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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矿井下被钻机拧断左臂,37万补助款用800吨煤“抵账”,煤矿回应。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河南的王先生在煤矿巷道中打钻施工时胳膊被钻机拧断,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劳动仲裁认定企业需支付王先生工伤补助金37万余元。然而,煤矿却迟迟不支付,法院查封了等值的800吨煤,因故拍卖迟迟未进行。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涉事煤矿的负责人董先生。“他受伤时的那个老板已经走了,说实话我们是在给他帮忙的。”说起此事,董先生认为该笔债务本不属于煤矿现任老板,他表示,他们从之前的老板手中接过煤矿,但此前老板欠下很多钱,他们并没有承接债务,其中关系复杂。

“矿上是出于人道主义帮忙,此前曾签过协议每月支付补助,但现在煤炭销售非常差,矿上基本快停产了,现在困难得不行。”董先生称,即便如此,矿上也并不是不认这笔账,要先保证矿上正常运转,等矿上经营情况好了以后,继续履约。

“煤矿方关于他们从前任煤矿老板手里接收煤矿却未接收债权债务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就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或分立后,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煤矿虽转手,但仍为同一法人主体,不能以未接收债务为由逃避责任,王先生工伤赔偿债务应随煤矿转让一并转移,现任老板需承担赔偿责任。

付建认为,煤矿以煤已被其他法院查封、账目清算未完成等理由阻碍法院拍卖,需要核查是否是真实情况,若情况为假,故意拖延履行,则属于妨碍司法执行的不当行为。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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