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推行“每案必检”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规定》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进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在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下,构建案件质量检查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大检查”体系。《规定》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方式,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