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席(ID:yixiclub),作者:赵冬梅(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我们讲中国的史学传统的时候,常常说我们有一个秉笔直书的传统,历史记载之所以出现了一些重大的漏略,是因为统治者、当权者的干预。
但我想说的是,“恶不可书”其实是一种普遍性的选择。孙抃,作为一个略高于平均水平的史官,他也认为“国恶不可书”。不仅仅是国家的恶,父祖的恶、尊者的恶、死者的恶,其实都不可书。
这就是我们传统的道德至上的、功利主义的真实观。为了善和美,可以隐藏真实,牺牲真实;这再往前一步,就是“制造事实”。
传统中国,何为真实?
2021.09.25 深圳
大家好,我叫赵冬梅,是一名历史学者,现在在北大历史系教书。今天我讲的话题是:传统中国,何为真实?
事实上,我今天打算用一个非常复杂的方法,来讲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其实,我自己也经常批评学者们有时候会用非常复杂的方法去解决很简单的问题。但是,我觉得我今天谈的这件事,是必须用相对复杂的方法来解决的——我要谈的就是“真实观”。
什么叫做真实观?真实观就是特定时期、 特定地域的人们对于“如何是真实表达”有着约定俗成、不言而喻的共识,这种共识就是“真实观”。在不同的地域和时段里,人们的真实观是不一样的,这决定了我们如何讲述和表达客观发生。
也就是说,在主观表达与客观发生之间横亘着真实观,真实观决定着主观表达与客观发生的符合程度。
如果换成传统的话语来讲,就是“义”决定“文”与“事”的关系。
孔子的表达难题
“文”、“事”、“义”这三个词来自哪里?下边的内容可能有一点点掉书袋,请大家暂且忍耐。(不要被劝退,可以先跳过看下一部分。)
《孟子·离娄下》有这样一段: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就是说,圣王的时代过去了,用诗来表达记忆的“诗经的时代”也过去了。紧随其后的就是史的时代,就是《春秋》的时代,有百国《春秋》。而在所有的《春秋》的表达之中,最高级别的就是孔子删订的《春秋》。
孟子用“事”、“文”、“义”三个词来解读孔子的《春秋》。孔子的《春秋》它记载的是什么呢?“其事”,那个客观发生是指齐桓晋文;他的文字、他的表达方式叫做史;贯穿在其中的真实观就是“义”。孔子说“述而不作”,他只传述旧文化典籍而不创作。但是孟子认为孔子在《春秋》之中表达了他的“微言大义”。
孔子生活在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他删订六经就是试图恢复、建立理想秩序。但是在那样一个时代,在孔子周围的客观发生和他想要建立的理想秩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他想用史来表达事,从而达到阐释义礼、建构理想秩序的目的,这是非常难做的。这是孔子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表达难题。
但是儒家认为,孔子是完完全全做到了的。孔子究竟是怎么办的?
在这,我们举一个特别小的例子,在《春秋经》的鲁宣公十一年有一件纪事,就是“楚人杀陈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大家乍一看这段经文可能很难理解。我们先看两个跟“楚”有关的词,一个是“楚人杀陈夏征舒”,一个是“楚子入陈”,指的都是楚国的楚庄王。楚庄王封爵的正式称号应当是“楚子”,可是《春秋经》里第一句话称“人”不称“子”。
为什么称“人”不称“子”?儒家对于孔子的微言大义是这样解释的:“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当时仍然是一个以周王为天下共主的时代,诸侯不能够擅自征讨,而楚庄王入陈并未取得周王的许可,属于“非礼擅行”——《春秋》作为正经,必须加以贬之,所以一上来先称他为“楚人”,不用尊称。
那为什么后面又用“楚子”来称呼他呢?夏征舒杀了陈国的君主,楚庄王率领诸侯杀掉了陈国的乱臣贼子夏征舒,尽管没有取得周王的许可,但他“以贤君而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这件事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在当时的形势下是可以接受的。
传统儒家认为,孔子的叙事对于理想秩序的重建是有帮助的,它的“义”是清楚的。可是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事”的面目是模糊的:“楚庄王入陈”这件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到底发生了什么?
