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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打孙子跳河案:打人者获刑,家属对另一邻居刑事自诉不予受理。

据澎湃新闻,因邻里间道路通行纠纷,2023年8月,广东梅州市五华县七旬老人古某明遭邻居上门殴打昏迷,其17岁孙子古某良7天后跳河身亡。2024年6月,打人邻居古某威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古某明的家属认为,另一邻居古某活曾对古某明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等,并用沙土堵门,构成了寻衅滋事。此外,古某威上门殴打古某明,是受到古某活的指使、教唆。因此,古某活也应承担刑责。据此,古某明的家属以古某活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

今年7月,五华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于上述刑事自诉,法院不予受理。之后,古某明的家属上诉。8月30日,澎湃新闻从古某明的家属处获悉,近日,梅州中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五华县法院、梅州中院不予受理此刑事自诉案的依据为,此前,五华县公安局、五华县检察院均作出“未发现古某活存在与古某威共同故意伤害古某明的情况;未发现古某活存在致人自杀身亡的寻衅滋事行为”和“无证据证实古某活存在指使、教唆古某威对古某明实施共同犯罪的情况,无证据证实古某活指使他人闹事的情况,无证据证实古某活的行为与古某良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无证据证实古某活寻衅滋事致一人死亡的情况”的答复。此外,古某明家属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古某活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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