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十一人(ID:caijingEleven),作者:江帆、韩舒淋,编辑:马克,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全国煤炭供应形势趋缓之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下称山西矿监局)对晋能控股集团(下称晋控集团)作出处罚。
12月12日,山西矿监局发布《关于晋能控股集团及部分煤矿违法违规生产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针对晋控集团违规无序增产增供作情况通报并予以相应处罚,并要求各驻地煤矿监察执法处将该通知立即传达至辖区所有煤矿企业。
山西矿监局已向晋控集团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对相关煤矿依法依规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矿长记分等行政处理处罚措施。
晋控集团是中国第二大、山西省最大煤炭企业,煤炭产能4亿吨,电力装机3814万千瓦,旗下有晋控
煤业(601001.SH)、晋控电力(000767.SZ)、通宝能源(600780.SH)三家上市公司,2021年世界500大排名第138位,中国500大排名第44位。
《通报》称,晋控集团在增产增供期间,存在凭矿井规模“一刀切”下达增产指标、取消年度月度检修计划,要求原实行夜班不生产的矿井恢复夜班生产等问题,不落实国家有关安全保供政策。
监察发现,前三季度,晋控集团有54座煤矿超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超产幅度大于100%的有4座,超产幅度50%~100%的有13座。10月,该集团有45座煤矿超月度允许的最大能力生产,单月超产幅度达100%以上的有8座,超产幅度在50%~100%之间的有10座。
《通报》共点名批评晋控集团所属15座煤矿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煤矿方面,安平、马道头、虎龙沟等部分煤矿严重超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李阳、马道头、成庄等个别煤矿隐瞒工作面、超强度组织生产;塔山等个别煤矿超系统能力组织生产。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方面,胡底煤业、坪上煤业、上社二景煤业等5座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新大地煤业、长沟煤业、保安煤矿、胡底煤业、上社煤业、上社二景煤业6座矿井违规夜班组织生产。
《通报》指出,晋控集团及部分所属煤矿上述行为共违反了四份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今年9月,中国爆发“煤荒”,继而引发“电荒”。东北地区出现拉闸限电,影响民生,引发广泛关注。进入10月后,在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前所未有的煤炭增产稳价等措施的连续干预下,国内煤炭市场正在趋稳。
中电联在12月6日发布的周报表示,当前电煤库存已超上年同期水平,迎峰度冬电煤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但煤炭价格仍远高于红色区间和发电供热成本。并在建议中表示,随着气温下降耗量上升,供需两旺态势逐步明显,应继续保持当前电煤供应水平,更要提高煤炭供应质量,以高热值煤炭供应为主,合理控制低质煤供应。
在此轮前所未有的煤炭增产保供中,内蒙古和山西承担任务最重。从《财经》记者10月走访两地代表性煤矿的情况来看,保供殊为不易。受制于产业规律、以及安全、环保的三方压力,煤炭产能短期内难以大幅增加,煤炭企业只能在多重监管约束下尽力保供。
晋控集团四季度对口保供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六省(区市),承接2070万吨的增产量,即山西省近半的增产任务。四季度增产量与该集团的月度核定产能接近,相当于要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生产四个月的量。
针对增产任务,晋控集团有关生产专家此前10月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集团生产矿井和复工矿井,各承担增产产量的一半。生产矿井方面,大、中、小型矿井在完成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上,增产5%~15%不等。
这类增产生产计划,山西矿监局《通报》称其为“不顾安全条件‘一刀切’式的违规下达增产指标”。
综合来看,此次《通报》监察的问题多指向了各个煤矿的超设计(核定)能力生产。
历史上,中国诸多煤矿存在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问题,超产是行业常态,这部分极具弹性、导致煤矿长期超产的非法地下产能被业内称为“表外产能”。今年3月,危险作业罪入刑,煤矿超产正是其重点打击对象,也是今年煤炭供应偏紧的外部因素之一。而从此次《通报》情况来看,超产现象依然存在。
从《财经》10月走访调研情况来看,中国不缺煤炭资源,也不缺煤炭产能,供应没有跟上的重要原因是各种安全、环保监管和事故性因素制约了煤企的生产意愿。
有市场人士此前对《财经》表示,在当前趋严环保、安监政策环境之下,已经完成年度生产目标的煤企普遍存在顾虑,惧怕承担风险以及有关部门的“秋后算账”,恐得不偿失,增产意愿受到限制。
“发改委想让增产、允许超产,但最后查处超产的是安监、公安,本就是两张皮。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很难办。因此,增产只能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落实,绝不能有超产,绝不能出事故,这是底线。”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煤炭国企高管在10月刚接到增产任务时对《财经》表示。
亦有大型煤炭负责人向《财经》记者坦言,在9月底保供要求刚下发时,他就非常担心,“只是国家发改委要求增产没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煤监局等不同部门对环评、土地、安全等环节各有监管要求”。
从山西矿监局的此次《通报》来看,煤企此前顾虑的“秋后算帐”确实发生了。但也需清醒认识到,在当前保供期间,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确有增加,安全风险管控难度也随之加大。
年末岁初历来是煤矿事故的高发期。《通报》强调,煤矿企业要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特别是在增产增供的特殊时期,要坚守“不出事故就是对保供最大支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的理念。
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警惕煤矿企业受高额利润驱动违法违规冒险蛮干、以保供为名突破安全底线、安全生产长周期造成思想麻痹的三大风险。
《通报》认为,当前应严格责任落实,全力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四项主要措施: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报》重申,应完整、准确、全面落实10月初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不得超能力下达保供指标,不得不顾安全生产实际考核保供任务;煤矿必须按照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优化采掘接替,加强设备日常检修,保障平稳生产运行,不得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12月9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副省长贺天才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当前山西省煤矿生产负荷重,安全生产压力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煤矿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全省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等各类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止煤矿事故发生。
针对处罚落实情况,截至发稿,《财经》记者未获得晋控集团回复。晋控集团在12月10日曾发布消息表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召开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会议强调煤业集团各单位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保供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具体问题,对照上级意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
要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作业,科学组织生产,优化煤质结构,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全员、全覆盖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度,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要加强矿井动态巡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跟班下井制度,保障矿井安全高效运行。
山西矿监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按照12月9日会议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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