与中国乡村的现代医学》以杭州蒋村为案例,结合江南市镇历史变迁,分析赤脚医生制度如何体现国家医疗资源配置逻辑。研究揭示工业化推动西医普及、城乡医疗资源差异化的结构性根源,并反思国家治理逻辑在当代的延续性。

• 🌾地方性视角:以杭州蒋村为微观切口,剖析赤脚医生制度与乡村医疗体系的深层互动。

• 🏘️市镇农村化:江南市镇经历去商业化与医疗资源集中化,重构城乡空间关系。

• 💊西医普及机制:工业化与劳保医疗体系加速西医取代传统中医的进程。

• 🏥国家治理逻辑:医疗资源配置体现效率优先与群体差异化的功利主义原则。

• 👨⚕️公私医疗分野:工人群体因技术价值获得特例保障,折射资源分配的阶层性。

• ⏳历史延续性:赤脚医生制度背后的治理逻辑仍影响当代医疗保障体系结构。

对读者而言,阅读那些以“我们自己昨日的生活”为研究对象,尤其是那些旨在还原、分析普通人日常生活世界的社会史文本,多少会带些“冒险性”——“过去是异邦”,将研究对象陌生化、客体化,这对历史学者、社会科学研究者或许是必要的、可能的;可作为那个时代的生活/事件的亲历者,读者在接受由研究者所建构的“历史”时,既可能有意无意地激活自己的记忆,并进而去追索更多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同时也可能会感受到个人经历与客观历史之间的种种违和,包括“你在里面又似乎不在里面”的疑惑。甚至也可能感受到个人记忆被扭曲、被修正,甚或个人情感、生命体验等被冒犯的不适——“当代无历史”的史学观不仅存在于学术界,更可能存在于读者之中。


尽管如此,能够看到当代社会史研究的兴起,仍然是读者的一种幸运。通过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重新了解那些曾经的生活。它们不仅是我们梳理记忆、理解个人/家族历史的客观参照,如果有兴趣,我们还可以借助于其他资料,包括各种回忆录、口述实录及地方志等等,尝试发挥自己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想象力,跨越公共历史与私人记忆之间的藩篱,进入更自由、更开阔的知识世界。


一、“蒋村”:中国研究中的地方性视角


在方小平的著作《赤脚医生与中国乡村的现代医学》中,“蒋村”是他实证研究的田野调查点。作者虽是社会学出身,且采用了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但他将这项研究定位为历史学研究,因此书中用的是实名。蒋村在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曾是个人民公社,如今是杭州市西湖区的一个街道。关于蒋村行政区划的演变,以及它的医疗体系对于中国赤脚医生史所具有的个案意义,作者在书中有相应的介绍。


《赤脚医生与中国乡村的现代医学》书影


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中,以田野调研的方法,从一个村落、一个地方的案例,来探讨中国社会的某些属性特征或制度演变过程,这是较为普遍的质性研究方法。事实上这也是笔者多年来实践的主要方法之一。这样的方法对研究者如何洞察个案背后的社会制度和各种结构性力量,以及社会变动的深层逻辑,都有较高的要求。


方小平在方法上有对于自己的学术从社会科学转型为社会史研究的相应自觉,让我们切切实实地看到了“从一个地方了解中国”的优秀文本——从对地方医疗世界的回溯、对地方志和田野资料(尤其是相关群体的深度访谈)的挖掘,到对国家制度大背景及其社会的结构性力量的介绍、分析等等,这项研究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诚、严谨的当代社会史学术文本。


不过,作为一个读者,我依然对书中的“蒋村”充满好奇:它是一个人民公社的名字,书中还提到它是一个“中心村”,那它具体的聚落形态、社会属性到底是什么样的?“村”在近代以来中国的语境中,可以被理解为一个自然村落,也可能是农村里的一个行政区划级别,另外它还可能就是一个地方的名称。而据我所知,二十世纪人民公社的党政机关,绝大多数建立在集镇上。


从书中和网络上的相关信息了解到,蒋村原来是清朝初年形成的一个集市,曾有“蒋村市”之称。它与周边的乡村地区,在地理空间上虽然紧挨着杭州市,民国以来在行政区划中也曾是个独立的“乡”,但更多时候它被频繁地分割或合并为不同的乡,并曾先后隶属于不同时期的区和县(杭县、余杭县)——也就是说,如果将它放回到历史过程中,“蒋村是个什么村”,确实是个一言难尽的话题。


