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药公司合谋抬高药品价格21倍,被罚超2亿元,事涉这家医药巨头。
据第一财经,2025年3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的信息。该案涉及的药物为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是一款用于重症肌无力的药品。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下称“信谊联合”)、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该药物销售价格,涨幅达11~21倍。分割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万元。
该案也是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被罚公司中的一家为上海医药下属企业,上海医药方面涉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66亿元。在此之前,2023年12月上海医药也曾因为涉及垄断被罚款4.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