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老师获刘强东1500万红包要交个税吗?律师:属偶然所得,税率20%。
据潇湘晨报,1月8日一大早,在刘强东的老家,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一片热闹景象。刘强东为乡亲们送来了老年手机、电动自行车、助听器等暖心年货。除此之外,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还能收到每人1万元的现金红包。刘强东在1月7日一封写给老家乡亲的拜年信中承诺:为自己在光明村读小学时所有在校老师,每人准备了10万元的现金红包。
据报道,有运钞车和警车将现金送到了光明村现场。光明村党委书记张立新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年货发放村里1500户,家家都有份。光现金红包就发了1500万元,总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偶然所得。 同法第三条规定,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这意味着受赠人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据澎湃新闻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复,个人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如果是企业派发的红包则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