无论如何,蒋村在二十世纪赤脚医生制度被推行的时期,是杭州郊县的一个人民公社,它也是公社机构所在的一个镇。对于这样一个地方,我们当然不难将它纳入“中国乡村社会”的范畴中去加以定义和理解。在很长时期内,即使是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行政区划内,除了一些工业卫星城,郊县地区通常也被归为“农村地区”,与中心城区分属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的管理系统。


延至今日,在各地的城市郊区,基层社会行政框架中仍有“街道”和“镇”“乡”的区分。与此同时,区别于行政级别中的县级“市”,作为行政区划的“县”和社会学视野中的“县域社会”,包括其中的中小城镇,在国家的治理体系和一些学术范式中,都还属于“农村社会”。


但这并不妨碍读者会有各不相同的视角和想象——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某个“特殊的地方”去看中国,并根据自己的知识库存、思考习惯去理解世界。“×市”“××市”,在环太湖流域的江南地区,这些曾是极为普遍的市镇地名。


笔者因为生长并长期工作在这个区域,所以“蒋村市”这个地名很自然地就让我联想到了“江南市镇”这个概念,并由此出发去理解方小平所描述的社会,去想象作者在书中没有涉及的生活世界。虽然在多年来的社会学研究生涯中,我对这些地方的实地考察,以及涉及的研究议题都非常有限,但江南的城镇确实是我看中国的出发点之一,而明清以来形成的江南地区的“城-镇-乡”关系模式也是我思考城乡连续统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市镇农村化与医疗资源的空间积聚


江南研究是学术界的一个重要领域,近年来更有一些研究因其对明清江南地区的城镇发展水平及其意义的再评价而倍受关注。受其影响,我自己过去几年在对上海浦东地区城镇社区生活的调研中,开始借助史学界的成果和相关的地方史资料,尝试了解在人民公社时期上海的“郊县农村地区”,以及其他江南县域社会中的城-镇-乡关系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那些变化与当下的“城镇化”或“郊区化”之间,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系。


我们知道,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为了发展重工业,国家曾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而“先生产后生活”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城市规划和市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这个过程中,东南沿海地区的城镇建设曾长期停顿下来。然而,城镇发展的停滞,并不意味着社会原样未变——尽管民国时期江南地区密集的市镇网络,其物理形态及空间分布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前基本上被保留了下来。


首先,在行政区划上,按照规模和空间分布,江南各地的市镇被区分为中心镇和农村集市。中心镇通常是公社机构的所在地,镇上的一部分居民由于在党政机构、文教卫生等单位工作,或被安排继续从事工商业活动,还有些无力从事农业劳动的老年居民,他们在户籍上被划入“城镇居民”。其余的原来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居民则多被划为农业户籍人口,被安排在镇周边的生产大队(一般被称为“蔬菜大队”或“市镇生产队”等)从事农业劳动。公社范围内其他的小镇,一般被分别划入集镇周边的生产大队中,集镇上的居民除个别从事非农职业的人员外,一般都被划为农业户口,从事农业生产。


其次,随着工商业集体化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农产品的统购统销等政策的推进,政府将市镇的街市,中心镇上的大量沿街商铺关闭。在非中心镇的集市上,除了供销社和信用社的下伸店,一般只保留个别农副产品集市贸易点(由政府动态调控)和茶馆等。也就是说,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转折时期,江南地区的市镇社会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农村化的过程,包括人口的农业化和空间的农村化。


而同时期,江南乡镇地区的医疗资源则呈现了一个向中心镇聚集的过程。如方小平在书中描述的那样,自五十年代初开始,政府要求私人诊所和个体开业医生组织起来,成立联合诊所。这一政策被广泛执行。


以江苏省常熟县为例,县境内原来分散于各地城镇及集市、乡村中的私人诊所和开业医生,于一九五一年开始组织起来,至当年底共成立联合诊所五十一所。在县城之外,联合诊所多建立在中心镇和集镇上(有的联合诊所在乡域内其他集镇上设分所)。至一九五七年,联合诊所曾发展到了九十一所。但在次年(一九五八)初,政府要求各乡的联合诊所统一合并,在公社中心镇建立乡办民办医院(同年九月建立人民公社后改称“公社医院”)


至一九六二年(一九六二年一月原常熟县属的十四个公社和一个农场被划归新建立的“沙洲县”,即现张家港市),常熟全县共有公社医院和公社联合医院三十三所,至一九六五年统一改称“公社卫生院”。在此过程中,社会上个体执业的医生迅速减少,一九五七年约占当地行医人员总数的21.8%,至一九五八年基本消失。


