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休息时间推广公司产品,发朋友圈后领导为其点赞。后该员工被公司开除,主张领导朋友圈点赞应视为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员工认为是违法解除,且存在休息日加班的事实,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公司却认为员工没有填写《加班申请单》,该情况不算加班。该员工将朋友圈截图当作证据发起劳动仲裁,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支付员工加班费1.8万。各位看官是企业家还是员工?你觉得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