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单人间床位费等36个项目纳入《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6项。
综合诊查类可分为诊查费、床位费、转运费等项目。其中,诊查费根据门诊、住院、急诊、会诊、互联网等不同场景分别立项,明确护理门诊、便民门诊等价格项目。床位费根据病房床位数量分为单人间、两人间、三人间、多人间,对具备特殊功用的床位另行立项,如急诊留观、重症监护、层流洁净、特殊防护、新生儿等床位费。转运费按交通工具分为救护车和航空医疗转运。总体上,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使整体项目编制思路更为清晰,更加便于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理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