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先生制造(ID:EsquireStudio),采访:旁立,编辑:刘敏,原文标题:《“小花梅”背后的怒江傈僳族女人:被讨走?被拐卖?还是自主婚姻迁移?》,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2010年,青年学者陈业强第一次到云南怒江州福贡县做田野调查。当时他是云南大学民族学在读博士。在福贡县的村子里,他第一次发现,本地大量傈僳族女性外嫁到东部地区,这其中有自由恋爱,有男方上门讨亲,也有大量女孩是被介绍人带走,懵懵懂懂去了外地。
在陈业强多次做田野调查的村庄,总人口2100多人,嫁到外地的女性就有100多人,而福贡县公安局记录,福贡县从1988年到2009年,共有4005名妇女外流,被拐卖外流的有1750人。
“拐卖”,在这里有复杂的含义:王金玲将“拐卖”定义为“具有出卖的主观意图,以获利为目的,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人或物后进行出售。”(王金玲,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被拐卖婚迁妇女访谈实录》《中国拐卖拐骗人口问题研究》等书)
本地一些家庭因为家庭生活贫困, 且欠有外债,为了偿还债务,和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把女孩嫁到了东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的男性虽然年龄比较大,长相差,但是他们的家庭条件比怒江地区的家庭条件好。当面临生存危机时,婚姻有时就变成了一种交换,女性可以用自己的身体跟男性的经济条件相交换。但是,来怒江讨媳妇的男性往往采取欺骗的手段,实现自己跟怒江傈僳族妇女婚配的目的。有的怒江傈僳族妇女由于对外面的世界存在着美好的幻想,以为嫁到东部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当嫁过去后,才发现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很大,她们的丈夫一般是在本地找不到妻子的“剩男”,要么是家庭条件差,要么是身体有残疾,要么是犯过错误、口碑不好的男人。
陈业强把这些调查写成了博士毕业论文,并在2015年出版了《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一书。
这本书出版七年后,在今年春节,一个叫“小花梅”的云南省福贡县的女性,在江苏徐州的境遇,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身份,引起全国关注。
根据官方通报,“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据小花梅亲属反映,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
福贡县嫁到保山市、福贡县嫁到东部沿海省份,根据陈业强的田野调查,这是本地极为常见的两条妇女外嫁路线。回到10年前福贡县的背景,可以重新理解这条社会新闻,更深刻地理解当地一代女性的命运。
陈业强如今是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研究与发展中心教授、《山东女子学院学报》主编,长期关注女性权益。我们连线采访了他。
先生制造:福贡县在您去做研究时是怎样的情形?女性的家境、学历都怎么样?
陈业强:我调查那个村有100多个妇女嫁到东部沿海省份。在2010年前福贡县还很少有人考上本科的,辍学率比较高。当地对教育还没像东部沿海地区那么重视,因为身边上大学的比较少,因此当地人没有东部沿海地区的人那么强烈的上大学的愿望。
2010年开始我在福贡县做了多次田野调查。1978年以后,陆续有大量的怒江傈僳族族妇女婚姻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在这之前为什么没有嫁到嫁到东北沿海,因为以前它是怒江地区是孤岛,那时候交通不便,信息闭塞。
外面的人去一趟怒江是很周折的事情,现在从昆明拼车过去约有9个小时。我以前去怒江做田野调查是晚上6点从昆明坐上长途大巴,卧铺,第二天早晨才到,差不多有12个小时。怒江大峡谷,路也不好,颠簸一夜才能到。
改革开放以后,怒江的路比以前好了些,信息也畅通了,东部沿海一些大龄青年找不到对象的,就去怒江讨媳妇,所以怒江傈僳族妇女嫁到东部沿海地区的就比较多了。
先生制造:您之前做研究时,在山东见到了几位嫁到山东的傈僳族妇女,但她们后面又“跑”回去了。您如何理解这样的情形?
