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有关情况。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同时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地位非常重要。十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
经生态环境部建议,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