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ID:feihuayuchangshi),作者:叶克飞,原文标题:《“凡事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是一种病,唐山打人事件就是例子》,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唐山打人事件之恶劣,已经到了让人愤怒到无法呼吸的程度。
如果将之视为一宗单纯的社会斗殴,显然浮于表面。在我的朋友圈里,许多朋友提出了更深刻的视角。
比如说,指责围观者的冷漠懦弱,这当然是对的,也是几十年来始终未曾停息的社会议题。但问题是,谁让围观者如此冷漠懦弱?鲁迅笔下的看客,多年来并非孤例的上千人围观溺水者却无人援手,乃至今天的一切,除了传统文化的因子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因素?或者说,谁打断了那一根根本应挺身而出的脊梁?民间自救是否存在,又是否可以存在,是否能受到社会的保障?又比如,女性的被侵害,与社会整体氛围有没有直接关系?
还有许多更加深入与辛辣的探讨,在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
当然,肯定会出现的还有“完美受害者”的讨论。即使是这样一宗是非明显的恶性事件,仍然有人试图指出受害者的不完美,恶毒臆测被殴打女性的职业。且不说这是臆测,即使受害女性的职业在某些人看起来真的不那么“高尚”,就等于施暴有理?
甚至还有人认为,事件责任应该对半分,因为“女生不大气”,没有“体谅男生,让人下不来台”。
有一段话说出了人们的心声:“这几个女孩,她们满足了所有完美受害者的条件,没有穿裸露的衣服,没有去偏僻的场合,没有单独出行,没有去娱乐性场合,她们只是坐在热闹的餐馆和姐妹聊天吃饭。这还不算完,她们甚至还满足了对受害者的另一种要求,你不要示弱,不要害怕,互相帮助,敢于反抗。可是你看到了,在绝对的暴力面前,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毫无作用。”
对于“完美受害者”的要求,本质是一种不问是非的和稀泥态度。既是出自对是非的漠视,也是出于对恶的恐惧。它会让人们的底线不断调低,对恶不断纵容。
这样的心态,仅仅是近年才有的吗?当然不是,它几乎贯穿许多中国人的一生,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教育。
如果你正儿八经上过小学,肯定会对中国小学老师非常普遍的一句话记忆深刻:两个孩子闹别扭,A说“B打我”,老师经常会来一句“你不惹他,他会打你?”
这是典型的各打五十大板,至于事件的是非,往往会被忽略。这当中当然有许多因素,比如老师太忙,孩子事多,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问个究竟,各打五十大板是最简单直接的解决方法。但是很显然,这不但不公平,还抹杀了是非观念。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我没招惹他,他却来打我”的现象,孩子会这样,大人也会这样。
在中国的家庭教育里,“凡事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是一句很常见的话。
这句话的出发点其实是自省意识。人当然不能离开自省,只有不断审视自己,才能有所进步。但“凡事”这个说法显然过于极端,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它往往变成了抹杀是非的理由。
“凡事”或“凡是”,经常出现在中国人的语境里。比如中国人劝人别太极端,就会说“凡事都有好有不好”,这句话当然是对的,但“凡事”不就是最极端的说法吗?至于“有好有不好”,关键是看当事人的需求。比如说,小山村有好有不好,这是客观事实,但一个老农民选择坚守,一个读了大学的年轻人铁了心离开,这就是各自的需求。喝水有好有不好,说不定会呛死,但你能不喝水吗?显然不能。而在中国人的生活里,一个人一旦摆出“有好有不好”,其实往往是在强调“不好”,甚至将“不好”当成了全部,以此反对对方意见。
“凡事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也一样,这句话大多数时间的语境都难免有点气急败坏。比如家长批评孩子,发现批评错了,自己又拉不下面子认错,就会来一句“反正凡事要在自己身上找问题”,然后拂袖而去,留下孩子进行实际上无法进行的反思。
类似的还有另一句话。前几年有个网络投票,主题大概是“你最讨厌的父母常用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跻身前十。很多中国父母可能会表示惊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么好的话,怎么就变成“最讨厌”了?
这句话当然有道理,也是一个人理应具备的常识与意识。面对别人给自己指出的缺点错误,如果有,那就改正,如果没有,就用来提醒自己不要犯同样的错误。也就是说,这是一句用来“自省”的话。
但在中国家庭乃至社会,这句话的使用语境简直就是一个大型逻辑车祸现场。最常见的搭配句式就是“我说错了又怎么样,我冤枉你了又怎么样?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啊!”
换言之,原本用于自省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变成了教育别人的工具。
而且,仅仅是教育别人吗?当然不是,很多人利用这句话来掩饰自己的错误,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成了不认错的借口。
最糟糕的是,滥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语境,很多时候突破了品格和生活习惯层面,转向事实层面。你让孩子努力学习,孩子觉得自己本来就挺努力,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这还说得过去,但如果孩子明明完成了作业,你劈头盖脸把他骂一顿,说他不好好学习,连作业都不写,发现自己错了之后来一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就是事实和是非层面的混淆。这就好比你说别人偷钱,然而别人没偷,你能让人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吗?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事实与是非对错作为基础,那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是胡搅蛮缠。
我小学时遇到过这么一件事:有个很乖巧的女生,有一天来到学校,就去擦黑板,回到座位上,发现待交的作业居然被隔壁班一个不认识的学生撕了个粉碎,因为后者跟同学打赌,输了就要闯进来随便撕一本。这显然是无妄之灾,但当那个女生交不出作业时,告诉老师事实经过,老师丢下的是一句“凡事要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怎么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晚点来学校,就不会给别人机会撕作业?来到学校也别去擦黑板,抱着自己的书包,警惕望向四面八方?
别笑,这样的事情,在成人世界里也时刻在发生,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工作领域。
很多人刻意认为,只要自己不惹事,就不会有事,如果有事,那就要“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但这显然是荒唐的。
早年有些地方飞车党抢劫事件时有发生,我一个朋友的姐姐就在走路时遭遇飞车党,一把扯掉她的项链,结果她摔倒在地,头重重磕在马路牙子上,不幸离世。如果你非要她在九泉之下也“在自己身上找问题”,当然可以找出几百上千条,比如当天别出门、出门也别走路、走路也应该走墙根(但据说她确实走了墙根)、别戴项链引人犯罪……甚至可以说,她为什么不会穿墙术、不会轻功,为什么脑壳不够硬,一摔就没救了……但这些是正常人该去找的“问题”吗?正常人不是应该有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吗?
面对飞车党,人们要关注的并不是“如何保护好自己”,不是尽量少出门、尽量别走路、尽量走墙根、尽量别戴首饰,而是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打击罪恶。
因为,如果选择退让,那人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狭窄,罪恶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即使你没有穿着暴露、没有独自出行、没有去偏僻的地方、没有招惹别人,也会有人来把你暴打一顿。
它不仅仅存在于治安领域,也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果你习惯用“放弃自身权利”的方式去“保护”自己,那最终就无法保护自己。如果你习惯“凡事在自己身上找问题”,那么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所找的“问题”,都只是为恶辩护的“借口”。而当你再也找不出“问题”时,就意味着恶已经可以为所欲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ID:feihuayuchangshi),作者:叶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