陈业强:我觉得跑回去的妇女,是因为当时她们嫁出来的时候年龄小。东部大龄男青年娶的怒江傈僳族女孩,大部分是15岁到20岁之间的女性。这些女性嫁到东部沿海地区之前不了解男方和男方的家庭情况。这些男性把自己的条件说的很好,怒江那边女孩的家人也以为她们嫁到东部沿海地区会生活的更好。
这种“嫁”中,也有被拐卖的——拐卖就是具有出卖的主观意图,以获利为目的,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人或物后进行出售。由于信息不对称,婚姻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的这些女性不太了解东部沿海地区的情况,嫁过去之后她们后悔为时已晚,她们年轻,交通又不便,所以就留在了东部沿海地区。有些女孩的年龄小还无法婚姻登记,就先同居,想跑也跑不掉,男方家人看得比较紧,女孩们就生存了下来。
后来她们逃走,我觉得也是一个觉醒的过程。这个觉醒的过程是个复杂的过程。
首先,嫁过来的这些女性和东部沿海的这些男性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很多女孩的家庭是为了彩礼,为了让女孩有个更好的生活条件。但嫁过来以后,她们才发现没有媒人或者男人所说的条件那么好。
另外,怒江的经济条件也在不断改善。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西部地区的经济条件逐步改善。
再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个人意识觉醒了,厌倦了没有感情的婚姻。后来交通也相对方便了。为什么好多女性逃离了却丢下了孩子?因为如果她们带着孩子走的话,一是不方便,二是男方为了孩子会到处寻找。 男方花钱娶了一个媳妇,他们肯定想留住她。如果这个媳妇能留在家里是最好的,若媳妇留不住,留下一个孩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最后就是嫁到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姐妹之间有一些沟通,跑了一个之后,形成连锁反应,大家就跟着跑了。
先生制造:跑回怒江的妇女,会面临怎么样的现实?
陈业强:回去的一般都改嫁到本地了,也有少数从东部沿海的一个省嫁到另一个省的。这些女性在东部沿海地区没有社会网络,很难在东部沿海地区一个人生存。留下的一般是在东部沿海地区打工时,认识了另一个省份的男性,在有感情的基础上,嫁到了另一个省。
我在山东遇到一家四兄弟都找了怒江傈僳族的媳妇,老二的媳妇生了一个女儿后又跑回怒江,她在本地找了一个离异男性,也生了个男孩,但后来那个男的出车祸去世了。她再次来到山东潍坊一家家具厂打工,打工的过程中,又认识了怒江的一个单身的男性,他是个孤儿,他们回到怒江建房子,成家,现在又有了一双儿女。她看起来是找到了真爱,是更好的一种结局。
先生制造:当时你在山东做研究,找到了几个嫁过来的福贡妇女,这几个人的生活是怎样的?
陈业强:以我调查的山东四兄弟为例,在80年代时,这四兄弟很久都没有找到媳妇。最后四兄弟全部是从怒江福贡那边娶的傈僳族女性做媳妇。四兄弟当时都30多岁了,其中一个就是通过介绍,花了900块钱彩礼钱娶到了一个17岁的傈僳族姑娘。但娶过来的这四个女孩最后全部跑了。给这个家人留下了四个孩子。
先生制造:这四兄弟怎么会想到去怒江福贡这边寻找媳妇?
陈业强:他们也是通过人介绍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但这里面有一个过程。我当时也疑惑,怒江的女孩什么时候、怎么嫁出去的?后来访谈了一些介绍人,得知最早是地方的参与:把女孩介绍到东部沿海结婚,以改变这些女孩的命运,类似于牵线搭桥。后来发展到民间,开始出现了介绍人,因为傈僳族有自己的语言,外面的人也不懂,就需要一个懂傈僳语又懂汉语的人进行介绍。
先生制造:介绍人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牟取利益吗?
陈业强:肯定是为了利益。介绍费也在增高,我在书里记录了,1996年到2005年,介绍费是500~1000元,彩礼一般是5000~15,000;2005年到2010年,介绍费是1000~2000元,彩礼就涨到了15,000~30,000。2010到2012年,介绍费是2000~3000元,彩礼是3万到6万,是一个不断上涨的过程。
还有就是嫁到东部沿海地区的这些女性需要同伴的情感陪伴、这就像滚雪球一样,一人找到了媳妇,这个媳妇又介绍了女孩过来。
先生制造:其实就是这些婚姻迁移的女孩后来自己也参与到新的婚姻迁移行为里。
陈业强: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自己已经是一个悲惨的命运,然后又去把这种命运复制给其他的怒江傈僳族女孩。
先生制造:介绍人一般会使用怎么样的话语去游说?
