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跳海大院 (ID:meerjump),原标题《现在的手机应用,怎么都变成了“其他App打开器”?》,作者:院办野汉,责编:大彪子,头图来自:Unsplash
为了让用户不小心点进广告页面,现在的商家可谓煞费苦心。
2022年,上网就像闯雷区,稍有一时分神,就会被突然引爆的广告浪费一秒钟宝贵生命。
但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网上冲浪能手也不会允许自己掉入同一个广告圈套里。如今在互联网广告荆棘密林中夹缝求生过的你我,又有谁不是黄金百战穿金甲,出入万千广告不染一丝资本主义铜臭?
你甚至可能会跟我一样,嫌弃起互联网广告呈现方式缺乏创意和人性化设计:
视频贴片实在过气,在爱腾优摸爬滚打至今天,谁都能在暂停时避开中心区域。
信息流广告处心积虑,伪装成茫茫信息流里的无辜一帖,小小伎俩不值一提。
动态开屏还算有趣,但广告动起来手机卡成ppt,如今看到只想立马关闭。
摇一摇跳转纯属反人类设计,试问谁愿意为了区区广告,锻炼肘部以上肢体?
谁不曾壮志凌云?直到被社会教育;谁不曾笑看营销宵小?直到被新的广告陷阱骗进另一个app。
前不久,在618营销大节的预热期,不可一世的本人,就曾屡屡遭到某种新型骗局攻击。
扭动手机跳转广告?想出这东西的真不是个东西
场景发生在深夜,我点开一些论坛软件想在睡前愉快地耍耍手机,本以为避开开屏广告雷区已经是我的肌肉记忆,然而仅仅一个翻身,很快啊,我就进入了另一个app。
我明明什么都没点,只是稍微动了动,怎么就进广告了?
同样的灵异事件发生过不仅一次。直到某天白天,在我意识清醒视野良好之际,我终于看到了这种广告的真名——
“扭动手机跳转广告”!
要我说,想出这玩意儿的真特么是个天才!
首先,它的互动方式极具人性,只要把手机向一个方向微微倾斜——甚至不用左右摇晃——就能实现一次应用之间的穿越。完全是“摇一摇跳转页面”的升级版。
其次,它通过巧妙的设计,让用户得以在不知不觉间开启一段奇遇,让创意跑在了需求之前,让无数广告商笑逐颜开。
那微妙的说辞,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扭动弧度,不用想都知道必定经历过精密算计。
太美了扭动手机!不管你是想换个睡姿活动筋骨,还是想拽根电线过来给手机充电,甚至纯粹只是给手机挪个位置,你都需要“扭动”,就都有可能迷失在突然被打开的其他应用里。
以前只要你多个心眼,小心点就能避免进入广告。现在好了,玩个手机就连动也不敢动了,如履薄冰。
网上随手一搜,被“扭动手机”烦透了的也绝非少数,甚至还有人向工信部反映了这个流氓跳转的问题。
但半年过去了,“扭动手机跳转”怎么还住在各种app里?
你说进个广告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切个屏就回来了,那倒也没错,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玩个手机也必须小心翼翼,才不会突然跳到其他莫名其妙的页面里?
现在的手机应用怎么都成了“其他app打开器”
合理怀疑,科技的尽头是成为另一件东西的打开器。
从前,Steam是我的《csgo》专属打开器,现在,要是我想买东西,我可以先进入任意app,然后在十秒之内就找到购物软件的入口。
手机应用广告离谱到什么地步?无论从点开哪个主流软件开始,我都能给你表演“速通”那几个购物app。
回忆回忆,曾以为在互联网可以卸下所有防备的你,是否也曾因误触过疼训视频贴片广告,跳转到了逗半,因戳不到开屏广告的“关闭”按键,在添猫逛起你并不需要的打折商品,点进相关推荐却又来到咸余,不知道点了什么又刷起了陡茵……
为了方便你打开其他app,仅仅是开屏广告,就被开发出了“摇一摇”、“点击”、“向上滑动”、“扭动”等等五花八门的跳转方式。
这就意味着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必须完美避开上述所有动作才能顺利进入你本想进入的应用,有时甚至还能遇到缝合两种动作的重量级。
如果你懒得应付这些伎俩,当然可以选择等上5秒让广告自动结束,这显然让手机厂商宣传的“秒开应用”沦为了真正的笑柄。而这些手机厂商也大概率投过开屏广告。
而开屏广告只是个令人恶心的缩影,从你意识到它的存在严重侵犯了你的冲浪体验后,你一定会惊觉自己早就陷入了广告密布的粪坑里。
广告包围内容,这未必是互联网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你总能在互联网广告的进化轨迹里,寻得它变成如今面貌的蛛丝马迹。
可以说,从互联网大众化开始,互联网广告就已经无缝接入了每个人的冲浪生活里。
互联网植入广告发展史也是劣行史
历史上第一则互联网广告诞生于1994年,那是 AT&T 在 HotWired.com 上投放的一则横幅广告(现在大家都知道它叫做Banner)。
“你是否曾经把你的鼠标点向这里?”