笔者出生成长于常熟东乡的一个镇上。当地在历史上不同时期曾是区、乡及公社等机构所在的中心镇。公社境内除中心镇外,另有几个被农村化的集镇(五十年代初期三个,其中一个后被划入另一个公社)。镇上有一家医院,还有一家“药材店”。最近因为阅读方小平的研究,我好奇地翻看当地镇志中的医疗事业部分,发现民国时期当地乡镇的医生曾分布于境内各处,除了几个镇上有内科、外科和妇科等诊所外,还有一些医生在乡村执业,他们有的是世代祖传的名医,也有的出自当地有名的乡绅家族。而“药材店”一业,在中心镇原有四家,在另外的两个集镇上曾分别有一家和三家。


也就是说,当初那些分布于乡镇各处的医生和药店,在五十年代先后歇业,或者集中到了公社的中心镇上。江南乡镇地区医疗体系的这样一种变化,一方面无疑有利于政府对医疗业和卫生保健体系的管理,也有助于政府对防疫事业的推进,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包括病床的设置、医技设备的配备,以及医护人员的培训等。


但同时期,乡镇社会中的医疗资源被统一集中到了人民公社的中心镇。这样一种医疗资源的聚集,无疑会增加农民问诊就医的难度。在笔者看来,江南地区自明清以来长期形成的城-镇-乡间有机的商业体系和生活空间,在五十年代的急剧社会变动中被改变,这不可避免地给农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影响。这其实构成了六十年代前期各地基层政府开始在一些集镇上恢复农副产品贸易点,并在生产大队设置“综合商店”和半医半农的卫生员的一个现实背景。


这样的角度,或许也可用来解释全国最早的赤脚医生何以在一九六五年出现于江南地区的川沙县江镇这样一个历史现象。而六十年代末期被正式冠名并被推广的赤脚医生制度,正如方小平所指出的,它其实是原来已经出现的大队卫生员制度的一种延伸。


三、工业化体系与西医的普及


在书中,方小平以实证的资料,令人信服地表明西药快速医治疾病的效能和价格变化等因素,是让农民广泛地接受西医的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赤脚医生曾扮演了重要的媒介作用。但就我的经验来看,西医的普及,还受工业化体系的影响。


中药在江南小镇上向来是寻常药物,还记得在镇周边的小路上看到过药渣被倒在路中央,据说是病家相信,喝过的药渣被许多人踩过,病会好得快。但我自小到大,好像没有喝中药的印象,那个年代里也不记得家中熬制过中药。今天想来,那不是因为父母排斥中医中药,而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单位里有一个西医的医务室,厂里职工及其子女如有感冒咳嗽或生各种小病,都会去医务室。厂医是从县城分配来的一位女医生,她可以直接开方、配药并打针。


父母的单位是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早期产物。一九五〇年抗美援朝爆发,因为美国对华实施棉花禁运(棉花不仅是当时中国轻工业的支柱产业棉纺织业的原材料,棉绒也是制造炸药所需的战略物资),政府随即对国内棉花收购实施管理,并大力推广棉花种植。与此同时,政府以最快的速度在棉花种植地建立国营棉花加工厂——父母所在的工厂即于一九五一年建立并于当年投入生产。同后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建立的三线工厂相类似,单位对职工及其子女的日常生活提供各种内部的服务设施和福利待遇,我们许多子女基本上是作为“厂里的孩子”在厂区长大的。


最近翻阅镇志,意外看到民国时期当地已有三个西医在乡内行医。除了在中心镇上和另一个集镇上各有一位,还有一位就在镇上一家民营轧花厂内——原来,企业聘用西医驻厂执业,在当地镇上早有先例。这让我意识到,西医在江南城乡地区的普及,与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的程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与传统的农业劳动不同,在近代工厂,一个职工顶一个岗位,职工的身体状况直接关系到机器的正常运转和企业生产效率,企业主对可以快速医治疾病的西医有需求,这是不难理解的。


这也可以被用来解释一九四九年后“劳保医疗”体系的形成机制。据常熟县地方志载,一九四九年新政权建立当年县境内就有几家工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免费的防病治病医疗福利。自一九五一年起,一些有条件的国营工厂、企事业单位实行“劳保医疗”,除职工免费医疗外,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半费医疗,一些较大的单位并开始自办医疗保健室。


据载一九五二年县内共十二家工厂实行劳保医疗,一九五九年这样的单位增至一百三十二家(受益职工一万两千九百人)。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一些集体企业也开始在工厂内设立保健室。同时由于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兴起,一九八五年县内享受劳保医疗的职工增至二十万。