幸好,《左传》对这件事有更详细的记录。我要继续掉书袋,带大家读一读《左传》。
《左传》中提到,“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陈国发生了夏征舒之乱,于是楚子率领诸侯伐陈,“杀夏征舒,轘(huàn)诸栗门”。《左传》记录的第一件事是楚庄王入陈去讨伐乱臣贼子,第二件事是杀了夏征舒。
第三件事是《春秋经》里面没有的,就是“因县陈”——楚庄王占领了陈国,把陈国变成了楚国的一个县。
这就有问题了。去讨乱臣贼子,却占了人家的土地,这就大大的不对了。
接下来,就要说到楚国一个非常有信义的臣子申叔时。在楚庄王率军入陈的时候,申叔时正在出使齐国,他没有经历这件事情。申叔时回来以后,他向楚庄王复完了命,就扭头回去了。
楚庄王就很纳闷:“大家都来祝贺我,你为什么不祝贺我呢?”
于是申叔时说:夏征舒的罪过是很大的,“讨而戮之,君之义也”,这是对的。可是你讨完罪之后却贪图陈国的富庶,占领了陈国,这件事情做得不对。申叔时向楚庄王表达了劝谏,这是第四件事情。
楚庄王从谏如流。“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就是恢复了陈国,并从每个乡都带了一名陈国人回来,让这些陈国人在楚国建立了一个陈郡,叫做夏州。这也算是郡县制的源头。
《左传》表述的第五件事就是,楚庄王纳谏复封陈,还召回了公孙宁和仪行父这两个臣子,以安定刚刚经过大乱的陈国。
通过《左传》的叙事,我们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照之后,我们会发现,《左传》说了五件事情,而在《春秋经》中有所表现的只有三件事。并且,《左传》的叙事是按照时间顺序推进的——楚庄王他得先入陈,然后才能杀夏征舒;可是在《春秋经》中,首先是楚人杀陈夏征舒,然后才是楚子入陈。
两相对照之下,我们看到,《春秋经》的叙事有漏略,还有时序的倒错。我们该怎样理解《春秋经》的漏略和时序的倒错呢?
在这儿,我们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孔子漏掉的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楚庄王曾经因为贪欲占领了陈国,但他又在申叔时的劝说之下恢复了陈国。这件事情,孔子究竟知道不知道?
从《孔子家语》里边,我们可以确定,孔子是知道这件事情的。
《孔子家语·好生篇》记载:孔子读史,至楚复陈,喟然叹曰:“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匪申叔之信,不能达其义,匪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
他读史读到楚复陈,发出种种感慨,说楚庄王是一个能听的人,而申叔时本身又是一个“信人”,他的劝说才能够打动楚庄王。那么子知此事,何以不书?孔子知道这件事情,为什么不书呢?
《左传》说,孔子这样写是“书有礼也”,他的书写必须要符合礼、符合义,符合他的真实观。
西晋的杜预对此做了更细致的解释:《春秋经》重视的是,在整件事情中楚庄王“不有其地”,不管中间发生过什么,结果都是楚庄王并没有占领陈国的地方。
杜预还说:“没其县陈本意,全以讨乱存国为文,善其得礼也。”孔子漏略了楚子占领陈国的行为,只谈他讨伐乱臣贼子这件正义的事情,是要表彰楚庄王这个行为,它最终是符合礼义的——这就是《左传》说的“书有礼也”,那些没礼的就不书了。
在孔子这,“义”绝对是第一位的,所有的叙事都是为了表达他心中的那个理想秩序。为了让这个“文”更加地有力,《春秋经》的叙事必须是简约的,要尽可能地略去细节和过程——因为说多了就漏了。在这样一种指导思想下,主观表达对于客观发生的漏略、拣选以及重新编排都是允许的。
这种真实观,是一种道德至上的真实观,为了道德之美可以不惜损害事情之真。这样一种真实观,在本质上是功利主义的,它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孔子的目的,就是“使乱臣贼子惧”,通过叙事来张扬礼。
这种真实观贯穿了整个传统中国,从孔子那个时代一直到明清,占主流的都是这种道德至上的真实观。
报忧不报喜
我是学宋史的,所以选了几个宋朝的故事跟大家分享。首先我们来举一个政治实践中的例子。
北宋的第三个皇帝宋真宗刚刚即位的时候,他的宰相叫李沆,副宰相叫王旦。各地会把情况报到中央来,由李沆、王旦筛选后,再向真宗报告。
在这个筛选的过程中,只要遇到灾害、遇到不好的事情,李沆都会上报,好的事情他就不说了,把真宗搞得一天到晚都愁眉苦脸的。王旦就说:本来情况没有这么糟,干吗老吓唬皇帝呢?