太纯真了,我大概得有十年没有见过这么朴素的问句!但在当年,这则互联网广告创造了广告界的奇迹——根据数据统计,约有44%的人看到并且点进了链接。
这是点进广告后看到的页面
自那以后,所有广告商、网站运营商都意识到在网页内加入广告的巨大效益,Banner广告开始大量出现在各种网站里。
类似的广告模式给互联网和整个市场营销界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然,没过多久,绝大多数网民都开始对这种变化深恶痛绝。
在Banner广告出现的2年后,1996年《纽约时报》就有报道称,人们已经在抱怨互联网广告“无聊且无效” 。甚至连当年参与设计 AT&T 广告的乔·麦康利(Joe McCambley)也说:“我的孩子们告诉我,这就像发明了天花病毒一样。”
乔·麦康利
但天花病毒有疫苗,互联网广告可没有。从第一则Banner广告出现开始,互联网就已经打开了“大广告时代”的潘多拉魔盒。
它既让无数人得利又并未违反法律,于是从打开那一刻起就毫无重新合上的可能——或者说,必要性。
于是90年代末,弹窗广告紧跟大广告时代的步伐来了。伊森·扎克曼(Ethan Zuckerman)编写出了第一条能在单独窗口上投放广告的代码,为互联网冲浪中最遭人唾弃的现象之一奠定了基础。
无处不在的弹窗曾为一代人所苦,尤其是那些带欺骗性和带颜色的弹窗广告让无数台电脑中了病毒。2014年,万恶之源伊森·扎克曼在接受《大西洋月刊》采访时甚至公开道歉:“我很抱歉(发明了弹窗广告),我们的意图其实是好的。”
伊森·扎克曼
到如今,所有商家都开始意识到弹窗广告正在备受唾弃,稍有尊严的公司都把这种广告形式看成了下三滥的把戏,不再染指。这其实算是一种网民呼声的胜利。
但好景不长,在移动网络年代,下三滥的把戏又在手机等移动端卷土重来。更令人遗憾的是,它们已经渐渐被默认为移动互联网的一部分。
而当互联网广告成为了一种真正的生意甚至产业时,你更能想象到,新广告形式的发明者几乎不会再对发明出“原子弹或天花”抱有悔意,他们更有可能为自己的创意沾沾自喜。
于是,你现在能看到的是,伪装成普通帖子的变色龙广告、混入朋友圈的大明星、跟影剧无缝联动的视频贴片……
然后是开屏广告——流氓广告的终极形态——比起弹窗有过之无不及。它的基本逻辑就是强买强卖,不管你点不点进去,你一定看到了我的logo,那我就达到了目的。
你得承认它们之中有一部分不乏创意——称得上巧克力味的屎——但绝大多数跟以前的下三滥三俗广告毫无差距,充满了流氓式的欺骗性。
你还得承认开屏广告这种中国特色广告让很多人获益,养活了不少公司,甚至解决了一些就业问题——代价仅仅是牺牲了大多数人不值一提的无数个“区区几秒钟”。
但我也绝非互联网活菩萨,我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它。
朋友,你一定也知道你已经被互联网垃圾广告包围。比如此时此刻,你最担心的事情一定是本文突然话锋一转,一条软广映入眼帘。
庆幸吧,我并没有打算这么做,因为下一句话就是本文的结尾——
如果弹窗广告可以被网民们骂到退网,那么请容我最后再强调一句:开屏广告,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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