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多位基金经理因操作场外期权被查,如何获利?
2022-08-09 15:49

网传多位基金经理因操作场外期权被查,如何获利?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 (ID:nbdnews),作者:王砚丹,编辑:叶峰、何小桃、杜波原文标题:《网传多位基金经理因操作场外期权被查:什么是场外期权?他们如何获利?》,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8月8日,微博平台上有用户爆出大瓜:传多位基金经理因为做场外期权被查了,涉及基金经理众多,甚至有的基金经理被带走。


但是,场外期权对大部分投资者而言,是个非常陌生的领域。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咨询了某券商从事期权业务的人士,其表示这种情况有可能办到,比如通过设置场外期权合约绕过合规来获利。


不过该券商人士坦言,场外期权业务非常复杂,“可以说是券商最复杂的业务之一,能做场外期权的人即使在券商中也是金领中的金领”。


而正因为其复杂程度高,所以在监管方面也可能存在一些难点。


一、通过场外期权建“老鼠仓”方式更隐蔽


上述券商人士指出,从传言来看,如果真的是基金的“老鼠仓”,那就是涉及个股期权业务。根据期货法的规定,个股场外期权业务必须要有券商担任交易商,而券商又不能和个人开展个股期权业务。


因此,假如A基金经理所掌管的基金中将要拉升某只股票,A又想趁机发财,他可以事先找到一家私募,成立一个私募产品,再找到数位愿意为他代持的个人投资者对私募产品进行认购。认购完成后,由该私募产品去与券商签订一份看涨的场外期权协议。这样一来,表面上这份场外期权协议的订立者是与认购该私募产品的投资者,但实际上最终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都是A。


此外,该券商人士指出,由于场外期权普遍存在杠杆,因此这种“老鼠仓”的方式更为隐蔽,获利也可能更丰厚,比如正股拉升20%,看涨期权的获利可能达到100%甚至200%。


上述券商人士坦言,这或许与场外期权过于复杂有关。


“场内期权,规则相对简单,且监管也已经非常成熟。但场外期权不一样,它均是单独定制,常常涉及非常复杂的数学计算,因此即使在券商内部,可以说也是最复杂的业务。再加上信披不那么透明,监管上可能也存在一些难点。”


正因为如此,他指出,从事期权业务多年,少有见到关于场外期权业务非常专业和精深的媒体报道,只是偶有一些分析师做过深入研究并撰写过不错的报告。


“能做场外期权的,在券商都是人才中的人才,金领中的金领。而且都是总部才能做,因为需要自营牌照。”


二、目前证券行业仅有8家券商为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


值得一提的是,8月5日,中证协刚发布了最新一期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共有8家券商为一级交易商,36家券商为二级交易商,拥有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券商共达44家。


8家一级交易商分别是广发、国泰君安、华泰、申万宏源、招商、中金、中信建投、中信


根据中证协规定,一级交易商应当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


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且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名义本金、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


一级交易商应当履职尽责,对二级交易商及其对手方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标的、交易行为等进行监测评估,并根据标的集中度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期权对冲交易,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展相关交易。一级交易商拒绝接受对冲交易的,二级交易商不得与客户达成交易合约。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场外期权业务复杂程度高,监管对券商开展该业务的风险高度重视。而券商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时,也曾出现过违规行为。


6月2日晚间,证监会披露了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均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被处罚的三家券商分别为中金、中信建投和华泰。


证监会指出,中金公司因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因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华泰证券因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等三方面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 (ID:nbdnews),作者:王砚丹,编辑:叶峰、何小桃、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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