李沆告诉他:皇帝很年轻,如果不让他知道天下是如此艰难的话,他就不一定会去干什么了。即使不留意声色犬马,也可能会出现大兴土木、立庙祈祷这样的事情。
李沆离世以后,真宗确实做了这些事。因为李沆的先见之明,后来的宋朝人称他为“圣相”。
我们知道很多宋代的宰相,但是能够被称为“圣相”的只有李沆一人。而他之所以被称为圣人宰相,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向皇帝奏报的时候只报忧不报喜。
李沆的奏报是选择性的、功利主义的、道德至上的,但这是被肯定的。这是传统的真实观在政治实践当中的一个小例子。
冯守信修河
接下来我们看一个有点复杂的例子。王安石曾经作过一个《冯守信神道碑》。
冯守信是一名禁军高级将领。在和平时期,这位禁军高级将领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功绩就是修河——黄河决口了,冯守信带人去抗洪抢险,顺利地堵上了决口。
王安石是个大手笔。他应该是深谙新闻之道的,很懂得创造一个意象并让它定格在那。我们可以读一下王安石这段生动的描述。
当此时,河决滑州,天子以为忧,问谁可使者,公自言:少长河上,能知河利害。诏以公为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知滑州,兼修河都部署。河怒动埽,埽且陷,公坐其上指画自若也。遂号其部人,以一日塞之。天子赐手书奖谕。
冯守信被任命为“修河都部署”,就是抗洪抢险的前线总指挥。“河怒动埽,埽且陷”,就是黄河怒吼着奔向堤岸,大堤就要垮塌了。而在这个时候,周围都是慌张的面孔,只有冯守信“公坐其上指画自若也”,冯守信端坐在黄河大堤之上,指挥自若。“遂号其部人,以一日塞之”,他效率非常高,一天之内就把黄河的决口堵上了。
朝廷还为修河的成功举行了庆成典礼,并且“天子赐手书奖谕”,皇帝还有亲笔的批示,表彰冯守信的功绩。
治河的事情发生在1019年。1021年,冯守信去世。王安石的《冯守信神道碑》,作于冯守信死后39年。但这个治河,治得真的这么好吗?
事实上,在冯守信堵上决口之后,“议者咸请再葺”,大家都觉得有问题、还应该再修一下。
但是修河都部署冯守信的回答非常绝妙,他说:“吾奉诏止修西南埽,此非所及也。”你们说的那个问题在东北边,皇上命我来修的是西南埽,东北边不归我管。所以在1019年当年,大家就对修河的效果有争议。
到第二年(1020年)的六月,黄河又下大雨,冯守信治理过的滑州河段再次决口,而且是“害如三年而复甚”,跟前年一样发生了灾害,甚至这个灾害还更严重一点。朝野舆论一致认为,这就是冯守信的问题,“人皆以罪守信焉。”
以上这些信息都来自《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在冯守信死后147年,南宋的历史学家李焘作了这部非常棒的北宋编年史,告诉了我们冯守信治河的真相——实际上,他失败了。
王安石的《冯守信神道碑》,却把他描述成了治河英雄,给他画了一幅了不起的画像。当然,神道碑也好,墓志铭也好,都是一种定制写作,它是孝子孝孙拜托那些大手笔的人为死者写的一种英雄事迹的展览。
这种定制写作,它“允许只说部分的真实”,它只要求赏善,不需要罚恶。更何况王安石可能还拿了人家的钱。但是我们仍然会好奇,王安石是否知道真相呢?
