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再发文:奉劝有关企业和人士,停止交割。
3月21日,香港《大公报》发布题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的评论文章,作者为万云平。
文中提到:常识告诉我们,对国家和社会有严重危害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规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交易。那么,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法理上,违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被违反的法律条文本身会直接规定违反该条文的法律后果。然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并非每一项法律条文都直接写明违反的后果。例如原则性条文一般不会直接规定罚则。但是,没有写明法律后果不等于没有法律效力。比如“‘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项原则去年已被写入香港法律,成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文。若以此观之,今次交易的后果是导致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受损,直接违背该项原则性条文。违反法律原则性条文也是违反法律。
中国作为法治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香港特区作为国际知名的法治之都,更是以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高效的司法运作著称。无论在内地还是香港,对于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的商家企业,不仅其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社会还将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营商空间和发展机遇。反之,对于那些轻视法律、作出损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行为的实体及个人,其道路只会越走越窄。商业决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视国家利益,那么无论其算计多精、利润多丰,与遭到国人唾弃、背负“卖国”骂名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最后,笔者从商业并购操作层面,奉劝有关企业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错算盘、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