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发展低空经济,不是“卖天”那么简单。
据新京报发表社论,11月26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披露,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低空经济30年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当地一家注册不到一个月的国有独资公司投标成功,中标价格为9.24011亿元。
这是全国首例县域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由于招标公告披露内容有限,消息公布后,正在试水无人机配送的相关企业人士表示了疑虑:未来在该地进行无人机配送,是否要缴纳有关费用?一时间,地方政府开始“卖天”的声音出现。
特许经营权作为政府授予特定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其合法性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低空经济属于新生事物,在相关制度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出让其特许经营权,会让人产生市场被垄断等担忧。但若将此简单视为“卖天”行为,认为地方政府只是在出售一种稀缺资源,也难免偏颇。
各地在低空经济的相关探索与实践中,也需确保在法治化、市场化大框架下发展。与此同时,也要让包容审慎成为一种原则,从容应对这一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总之,发展低空经济,并不是“卖天”那么简单,而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系统任务,须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其特许经营权出让等具体事项,才能有利于保护各方权益。也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把握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让其成为推动各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助推新质生产力真正“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