地方史中的这些医疗史信息,让我意识到,工业化历史构成了西医在中国普及的一个重要机制,而劳保医疗体系的形成,曾经有一个自下而上被逐步推进的过程。


四、“特效药”与国家医疗资源配给机制


记忆中,厂里职工因大病被送到外面去医治的事例,多是因为工伤事故。那时的工人如果因工致残,会得到医疗/生活的保障。厂里曾有位师傅在事故中失去了一只脚,后来装了义足,一直还在原来的技术岗位上工作。八十年代还有位年轻工人在事故中失去了一只手臂,直到最后工厂转制时仍被留在企业的资产管理小组。


至于职工重病医疗的故事,自小到大,我从老职工那儿听得最多的,则是我父亲的事。“你父亲年轻时得了肺结核,那时看他的样子我们都觉得肯定不行了,没想到居然治好了。”父亲的肺病发作是在建厂初期,我还没出生。我后来几次向父亲问起这事,每次他都简单明了地回答说:“那是因为国家用外汇给我买了‘雷米封’药。”有次他还提到,为了他的康复,厂里食堂有一阵曾每天为他蒸煮特殊的营养汁。


肺结核即一般说的“痨病”,直到特效药“雷米封”被发明之前(异烟肼,德国化学博士在一九一二年合成,一九五一年在纽约开始临床试验,一九五二年由罗氏公司首先在美国上市),它一直是近似于绝症的传染病。在五十至六十年代,虽然国外已有特效药,但在国内还很稀罕。


在近年出版的一些回忆录中,还可以看到当年上海有人用黄金托香港亲友辗转买药的往事。我父亲当年作为一家地方国营企业的一个普通职工,能获得那样的医疗待遇,当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的政治地位。我相信,那主要是因为他的技术,在五十至六十年代工业化的举国体制下,那应该是国家对于稀缺的高级技工的一种特例特办。


一九五一年建厂当初,政府曾从各地紧急调集来一批技术业务人员,包括两个上海师傅,其中一个是我祖父。祖父属于中国最早一代“引擎师傅”(柴油发动机师傅),同时还是棉花剥绒车师傅,曾随各类机器流转于上海城乡和江南各地,五十年代时他已经年老体弱,不过他带了两个徒弟过来一起参加建厂,我父亲即是其中之一。病愈之后的父亲热情地投入到了新时代的国家工业化进程中。他嘴里常提到的“国家”,显然不只是他的工作单位。


在那个国家急需技术工人的时代,除了厂里的本职工作,几十年里他曾为江苏省和当地乡镇企业培训过一批批柴油发动机师傅,并不断去各地为陆续新建的轧花厂帮助排车、修车,到上海和全国各地的柴油机厂、纺织机械厂购买机器,配置设备。记得“文革”初期他还被征调,带着苏州专区的技术工程队参加了国家南水北调的“江都翻水工程”的柴油发动机安装工程。


在那个时代,工人和国家之间,一定有某些制度的、道义的契约关系在起作用——无私的奉献被视为工人的义务,而对奉献者的保障也被视为国家应负的责任。又或者,那体现了一种报酬结构的运行。在那种结构中,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给,是把群体及其个体对国家目标的重要性及其贡献的大小作为其价值依据的。


今天回望过去,我们不难看到冷战背景下社会主义工业化时代的国家医疗资源配置的一些逻辑——那是具有效率优先、手段服从目标、结果重于一切等特点的功利主义的逻辑。在那样的逻辑下,东南沿海原商品经济发达地区曾经历了一个去城镇化的过程,包括社会医疗资源的空间集聚。同时在不同的职业人群之间,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国家医疗资源差异化配置的社会体系。六十年代末期的农村合作医疗及其赤脚医生制度,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非常遗憾的是,这样的制度体系,在后来的社会演变中,被结构性地且更为精细地沿用到了新的医疗保障体系之中。


基于相同的逻辑,在那个不无特殊的国家工业化时期,工人以及他们的劳动和生活,曾被赋予了“公”的属性,被认为具有“为了国家”的价值,是需要企业及国家保障的。相对于此,在九十年代以来的产业化大潮中,劳动者被移置于资本市场,这让几亿农民获得了自由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但同时,劳动的“公”的意义被逐步消解,工人的生活被归入私域,甚至“工人”的身份也被“民工”“打工人”甚至“厂工”等特殊的标签所取代。这些变化,被一些学者归因于不同的思潮或主义,而我从实证的社会史中看到的,则是国家治理逻辑的延续性。


(《赤脚医生与中国乡村的现代医学》,方小平著,董国强、干霖、王宜扬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〇二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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