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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在江苏家中被带走,在浙江跳车逃脱!官方通报:私带警用装备还索取财物,外省一民警和协警获刑。

据每经综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11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浙江省检察机关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解封房产6套,解除扣押汽车20辆。

据澎湃新闻,记者在会上注意到一起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典型案例: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同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湖州市检察院经研判果断立案侦查,前往外省某县公安局,调取杨某某、占某某身份信息,确认二人系司法工作人员。检方还前往被害人沈某所在地公安机关以及行业协会,对该案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取证,进一步夯实二人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证明材料,为指控杨菜某、占某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奠定扎实基础。

占某某在侦查阶段对其行为性质有不同辩解,检察官通过法律分析和司法政策解读,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最终转变对抗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德清县检察院以杨某某、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二人均未上诉。

【原文】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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