1020年黄河再度决口的时候,虽然“人皆以罪守信焉”,但是冯守信并没有因此受到责备,他还升了官,被封为威塞军节度使。直到1021年八月他过世,朝廷都没有追究过他修河失败这件事。而且,在死后31年,冯守信还得到了“勤威”的谥号。“威”是表彰他的武干,“勤”是说他尽忠职守。而在冯守信的四大“勤威”事迹之中,比较重要的一条就是修河。
由司马光执笔的冯守信的《谥议》里就说:“白马之河,漏为横波。堤防之劳,太尉重焉。”在冯守信死后31年,司马光作为官方的礼官,在讨论冯守信这个人的盖棺论定的时候,仍然是承认他修河是成功的。所以我觉得王安石不存在故意说谎的可能。
直到冯守信死后147年,我们在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里,看到他修河的真实结果。当然,李焘不是唯一一个记载这件事情的,他是有索本的——其实在国史本纪和志书里,在宋朝人讨论修河、讨论水利工程的记载中,还是记录了修河的失败。
有关冯守信修河的记载,出现了两条脉络。一个是冯守信的履历传记,“天禧修河”止于1019年,止于那个庆成典礼,一个英雄定格在那里,被历史记住了;还有一个就是在国史本纪、志书当中,这个记载止于1020年黄河再度决口。
我们看到,出于不同的目的,对同一事件可以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表达。但是这两种记载背后的真实观是一致的——为了善和美的目的,可以隐藏真实,可以牺牲真实。
国恶不可书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在宋夏前线战场上牺牲的大英雄,叫刘平。1051年,他的儿子请求朝廷褒奖刘平。这时候,作为礼官和史官的司马光就去查刘平的事迹。在调查的过程中,司马光发现了一个令他感到震惊甚至愤怒的事情——
在宋朝最重要的两种官方记载《时政记》和《起居注》中,都没有记载宋夏之间爆发战争。而且宋夏爆发战争之后,北方的大国契丹还趁机勒索。这样一个关系宋朝命运的大事件,在最重要的历史记录当中竟然只字未提。
于是,年轻的史官和礼官司马光就想要负起这个责任。他跑到枢密院(相当于宋朝的国防部)去追寻本末。之后,他跑到史馆去找他的上司,也就是使馆修撰孙抃。他去跟孙抃商量说要把这件事补上。
孙抃回答他说:“国恶不可书。”这件事就这么被按下来了,没记上。
谈到古代的史官,我们常常都认为那些优秀的史官都是秉笔直书的,而孙抃却说“国恶不可书”,并且他反对年轻史官司马光去把事实补进记录里。
那么孙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一个避事的人,一个不负责任的史官呢?
不一定。在孙抃的行状当中,记录了一件不太一样的事情。孙抃曾经在皇帝的读书班陪皇帝读书13年,在读书班中曾经有一个习惯,就是读历史的时候,读那些前代的兴衰,每次读到“衰”、读到要亡国了,就会跳过去不读了。但是孙抃到任之后,他觉得古代的史官记下来这些衰乱败亡的事情,就是为了给今天的人借鉴;如果这些都不读,他们的记录就没有意义了。
在孙抃的坚持之下,这些前代的“国恶”不但要读,还要重点解读。所以孙抃不是个避事的人,他是一个非常正直和优秀的士大夫官僚。
但是他说“国恶不可书”,导致这件事情之前漏略,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仍然漏略。
我们讲中国的史学传统的时候,常常说我们有一个“实录”的传统、有一个秉笔直书的传统,历史记载之所以出现了一些重大的漏略,是因为统治者、当权者的干预。
但是我想要说的是,“恶不可书”其实是一种普遍性的选择。孙抃,作为一个平均水平的、甚至比平均水平还要略高一点的史官,他也认为“国恶不可书”。联系起前面讲的例子,不仅仅是国家的恶,父祖的恶、尊者的恶、死者的恶,其实都不可书。
这就是我们传统的那种道德至上的、功利主义的真实观。如果它不是美的、不是善的,我们可以不说;它允许选择,允许漏略,这就有一种可能:再往前一步,就会出现“制造事实”的情况。
范吕解仇
这就要说到下一个故事“范吕解仇”。故事有四个主角,就是吕夷简、范仲淹、欧阳修,和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
吕夷简是老一辈的政治家,范仲淹、欧阳修基本上是同辈的政治家,范仲淹的儿子是下一辈的政治家。
在范仲淹和欧阳修成长的过程中,他们对于吕夷简的不良行为的指摘和揭露,是他们政治生命当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他们最初的贬谪也都是拜吕夷简所赐。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范仲淹、欧阳修和吕夷简是正邪不两立的。
到了1052年,范仲淹故世,欧阳修受范家的委托作《范仲淹神道碑》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吕夷简和范仲淹曾经是敌对的。但是后来宋夏战争爆发的时候,吕夷简是宰相,吕夷简选了范仲淹去前线抗敌,他任命了范仲淹做边防大帅。在范仲淹路过开封前往西北前线的过程中,范和吕两个人曾经面谈。之后,范仲淹上前线破贼,恢复了和平。
那么,这两个人见面的时候,究竟有没有实现内心的和解呢?欧阳修在作《范仲淹神道碑》的时候,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二公欢然相约平贼。”——相约平贼是真的,但是真的“欢然”吗?这个不好说。
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说:没有,我爸爸从来没有“与吕公平也”。“请易之。”拜托欧阳叔叔把这个删掉。
欧阳修是怎么回答的?他说:这是老子亲眼看见的,你一个小屁孩,你知道什么!