陈业强:肯定要把男方说得好一点,否则怒江女孩也不会嫁出去。刚才说的那个四兄弟,四兄弟,家里条件是很差的,在本地完全找不到媳妇,他们就去了怒江,老二给的900块钱彩礼都是借的。
先生制造:所以一般要去怒江这边找媳妇的男性都是富裕省份里面的底层男性。
陈业强:对,是这个样子。
先生制造:但介绍人这种这种行为其实是很难定义为它是拐卖行为?
陈业强:对,你很难在司法层面上,把这种介绍定义为“拐卖”——介绍人的行为,有的是为了这点介绍费,有的是为了给自己找个陪伴,有的就是以为,把老家女性带出去了生活条件会更好。
我觉得包括一开始的牵线搭桥行为,都是一种好的愿望,后来发展到民间的媒人,收取的几千块介绍费,看起来也在合理区间,不算太离谱。但这种介绍里,其实掺杂了很多欺骗。
先生制造:那些女性,她们嫁过去后的生活怎么样?
陈业强:我觉得过得不好。第一,娶她们的男性自身经济条件都是比较差的,他们在本地不好找媳妇,就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或者智力障碍,或者是成分不好,成为了“剩男”。
第二,男女双方的年龄差距比较大,没有感情基础。
第三,这些怒江的妇女来了之后确实不适应当地的文化。怒江的少数民族文化,和东部沿海地区的文化是不一样的。东西部本身的经济差距也很大。语言也不同。
感情的因素、经济的因素、语言的因素、风俗习惯的差异都有。这些女孩的熟人圈在怒江,娘家是遥远的,在东部沿海地区她们没有归属感。
先生制造:男方给的彩礼能够在怒江当地盖一栋房子吗?
陈业强:我觉得80年代的900块钱差不多能建一栋房子,那时候的房子不是水泥房子,是千脚落地房,房顶用石棉瓦,再以前是用稻草,这在山上也花不了多少钱。
2021年年底我去怒江时发现,大部分家庭都修了水泥房子,都是两层到三层,因为政府补贴特别多,一户能补贴6万元。
先生制造:当时您接触到的怒江当地村干部,对于那些嫁到外地的女性是什么态度?
陈业强:我最初去调查的时候,他们并不都认为这些远嫁的女性是上当受骗,有的觉得女孩去了东部会过上更好的生活。
但现在那边的年轻人基本就是自由恋爱了,他们认为这是时代不同了,他们的经济条件好了,不嫁到你们东部沿海了。
先生制造:福贡当地,重男轻女的现象严重吗?
陈业强:当地少数民族没有重男轻女这一说,男孩女孩都一样,这特别好,所以那边的性别比一直很正常。但东部沿海地区性别比失调,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
而且东部沿海地区传统文化对人的束缚还是比较严重的。但是怒江那边很好的,因为少数民族文化里面就没有重男轻女这种倾向。
而且那边的计划生育政策比较宽松,可以允许少数民族生两个。
总体而言,这种婚姻迁徙模式实际上是东部沿海的男性,用一定的经济基础,换取西部贫困女性的年轻美貌,和她们的生育资本、劳动力。这些男性重要的是因此得到了一个孩子,满足了“留种”的愿望。
先生制造:在您的研究中,您提到当时福贡的女性最早是嫁到隔壁保山市,“丰县妈妈”在官方的通报中也是福贡人,通报中说她也是嫁到先嫁到保山那边,然后离婚被介绍到了江苏。
陈业强:因为保山的经济条件比怒江好一点,福贡最初的婚姻迁移是迁移到保山市那边,后来开始进行跨省这种更远的婚姻迁移。
附:《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内容摘录:
1、20世纪80年代初,福贡的妇女最初外嫁到保山。
80年代末,福贡大量妇女开始嫁到沿海地区。
2、婚姻介绍人的介绍费和男方彩礼情况。
3、“滚雪球”式的婚姻媒介
4、怒江傈僳族妇女在几种合力作用下,婚姻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
5、拐卖案例
本文所有图片都来自《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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