再看范家的反应。范纯仁真的就把这二十多个字删掉了,才把这篇神道碑刻到石头上。按照当时的习惯,刻石之后还要制成拓片。范纯仁就把拓片送给欧阳修,欧阳修说这个“非吾文也”,他不是这么写的。
这两个人之间的争执是很有意思的。究竟是否“欢然”?说实在的,范仲淹死了,死无对证。我个人更倾向于范纯仁说的可能更接近真实,毕竟是亲生儿子,可能知道父亲心里所想。
那么,欧阳修为什么坚持要用文字来制造“欢然”,制造一场可能不存在的和解?
原因很简单:欧阳修想要一个欢然。年轻时候的欧阳修是一个非常尖锐的批评者,非黑即白,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事情会大张挞伐。但到了1052年,作为一个更成熟的政治家,欧阳修深深地知道和解与宽容的作用,他想用文字来制造一个“欢然”,并且他希望把这个“欢然”先刻到石头上去,让大家看见,再刻入人心。他希望在政坛上能带来一种欢然的政治和解的氛围。
这是已经进入成熟状态的欧阳修的想法,但是范纯仁不能理解。欧阳修的这种做法,就像晚唐罗隐曾经说的那样:“君子有其位,则执大柄以定是非。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以此警当世而诫将来。”
这种想法其实就是传统时期中国君子的想法,他们对于文字有一种过高的期待,希望用文字来整顿世界秩序、拨乱反正。
这种企图,都可以向上追溯到孔子。从孔子一直到明清,在整个传统时期,占主流的都是这种功利主义的真实观。
我们总是主张,要从客观发生中去选择那些符合善和美的标准的事情,以善和美的顺序来表达。这种真实观它理应做到不捏造、不回避,在求美求善的同时不能损害真。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它有时难免越界,甚至出现“制造事实”的情况。
以上就是我对于传统时期真实观的一个小小的研究,论述起来比较复杂。学者总是喜欢用复杂的方式来说简单的话。其实用一句话说就是,传统时期的真实观,它允许甚至鼓励对于事实的漏略、拣选和重新编排。
当然,我不能说传统中国是不追求真实的,这句话本身其实是错的,只是说传统中国所追求的“真实”,和我们今天理解和追求的“真实”是不一样的。传统中国并不追求仅仅符合客观发生的真实,这就是我所说的传统中国的真实观。这种真实观可能会妨碍中国人进行分析性的思考,也可能会阻碍我们对于自然的探索。
追求客观真实,实际上需要更为复杂、更为成熟的思考方式。
我自己做这个题目,有一个感慨:在这些年的历史写作和历史研究中,我有一个自己的历史观,就是我不认为历史本身有什么规律可言,历史其实是由相当多的偶然造成的;我身为历史学者能够提供的,就是细节和过程——在细节和过程当中,我们不断地接近真实。
最后这张照片,是我儿子的座右铭:“在生命中,不断探寻真实。”
他是一个即将跨入20岁的青年。他时不时把这句话拿出来提醒他自己。我想,我们进入现代的中国人,其实也应该更有勇气去直面真实的世界,因为真实本身就是有力量的,就是美的。
谢谢大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席(ID:yixiclub),作者:赵冬梅(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策划:Shannon,剪辑:大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